死……”
“我不要他们死。我只是……让你盯紧他们。”她觉得自己表现得很蠢。她和达里奥在一起总感觉笨手笨脚的。笨嘴拙舌,春心涌动,反应迟钝。他会怎么看我啊?她换个话题。“羊人能否送来食物?”
“粮食将由驳船通过斯卡札丹河送抵,我的女王,其他货物则由商队翻越凯塞山口带来。”
“不能通过斯卡札丹河,它已被封锁。海路也是。你可以看见海湾中那些船。迄今为止,魁尔斯舰队驱逐了弥林三分之一的渔船,扣留了三分之一,剩下的根本不敢离港。我们仅存的一点贸易渠道被切断了。”
达里奥扔掉梨核。“魁尔斯人血管里流的是奶。让他们见识见识您的龙,保管他们落荒而逃。”
丹妮不想提龙。尽管卓耿根本没回城,农夫们仍不停地带着烧焦的骨头来见她,向她哭诉丢失的羊。有人报告曾在河北岸见他盘旋在多斯拉克海上空。除他之外,深坑下的韦赛利昂已挣断了一根链子;他和雷哥日益狂躁。无垢者告诉她,铁门曾一度烧得通红,一整天没人敢碰。“阿斯塔波也被围困了。”
“这我知道。有位活得够久的长枪团员说红砖之城已开始人吃人,他还说弥林的好日子也要到头。为此我割了他舌头,拿去喂野狗。狗不吃骗子的舌头,但野狗吃了他的,因此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
“弥林城内也有一场战争。”她将鹰身女妖之子、兽面军和砖墙上的鲜血标记统统告诉了达里奥。“我四面受敌,城内城外都有敌人。”
“主动出击。”达里奥马上说,“如果四面受敌,被动防御就是等死,左支右绌终有应接不暇之日。不,当你四面受敌时,找出最弱的那个,迅力扑杀,再跨过尸体逃离。”
“我能逃到哪儿?”
“逃到我的床上,我的臂膀中,我的心里。”达里奥的弯刀和细剑的刀柄被雕刻成黄金女人,赤身裸体,神态放荡。他的大拇指以淫秽的方式拂过这两个雕像,嘴角露出坏笑。
丹妮满脸通红。那就像是在爱抚她。如果我拉他上床,他会不会觉得我太淫荡?他想让丹妮当他的姘头。我不该单独召见他。靠近他太危险了。“绿圣女说我必须嫁给吉斯人,让他做我的国王,”她有些慌乱地说,“她劝我嫁给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那瘪三?”达里奥轻笑,“你想找个太监上床,何不找灰虫子?你真的想要一个国王?”
我想要你。“我想要和平。我给了西茨达拉九十天期限,让他结束城内的谋杀。如果他做到,我就嫁给他。”
“让我做你的丈夫吧,我九天之内就能结束一切。”
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她差点脱口而出。
“你应该斩草除根,而非扬汤止沸,”达里奥自顾自说着。“要我说,杀光他们,抄他们的家。下一道密令吧,您的达里奥将让他们的头颅堆得比这座金字塔还高。”
“如果我知道罪魁祸首——”
“扎克、帕尔还有玛瑞克。他们,以及其他所有伟主大人。还会有谁?”
他真是既英勇,又嗜血。“我们无法证明是他们所为。你要我屠杀自己的臣属么?”
“您的臣属很乐意杀了您。”
他离开得太久,丹妮差点忘了他是什么人。佣兵天性狡诈,她提醒自己,反复无常,言而无信,残忍好杀。他本性难移,永远不是做国王的料。“那些金字塔很坚固,”她解释,“我们要花很大代价才能攻下。况且只要攻打一个,其他的马上会群起反抗。”
“那就找些理由让他们从金字塔里出来。一场婚礼?有何不可?你宣布要下嫁西茨达拉,所有的伟主大人都会出来看热闹。等他们齐聚在圣恩神庙,让我收拾他们。”
丹妮被吓住了。他是头怪物。一头英勇的怪物,但仍是怪物。“你让我当屠夫国王?”
“宁为刀俎不为鱼肉。强者都是屠夫,包括女人在内。”
“我这个女人就不同。”
达里奥耸耸肩。“大部分女人除了想给国王暖床,为国王孕育子嗣,别无他求。你想当这类人,就嫁给西茨达拉吧。”
她有些生气。“你是不是忘了我是谁?”
“没有。你自己呢?”
