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从黑暗中引来什么东西。想起这番话他仍会发抖,尽管身边有阿多的温暖。
他不想入睡,也无法入睡。他只听见风声,感受到刺骨的寒冷,看到雪地里映射的月光,还有火。于是他又回到夏天体内,去往若干里格外的远方。夜晚满是血腥气,很浓的血腥气。不远处有杀戮发生,肉还是热的。饥肠辘辘的他齿间滴下口水。不是麋鹿,不是鹿,这个不是。
冰原狼循肉而去,他是林间穿梭的憔悴灰影,经过月光遍洒的空地和积雪堆成的小丘。寒风在他身边盘旋、打旋。他一度跟丢了血腥气,接着又再次捕捉到,然后再丢失。当他努力嗅探时,远处传来的声音让他竖起了耳朵。
是狼,他立刻意识到。夏天满心警戒地朝声音的来源跑去。很快血腥气又回来了,他发现里面还混有别的气味:尿、死皮、鸟屎、羽毛,还有狼、狼、狼。有一群狼。要吃到肉,他必须战斗。
它们也闻到了他。当他从黑暗的树林冲进血淋淋的林间空地时,这群狼都注视着他。母狼正在撕咬一只连着半条腿的皮靴,见他过来,便把靴子扔了。狼群头领是一匹灰白嘴巴的独眼老狼,此刻正朝他龇牙咆哮。老狼身后一匹年轻的公狼也露出了獠牙。
冰原狼用淡黄色眼睛冷冷地打量周围。灌木丛中缠着一堆内脏,挂在枝条上。有个人类被咬开的肚子里冒出腾腾热气,充斥着丰富的血味和肉味。有颗人头无神地凝望着天上那轮弯月,脸颊被撕开,露出血红的骨头和空洞的眼窝,脖子末端被咬得参差不齐。尸体下面是一汪凝血,闪着红色和黑色的光。
人。人味充斥了整个世界。这里的人曾有一只人爪子上的指头那么多,但现在一个活着的都没有。他们都死了,完蛋了,成了肉。这些人曾披着兜帽斗篷,但凶暴的狼群为吃到肉把他们的衣服撕成了碎片。那些脸颊没被吃掉的人胡须里都结了冰,鼻涕也冻住了。落雪正在掩埋他们,苍白的雪,映衬着褴褛的黑斗篷、黑马裤。黑。
几里格外的男孩不安地扭动身子。
黑衣服。守夜人。他们是守夜人。
但冰原狼不在乎这个。只晓得他们是肉。而他饿了。
三匹野狼的眼睛里闪烁着黄光。冰原狼左右摇晃脑袋,鼻孔大张,然后咆哮着露出利齿。这个动作吓退了年轻的公狼,冰原狼能闻到它的恐惧。它是狼群中的尾狼,他知道。但那只独眼狼报之以咆哮,冲上前来挡住去路。它是狼群的头脑。尽管我体型是它的两倍,它也不怕我。
他们目光交汇。
它是狼灵!
