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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都别碍着我捡漏_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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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了陆家门口,那警卫还站着。

她去而复返,又被陆建时带回来的,陆建时那么热情的样子,那警卫自然意识到了。

当下陆建时把自行车放下,就对着院子里喊:“爷爷,挽挽来了!”

他这么一嚷嚷,院子里就有人出来了,是陆老爷子并大儿媳妇冯鹭希。

陆老爷子从屋里出来,步伐急切,他看到初挽,激动得很,拉着她的手,打量了好一番,才拉着她进屋:“挽挽有些日子没过来了,是不是不想陆爷爷了?”

冯鹭希从旁笑着说:“这两天老爷子一直念叨挽挽呢,可算来了,不然你们七叔可是天天挨骂。”

冯鹭希是陆老爷子长子陆守俭的妻子,陆守俭有单独的院子,就在另一条胡同,不算远,冯鹭希时常过来老爷子这里照应着,家里许多事虽然有保姆有警卫员,但她还是得操心。

初挽上辈子就很喜欢这位大伯母,觉得她人厚道,如今再世相见,看到年轻的冯鹭希,更是喜欢。

当下初挽被带进去家中,很快各样好吃的就端上来了,初挽被围着问这问那的。

初挽便把自己得来的笔洗送给了陆老爷子,这倒是让陆老爷子意外不已,笑道:“挽挽怎么突然惦记给我送这个了!”

初挽:“这两天住朋友家,路过菜市场,看到有个老爷子摆摊在卖,也便宜,就几块钱,我觉得挺好的,就买了。”

陆老爷子自然高兴:“挽挽就是好,什么事都惦记着我!”

不过高兴之余,陆老爷子还是问:“挽挽,你住在什么朋友家里?怎么进城了也不来家里住?”

初挽笑道:“陆爷爷,那是以前我们村里的知青姐姐,和我关系好着呢,正好有点事,所以我住她那里几天,说说话。”

冯鹭希从旁笑道:“那你们岁数差不多,小姐妹一起说话,倒也正常,我今天还劝老爷子呢,让他别瞎想,挽挽不会和我们见外的,她和小姐妹说说话肯定就过来了。”

陆老爷子叹道:“挽挽,你想和小姐妹说话,爷爷明白,但你也应该来家里住着,到时候我让司机送你过去就是了。你住人家家里多不自在,还是自家住着舒坦。”

初挽忙笑道:“好,陆爷爷,我知道啦!”

陆老爷子握着初挽的手,怜惜地叹,说她太瘦了,叮嘱冯鹭希,让保姆多做几道菜,给初挽好好补补,一时又让冯鹭希给初挽置办几身好衣裳。

“长大了,得穿好的,虽说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不能丢,但我们挽挽得打扮好看。”

初挽笑道:“陆爷爷就是疼我。”

说话间,那保姆进来了,端着一盘子刚洗的樱桃,看到初挽,神情自然有些忐忑,小心翼翼地将果盘放下,之后出去了。

旁边冯鹭希忙拿了樱桃给初挽吃:“挽挽尝这个,新鲜着呢!”

初挽也就吃了两个,这在外面肯定卖得很贵,这年代算稀缺的,估计买都买不到。

一时这么说着,说起以后的打算,初挽提起自己想考大学,陆老爷子一听,自然是全力支持:“这个好,我们挽挽知道上进了,要当文化人了!”

初挽提起明天去逛逛书店,陆建时一听,说赶明儿带她过去,又说这几天龙抬头,过节,外面有文艺演出,可以带初挽出去玩。

他言语殷勤,里面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初挽听着这话,只觉得无聊,哪里想搭理他,只说自己不想去。

不过陆老爷子却是劝着初挽:“你也该出去逛逛,不然在家也没意思。我没功夫,让建时陪你出去走走,你看看有什么要买的,顺便买了。”

初挽想起自己要买书,也就点头:“我明天出去走走,不过我自己去就行了,不用劳烦九哥了。”

陆建时却已经主动请缨:“爷爷,我带挽挽出去吧,我肯定照顾好她,您看今个儿,要不是我,挽挽可就走了!”

他这一说,陆老爷子顿时问:“什么意思?”

陆建时:“挽挽来了,我估计是被警卫员拦住,没让进门。挽挽这都走出胡同了,碰到我,我赶紧把她带进来的!”

他本是要邀功,然而陆老爷子听到这话,脸色便沉了下来,旁边冯鹭希也蹙眉。

说了会儿话,冯鹭希带着初挽过去客房安顿下来,她嘱咐了几句,也就先出去了。

稍后,初挽便隐隐听到正厅那里传来的声音,并不太清楚,但可以感觉到是陆老爷子的声音,再之后,那个保姆,听起来应该叫陈嫂的,就跟在冯鹭希身后出来了,红着眼圈,耷拉着脑袋。

等快到晌午时候,冯鹭希带着那陈嫂过来了,冯鹭希叹道:“也亏得挽挽心宽,并不在意这个,但凡换一个,你这样的,亲戚早被你得罪光了!你也知道,这几天老爷子一直念叨着挽挽,盼着她过来,为了这个,连守俨都挨骂了!”