韦赛里斯会为他的傲慢砍他的头。“我是真龙血脉。别给我上课。”丹妮莉丝霍地站起,白狮皮从她肩头滑落,堆在地上。“退下。”
达里奥夸张地鞠了一躬。“听凭差遣。”
他离开后,丹妮莉丝召回巴利斯坦爵士。“派暴鸦团出去。”
“陛下?他们刚回来……”
“我要他们出去。让他们侦查渊凯内陆,并保护经过凯塞山口的货车。今后达里奥向你汇报就可以。把该付的辉币付给他,保证他手下人人有份,但别让他再出现在我面前。”
“如您所愿,陛下。”
当晚,丹妮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她甚至叫来伊丽,希望女侍的爱抚能让她放松,但只做了一会儿工夫便将多斯拉克女孩推开。伊丽甜美可爱,身体柔软,且心甘情愿,可毕竟不是达里奥。
我做了什么啊?丹妮蜷在空荡荡的床上想。我等他回来等了那么久,结果又将他打发走。“他会把我变成怪物,”她轻声说,“一个屠夫女王。”但她随即想到飞走的卓耿,还有深坑中的其他龙。我手上也沾满鲜血,心里也是。有什么区别呢?达里奥和我,我们都是怪物。
流亡首相
怎去了那么久?格里芬在“含羞少女号”上来回踱步,焦急地想。难道哈尔顿也跟提利昂·兰尼斯特一样跑了?莫非瓦兰提斯人逮捕了他?我该让达克菲同去。哈尔顿不值得信任,在赛荷鲁镇,他放跑了侏儒。
“含羞少女号”停在杂乱的长码头某个肮脏的角落里,靠着一艘上榜出售多年却无人问津的撑篙船,以及一艘油漆得富丽而庸俗的戏子驳船。戏子们是喧哗吵闹的一群人,他们喜欢引经据典地彼此争论,又喝得个个酩酊大醉。
离开伤心领以来,始终是湿热天气,此刻火热的骄阳在南方高悬于维隆瑟斯镇熙熙攘攘的水码头上,但格里芬顾不上关心这些了。黄金团就扎营在离镇三里的南方,比计划中的位置要靠北得多,而马拉乔执政官派出五千步兵和一千骑兵随行监视,切断了佣兵团前往河口三角洲的路。除此之外,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还隔着半个世界之遥,而那提利昂·兰尼斯特……好吧,他现在可能在任何地方。若诸神保佑,兰尼斯特那颗畸形的脑袋此刻已被送回了君临;但很可能侏儒就在左近,好端端地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实施着某些邪恶计谋。
“七层地狱,哈尔顿死到哪儿去了?”格里芬向莱摩儿女士抱怨,“买三匹马能有多费事?”
她耸耸肩,“大人,把孩子留在船上是不是更安全?”
“是更安全,但不明智。他是成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格里芬没心情争论。他厌倦了躲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谨慎。况且现在也没时间谨慎。
“这些年,为隐藏伊耿王子的身份,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莱摩儿提醒他,“我知道,终有一天他会洗净头发,宣告王者归来,但不是现在,不是在佣兵的军营里。”
“如果哈利·斯崔克兰想对他不利,把他藏在‘含羞少女号’上也于事无补。斯崔克兰手下可有一万佣兵,而我们只有达克。伊耿是个完美的王子,我们必须让他们看到这点,让斯崔克兰跟他的手下了解他,毕竟他们都是他的人。”
“他们是他的人那是因为总督用重金收买。事实上,他们不过是一万名全副武装的陌生人,再加上更不可信赖的随从和营妓之流。万一有个闪失,我们苦心经营的一切都会付诸流水。如果说胡戈的脑袋可换来领主地位,想想看瑟曦会怎么奖励帮她除掉铁王座真正继承人的人呢?大人,你不了解这帮佣兵,你离开黄金团十多年,老朋友们都死了。”
黑心……格里芬离开时,米斯·托因是那么精神抖擞,很难接受他现在进了坟墓的事实。他成了长杆上的黄金头骨,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接替了他的位置。他明白莱摩儿的忠告很有道理,不管黄金团成员的亲属或先祖是谁,他们现在都是佣兵,佣兵是不值得信任的,可……
昨晚他又梦见了石堂镇。他独自一人手持长剑,挨家挨户搜查。他踢碎房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边始终回响着远处的钟声。青铜钟的轰鸣和银铃铛的摇晃,联合起来在他脑海里敲打,令人发狂的不谐音符逐步膨胀,直到他脑袋似被贯穿,直到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役过去了十七年,但那钟声却缠上了他,犹如一场慢性疾病。人们说,江山易主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上倒在了劳勃的战锤下,可要是狮鹫能在石堂镇杀掉雄鹿的话,后来的事根本不会发生。那天的丧钟为大家而鸣。为伊里斯及其王后,为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为七大王国正直诚实的男男女女。为他的银王子。
“按计划,等见到丹妮莉丝女王才能揭开伊耿王子的身份,”莱摩儿还在说。