接着两匹狼便撞到了一起,狼和冰原狼开始了厮杀,再没有思考余地。世界缩小成尖牙与利爪,他们在地上翻滚旋转,搅起片片雪,其他的狼在一旁嗥叫助阵。他的牙咬到一块被霜雪弄得湿漉漉的暗淡毛皮,毛皮包裹下的腿瘦得像根干柴,然而独眼狼抓向他的肚子,挣脱开来,滚了一圈,又扑杀而至。它黄色的利齿咬到了他的喉咙,但他像甩老鼠一样甩开了灰色的远亲,接着再冲上去把它撞翻。他们滚啊、抓啊、踢啊,直到两匹狼都毛皮蓬乱,地面被鲜血染红。最终独眼狼躺在地上亮出了肚皮。冰原狼咬了它两口,嗅了嗅它的屁股,然后松开了踩在它身上的一条腿。
一声恐吓的咆哮和几下轻咬,母狼和尾狼便乖乖臣服。现在狼群是他的了。
猎物也是他的。他从一个人类闻到另一个人类,最后决定享用没脸的那个。那家伙个头最大,但只有一只手,手里握着黑铁,另一边是齐腕切断的断肢,用皮革包住。那家伙的咽喉被割开,浓浓的血从里面缓缓流出。冰原狼用舌头舔舔血,又舔舔空眼窝,舔舔鼻子与脸颊的残余,随后才把嘴巴伸进那家伙的脖子里,咬下满满一口鲜美的肉。没有肉有这肉一半鲜美。
他享受完后,又转向下一个人类,依旧是吃掉了最鲜美的部分。树上的乌鸦们眯起黑眼睛瞅着他,但没发出一点声音。雪花又从天空落下,其他的狼捡他吃剩的东西吃。老狼先开动,然后是母狼,最后才是尾狼。它们现在属于他了。它们是他的族群。
不,男孩低声说,我们另有族群。淑女已死,灰风可能也死了,但毛毛狗、娜梅莉亚和白灵还在。你记得白灵的吧?
落雪和大快朵颐的狼群慢慢淡去,暖风拂过他的脸颊,犹如母亲的吻。火,他心想,烟。抽动的鼻子闻到了烤肉的香味。接着森林不见了,他又回到长厅里,回到残破的身躯中,盯着火堆。梅拉·黎德正在火堆上翻动一大块血红的生肉,烤焦的肉滴下油脂。“醒得正是时候,”她说。布兰用手背揉揉眼睛,向后扭动身子靠墙坐起来。“你几乎睡过晚餐了呢。游骑兵找到一只猪。”
阿多在她身后急切地撕咬着一大块热腾腾、烤得焦黑的肉,血和油脂滴进他的胡子里,他指缝间的肉还冒着丝丝清烟。“阿多,”他边咬边满意地说,“阿多,阿多。”他把剑放在身边的泥地上。玖健·黎德小口咬着一块肘子,每口都要嚼上十来下才吞下去。
游骑兵杀了一只猪。冷手就站在门边,一只乌鸦停在他肩上,人和鸟都凝视着火堆,摇曳的火焰倒映在四只黑眼珠里。他不用吃东西,布兰忽然想到,而且他怕火。
“你叫我们不要生火,”他提醒游骑兵。
“这里的墙能遮挡光线,况且黎明已近,我们就要上路了。”
“那些人呢?我们身后的敌人呢?”
“他们不会再来打搅我们了。”
“他们究竟是什么人?野人吗?”
梅拉把肉翻了面烤。阿多仍在欢快地狼吞虎咽,一边低声念叨。只有玖健注意到冷手转过头、瞪着布兰,“他们是敌人。”
他们是守夜人。“你杀了他们,你和你那些乌鸦干的。他们的脸都被撕掉,眼珠都被叼走了。”冷手对此并未否认。“他们可是你的兄弟啊。我亲眼看见的。狼群撕破了他们的衣服,但我还是知道。他们的斗篷是黑色,跟你手的颜色一样。”冷手什么也没说。“你究竟是谁?你的手为什么那么黑?”
游骑兵审视着自己的手,好像之前从未见过它们一般。“一旦心脏停止跳动,血液便会流向四肢,并在那里淤积凝固。”他喉头发出的咯咯话音,跟他本人一样细薄憔悴。“然后他的手和脚会膨胀,变得像布丁一样黑,身体的其余部分则会如牛奶那么白。”
梅拉·黎德站了起来,手握捕蛙矛,矛尖上还叉着一大块冒烟的烤肉。“把你的脸露出来。”
游骑兵置若罔闻。
“他是个死人。”布兰尝到喉头胆汁的苦味。“梅拉,他死了。老奶妈常说,只要长城还在、守夜人军团还在,怪物就永远过不来。他到长城来找我们,但他过不来,于是派了山姆和那个野人女孩。”
梅拉戴手套的手握紧了捕蛙矛的矛柄。“谁派你来的?三眼乌鸦是谁?”