陈嫂再没了之前的精明模样,垂着头,红着眼圈,低声向初挽道歉,说自己当时不是故意的,又说是自己有眼不识泰山,全都怪自己。

初挽倒是没太在意,像陈嫂这样的,她见多了,并不会恼。

所以也就道:“也怪我没说清楚,她没见过我,自然不知道,我回头劝劝陆爷爷,犯不着,多大一点事。”

冯鹭希叹了声:“挽挽,你不知道,这几天老爷子总是念叨你,一直怪你七叔没把你带过来,又疑心你是不是不愿意来了,觉得自己哪里做得不好。现在赶上这一茬,不光是陈嫂,警卫员小赵那里,也被老爷子批评了。这也是活该了,谁让他们做得不好。”

旁边那陈嫂听了,越发低垂着头:“是我当时没多想,没认出来,也该进屋问问。”

冯鹭希看她一眼,又批评了几句,之后才道:“她确实不像样,不过这也怪我,一则光想着这几天你应该过来了,也没给家里人看看你的照片,他们新来的,不认识你,难免疏忽了,二则平时想着她做事还算认真,这方面疏于管辖,倒是让她学会了这个。”

初挽:“大伯母,你要这样,我才是真不敢来了呢,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我都没放在心里,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你可别当回事,不然我都怕了。”

冯鹭希这才道:“你这孩子心宽,不当回事就好。老爷子说了,给你做几件新衣裳,我已经让人去订了布料,回头给你量了身段来做,不过晚上时候,你要出去玩的话,我给你找几件你冉姐以前的衣裳,也就穿过一两次,你要是不嫌弃,先穿着?”

初挽笑道:“冉姐姐的衣服都好看,我喜欢着呢,哪里来的嫌弃,大伯母你也不用给我做新的,我就捡她的就行了。”

第12章

冯鹭希把初挽带过去她那边了,她住在隔壁胡同,距离不算远。

冯鹭希生了一儿一女,儿子今年二十八了,是陆家长孙陆建昆,女儿陆建冉二十四岁,两个人都已经参加工作并结婚了,陆建冉在外地,陆建昆工作也忙,她身边没什么人,对初挽就格外热心。

冯鹭希翻箱倒柜,找出陆建冉以前的衣服:“这件棉猴还是你三姐没参加工作时穿的,后来去外地,她嫌这个颜色太嫩了,就没穿,我瞧着你现在穿正合适——”

说着,她比划了比划:“是不是大了点?”

初挽倒是觉得不错:“我喜欢宽松点,这个我穿着挺合适的。”

冯鹭希见此,拿出来拍打拍打,在外面晒上,一时又找了一件夹克衫,两件毛衣,一条毛料裤子,还有两条阔腿裤,都是旧日陆建冉穿的:“你挑挑,看看哪件穿着合适。”

初挽没客气,夹克衫和两件毛衣都要了,不过阔腿裤没要:“那个我穿着不合适,在村里干活不方便。”

冯鹭希想想也是,就收起来了。

冯鹭希把这些晾在外面晒着,又找出来一块布料:“这个呢子料还不错,你留着以后做大衣吧,现在外面想买布不容易。”

初挽:“那还是算了,就那几件旧衣服,我穿着就挺好的。”

冯鹭希叹了声:“你也不小了,也该好好打扮打扮,现在这几件你先穿着,新料子明天送来,给你订做几身好的。”

初挽这一身,确实一看就是农村来的。

也怪不得家里保姆陈嫂误以为是收破烂的。

现在老爷子一恼,那陈嫂是别想干了,肯定得换保姆,新保姆也不知道做成什么样,到时候估计还得从头教。

压下这些心思,收拾好衣服,冯鹭希带着初挽过去,这时候不光陆建时在,就连陆建昭都回来了。

陆建昭排行第八,只比陆建时大一岁,现在在京大文学系,他爱写点豆腐块文章,是个风云才子,毕业没多久,便陆续出了几本畅销书,成了知名作家,之后又尝试着执导电影,步入新的领域。他执导的第一步电影便获得洛迦诺国际电影节奖,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九十年代炙手可热的大牌电影作家兼导演。