“计划的前提是那女孩主动西进。现在龙女王把这计划化为了灰烬,去感谢潘托斯的蠢胖子吧,我们只抓住了龙尾巴,却已经引火烧身。”
“伊利里欧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那女孩选择留在奴隶湾。”
“正如他不知道乞丐王会这么死去,不知道卓戈卡奥会步其后尘。那胖子的预言鲜少成真。”格里芬用戴手套的手拍了拍长剑柄。“莱摩儿,我跟着那胖子吹的笛起舞多年,有什么收获?现在王子已长大成人,他的时刻——”
“格里芬,”耶达里用盖过戏子们铃铛声的声音大嚷,“哈尔顿回来了。”
终于回来了。哈尔顿热得浑身汗湿,亚麻布薄袍的腋窝下,浸出了两个深色的圈。他穿过码头,来到船边。在赛荷鲁镇,他独自一人悻悻地回船,承认自己弄丢了侏儒,此后一直拉长了脸。好歹这回他弄到三匹马,算是没搞砸。
“把孩子带上来,”格里芬吩咐莱摩儿,“帮他准备好。”
“是。”她不快地答应。
就这样吧。他对莱摩儿女士渐生好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决定需要征求她同意。她的职责只是指导王子七神信仰的教义——这点她完成得很好——但光靠祈祷是没法夺回铁王座的。战争,这是格里芬的使命。他辜负了雷加王子,但只要一息尚存,他就决不会辜负雷加的儿子。
哈尔顿带来的马他不太满意。“只买到这些?”他向赛学士抱怨。
“只有这些,”哈尔顿顶嘴道,“而且你想象不到买它们花了多少钱。现在多斯拉克人渡了河,维隆瑟斯镇里一半的人都想逃走,马是一天一个价。”
我应该自己去买。出了赛荷鲁镇那档子事,他无法再像从前那样信任哈尔顿了。他被花言巧语所惑,竟让侏儒单独去逛窑子,自己跟个白痴一样在广场上闲晃。妓院老板坚称侏儒是被人拿剑绑架走的,但格里芬持怀疑态度。小恶魔诡计多端,天知道这是不是他自导自演的戏,妓女们口中的醉酒凶徒完全有可能是其预先安排的亲信。此事我也有责任。在侏儒舍身挡在石民和伊耿之间以后,我便对他放松了警惕。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该割了他喉咙。
“就骑这些吧,”他告诉哈尔顿,“反正军营就在南边三里地外。”乘“含羞少女号”过去比较快,但他不愿向哈利·斯崔克兰暴露他和王子的秘密基地;他也不愿带着王子涉过泥泞的水滨浅滩去会面——那样的方式也许适合佣兵父子,却与前首相及其辅佐的王子殿下全然不配。
莱摩儿带着王子从船舱中出来,格里芬将他仔仔细细、从头到脚审视了一番。王子佩上了长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认真梳洗打理过,再染成暗蓝色,衬得眼睛也是蓝的。他喉头用黑铁链串了三颗硕大的方形红宝石,那是伊利里欧总督送的礼物。黑与红,正是龙的颜色。很好。“你今天很有王家风范,”他告诉孩子,“你父亲也会为你骄傲的。”
小格里芬把手指插进头发里面,“可我讨厌染成蓝发。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你很快就会如愿了,”格里芬自己也想回归本色,虽然他的红发已开始变灰。他拍拍男孩的肩膀,“出发吧!你的军队正等着你检阅。”
“我的军队,我喜欢这说法,”一丝笑容在王子脸上一闪而过,“可他们真是我的军队吗?他们都是佣兵。耶罗曾警告说谁也不能信任。”
“他说的倒在理。”格里芬承认。如果黑心还是团长就好了,可惜米斯·托因死了四年,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完全是另一种人。但他不能把人心险恶讲得太透,小恶魔已在孩子年轻的头脑里种下了太多猜疑。“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身为王子,你完全有理由警惕……但另一方面,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做事却不能畏手畏脚、杯弓蛇影。”伊里斯王就是反例,到最后,连雷加也放弃了父王。“最好的方式是不偏不倚,保持折中,让别人用忠诚的服务来逐步赢得你的信任……同时你要大度地接纳他们,慷慨地奖励他们。”
男孩点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把三匹马中最好的一匹给了王子,那是一匹大骟马,淡灰近乎于白。格里芬和哈尔顿骑在不那么优良的坐骑上,一左一右跟随王子。南行的路在维隆瑟斯镇高高的白色墙垒下延伸了半里多,然后沿着蜿蜒的洛恩河,经过柳树林、罂粟花田和一座高大的木制风车,风车叶片像老人的骨头一样动起来便吱咯作响。
太阳西沉,他们来到河边的黄金团营地。这是一座连亚瑟·戴恩看了都会赞许的军营——布局严整,井井有条,无懈可击。军营周围挖了深深的壕沟,里面装上削尖木桩;军营中帐篷排列成行,留出宽阔通道。厕所修在水边,所有排泄物皆被水流冲走。马儿统一拴在北面,在拴马的地方之外,更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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