“一个朋友。一个梦行者。一个巫师。叫他什么都可以。他是最后的绿先知。”长厅的木门被轰然吹开。门外夜风呼啸,漆黑的夜景里有种凄惨的氛围。树上站满了尖叫的乌鸦,冷手一动不动。
“他是个怪物,”布兰说。
游骑兵盯着布兰,仿佛当周围其他人都不存在。“他是你的怪物,布兰登·史塔克。”
“你的,”他肩上的乌鸦应和道,门外的乌鸦也纷纷叫喊,直到夜空被这凄惨的乐章所霸占。“你的,你的,你的。”
“玖健,你梦见这事了吗?”梅拉询问弟弟,“他到底是谁?或者他是什么东西?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们跟着游骑兵继续走。”玖健道,“我们走得太远,不能回头了,梅拉。我们已不可能活着走回长城,要不跟着布兰的怪物,要不只有死路一条。”
提利昂
他们从日出门离开潘托斯,但提利昂·兰尼斯特没看见日出。“你从未来过潘托斯,我的小友,”伊利里欧总督一边拉下紫色天鹅绒轿帘,一边向他保证,“没人看见你进城,更没人发现你出城。”
“除了把我塞进桶里的水手、替我打扫船舱的小厮、为我暖床的女孩和满脸雀斑的骗子洗衣妇之外,确实没人知道——哎哟,我忘了您的守卫们。难道说切卵蛋还附带降低智力吗?那样的话,他们大概会相信你是一个人坐轿子。”这轿子用沉重的皮带悬在八匹高头大马中间,四名太监武士分行左右保护,更多的武士跟在后头看管辎重车队。
“无垢者决不会多嘴,”伊利里欧担保,“而送你来的那艘划桨船被我派去了亚夏,来回至少要花二年,还得看大海慈悲。至于我家里人,他们都很爱戴我。没人会出卖我的。”
留着这想法吧,我的胖友,终有一天会被写成你的墓志铭。“我们应该坐上那条船,”侏儒道,“去瓦兰提斯最快的是走海路。”
“海上太危险。”伊利里欧回应,“秋季常有风暴,还有不少海盗盘踞在石阶列岛,常出来打劫正派人。若是不慎让我的小友落入歹人之手,罪莫大焉。”
“洛恩河上也有强盗。”
“河盗而已,”奶酪贩子用手背遮嘴,打了个呵欠,“抢夺残汤剩羹的蟑螂。”
“据说还有石民。”
“这倒是实实在在的麻烦,讨厌的可怜虫。不过何必谈论他们呢?日子这么好,我们很快就会抵达洛恩河,到那时你就能摆脱伊利里欧和他的大肚子啦。哈,在那之前,让我们好好喝酒,做做美梦,岂不快哉?美酒佳肴在此,谁去想疾病死亡。 ”
是啊,何必多想?提利昂想起十字弓扳机的扣动声,耸了耸肩。轿子左右摇晃,节奏舒缓,仿佛是母亲哄着怀抱中的婴儿睡觉。其实我哪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他头枕在一堆鹅毛填充的丝枕头中,紫色天鹅绒帘布在头上汇成拱顶。外头秋意已浓,轿内却温暖宜人。
轿子后头跟了一队骡子,驮着箱子、大小桶子和装食物的篮子,以满足奶酪贩子旺盛的食欲。这天早上他们吃香料香肠,并以黑褐色的烟莓酒冲下肚;下午吃冻鳗鱼,享用多恩红酒;晚上切了些火腿,吃了煮鸡蛋,又吃了填满大蒜和洋葱的烤云雀,就着白啤酒和密尔火酒。一路优哉游哉,却也缓慢无比,侏儒很快就不耐烦起来。
“到河边要几天?”那天夜里他问伊利里欧,“照这走法,待我看到女王的龙时,它们恐怕长得比伊耿的龙还要大上几圈了。”
“真能这样就好喽。大龙火力足,小龙没人怕啊。”总督说着耸耸肩。“我真心实意地想去瓦兰提斯迎接丹妮莉丝女王,遗憾的是却不得不依靠你和格里芬来完成这项使命。留在潘托斯,我能发挥更大作用,为女王回归铺平道路。至于与你同路这段嘛……呃,你总不忍心剥夺一个老胖子仅有的乐趣吧?来来来,再喝一杯。”
“告诉我,”提利昂边喝边道,“维斯特洛的王冠关一个潘托斯总督屁事?大人,你图什么?”