初挽后来还投资过陆建昭的电影,收入可观。

陆建昭这个人交际广泛,爱好多样,对收藏古玩也很有兴趣,为了这个还特意拍过一部古玩类的电影,甚至还获了一个奖。

他对初挽自然是敬佩有加,对于他来说,初挽是半个师傅,同时也是财神爷,能给他投资那种,能点石成金那种。

而此时的陆建昭,还只是一个简单的文艺青年,他涂了发胶,穿着时髦的港式皮衣和笔直的长裤,有着比一般北京小青年更洋气的时髦。

他见到初挽,显然也是意外,打了招呼,不过看上去略有些不自在。

初挽看了他一眼,便明白他的心思了。

当年的那个婚约,说好了初挽要嫁进陆家,所以小时候初挽过来玩,陆老爷子都是耳提面命,你们要好好表现,让初挽喜欢你们,到时候初挽就从你们中间挑。

现在他们长大一些了,有的结婚了,有的谈了对象,暂时没谈对象的,仿佛就是那个被挑的“待选女婿”。

对于陆建昭来说,他是学校的风云才子,是众人追捧的对象,对于这种封建大家长式的指派婚约,自然是不屑的,甚至可能觉得“跌份”。

当然了,初挽现在的打扮一股子村味儿,比起他的女同学自然差距甚大,这些都让他看到初挽后很不自在。

大概就是民国那些才子看到乡下原配发妻的心思了。

初挽看着他,觉得这样的陆建昭还挺有意思的,多少有些故意逗他的意思:“八哥现在考上大学了,是大学生了。”

陆建昭一听,便“咳”了声,坐在沙发上,摆摆手:“也就那样吧,其实考大学挺容易的。”

初挽:“是吗,我正想考大学呢,八哥没事的时候多教教我可以吗?”

陆建昭大模大样地仰靠在沙发上,两手扶着沙发把手,翘着二郎腿:“挽挽,你以前中学基础怎么样?”

初挽:“不怎么样,这不是打算从头学嘛,先学初中数学。”

陆建昭一听:“那可不行,数学是关键,文科理科都得考数学,你数学不行,那就差老远了。”

这边陆建昭和初挽说着话,陆建时就不乐意了。

他没考上大学,现在已经工作了,陆建昭和初挽谈论考大学的事,他就矮了一截。

他马上凑过去:“挽挽,你想考大学,这个简单,回头我帮你问问,我们单位有一个就是研究生,京大的研究生,回头让他辅导你不就成了!”

陆建昭惊讶地挑眉,他有些意外陆建时对初挽的热情。

初挽长得眉眼还行,底子好,但有些太瘦了,头发发黄,当然主要是打扮,她穿着老土的蓝布棉袄,在这真皮沙发上一坐,多少有些跌份。

所以陆建昭见了陆建时的殷勤,笑而不语,也就随他去了,当下找了个理由,赶紧先起身了。

初挽自然看出来陆建昭的意思,那种含蓄的似笑非笑,说白了就是不太看得起。

这让她感觉很新奇。

上辈子她也在陆家遭受过一些冷待,不过很快就过去了,体会并不深,后来她走到的那个高度,陆家大部分人并不敢小看。

所以重新回来,看到那个昔日对自己敬佩得五体投地的陆建昭对着自己摆谱,竟然觉得挺好玩的,这让她重新回过头来,以更高的高度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人生。

她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选了陆建时,是不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只有陆建时对自己殷勤热情,他的堂兄弟根本对自己不屑一顾?

傍晚时候,冯鹭希把已经晒过的棉猴和毛衣拿过来,初挽便换了换衣服,下面是一件毛料裤子,上面是毛衣和棉猴。

换上后,冯鹭希看着很高兴:“瞧着比之前顺眼多了,其实挽挽这眉眼长得很好,皮肤也白,就是太瘦了,回头多吃点,好好养点肉,再打扮打扮,比城里姑娘好看!”

初挽也觉得这样还不错,至少看着利索清爽了。

她穿好了,就要过去老爷子那里。

谁知道走在胡同里,迎面就见前面停下一辆吉普车,她看着眼熟。

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人,身姿格外挺拔修长,是陆守俨。

初挽看到陆守俨,倒是高兴,老远便喊道:“七叔!”

陆守俨看到她,打量了好几眼,才道:“挽挽,你一下子变模样了。”

初挽走到他眼跟前,笑着说:“是不是觉得我变好看了?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

陆守俨眸光扫过,淡声道:“这衣服你穿着有点大。”

初挽:“这是三姐姐的,我穿着是有一点大,不过我觉得明年就正好了吧。”

陆守俨微颔首,没再说话。

初挽觉得他神情有些疏淡,乍看到他后的亲近感便散去了。

当下也就直接说正经的:“七叔,我昨天无意中得到一块玉,我觉得挺适合你的,送给你了。”

说完,她就拿出那块三色双獾的玉挂件来:“这个虽然不是什么老物,但其实玉质还可以!”

陆守俨垂眸看过去,却见她白净的手掌心里放着一块玉件,那是半边黑半边白的玉,用了巧色,雕了黑白双獾,两只獾首尾相衔。

他抬起眼,望向她:“怎么突然要送我这个?”

初挽笑道:“七叔,你上次给我十块钱,我还你钱,你又不会要,我这个是恰好多出来的,不花钱的。”

陆守俨默了下,才道:“挽挽,就十块钱,你这么见外?”

初挽把那块玉往陆守俨手中塞:“七叔你收下吧,你是不是快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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