胖子舔舔嘴上的油脂,“我老了,厌倦了这个虚伪的世界。在临死之前,做几件正大光明的好事,帮助一位年轻甜美的女孩夺回她与生俱来的权利,有何不美?”
下次他就要送我一套魔法盔甲和在瓦雷利亚的漂亮皇宫了。“在你心目中,丹妮莉丝是个年轻甜美的女孩,你就不怕铁王座把她切成年轻甜美的碎片?”
“别担心,我的小友,她身上确实流着龙王伊耿的血。”
也流着庸王伊耿、残酷的梅葛和愚蠢的贝勒的血。“再给我说说她的情况。”
胖子沉吟道:“丹妮莉丝刚来我这儿时稚气未脱,却已比我第二任老婆还漂亮,我甚至动过把她占为己有的念头。但她是个多么害羞、多么惊恐的小东西哟,我明白将其纳入房中得不到喜乐。为摆脱这份疯狂的冲动,我招了个床奴,狠狠发泄了一通。说真的,我原以为丹妮莉丝落在马王手里坚持不了多久。”
“但你还是把她卖给卓戈卡奥……”
“多斯拉克人不谈买卖。你该说是韦赛里斯把她送给了卓戈卡奥以换取友谊。韦赛里斯是个浅薄、贪婪的年轻人,他贪恋父王的王座,也对丹妮莉丝怀有欲望,放弃她让他很不甘心。公主出嫁前夜,他居然想偷偷上她的床,说什么执不到她的手,至少要得到她的人。要不是我预先派人防范,这韦赛里斯将让我们多年来的周密安排付诸东流。”
“听起来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韦赛里斯是疯王伊里斯的儿子,仅此而已。但丹妮莉丝……丹妮莉丝不一样。”他把一只烤云雀扔进嘴里,连皮带骨嚼得清脆作响,“那个当年寄于我篱下的惊恐女孩已在多斯拉克海上死去,又在血与火中重生。新生的龙女王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我派船去接她回来,她却驾船前往奴隶湾,并在短短时日内征服了阿斯塔波,让渊凯臣服,还洗劫了弥林城。若她沿古瓦雷利亚大道西进,玛塔里斯将是下一个牺牲品。若她走海路,这样子……她的舰队必须在瓦兰提斯停靠以补充食水。”
“无论走陆路还是海路,弥林跟瓦兰提斯之间都远着呢。”提利昂提醒道。
“龙直飞过来,有整整五百五十里格距离,之间有重重沙漠、山脉、沼泽和恶魔出没的废墟。许多人挺不过这段路,但能走到瓦兰提斯的都将是大浪淘沙留下的精英……而你和格里芬会带着生力军和大批船只在那里接应,你们将一同完成反攻维斯特洛的大业。”
提利昂在心中默想自己对瓦兰提斯的所有了解,那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中最古老也最骄傲的一个。有些事不对劲。即便只有半个鼻子,他也嗅得出来。“据说瓦兰提斯的自由民跟奴隶的比例是一比五,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们凭什么要协助一位与奴隶贸易为敌的女王?”他指着伊利里欧,“还有你,你的立场又是什么?潘托斯的法律明令禁止奴隶制,你却私下涉足,很可能投入的资本远超我的估计。你本该反对龙女王,现在却筹划着拥护她登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想从丹妮莉丝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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