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的死,比生命更深奥更博大的死,那就是永生。懂了他的生死的概念我们再来解释他的诗。
(六)“但是我一面正在猜测着这青林里的这样那样,夜莺他还是不歇的唱着,这回唱得更浓更烈了。(先前只像荷池里的雨声,调虽急,韵节还是很匀净的;现在竟像是大块的骤雨落在盛开的丁香林中,这白英在狂颤中缤纷的堕地,雨中的一阵香雨,声调急促极了)所以他竟想在这极乐中静静的解化,平安的死去,所以他竟与无痛苦的解脱发生了恋爱,昏昏的随口编着钟爱的名字唱着赞美他,要他领了他永别这生的世界,投入永生的世界。这死所以不仅不是痛苦,真是最高的幸福,不仅不是不幸,并且是一个极大的奢侈;不仅不是消极的寂灭,这正是真生命的实现。在这青林中,在这半夜里,在这美妙的歌声里,轻轻的挑破了生命的水泡,阿,去吧!同时你在歌声中倾吐了你的内蕴的灵性,放胆的尽性的狂歌好像你在这黑暗里看出比光明更光明的光明,在你的叶荫中实现了比快乐更快乐的快乐:——我即使死了,你还是继续的唱着,直唱到我听不着,变成了土,你还是永远的唱着。”
这是全诗精神最饱满音调最神灵的一节,接着上段死的意思与永生的意思,他从自己又回想到那鸟的身上,他想我可以在这歌声里消散,但这歌声的本体呢?听歌的人可以由生入死,由死得生,这唱歌的鸟,又怎样呢?以前的六节都是低调,就是第六节调虽变,音还是像在浪花里浮沉着的一张叶片,浪花上涌时叶片上涌,浪花低伏时叶片也低伏;但这第七节是到了最高点,到了急调中的急调——诗人的情绪,和着鸟的歌声,尽情的涌了出来,他的迷醉中的诗魂已经到了梦与醒的边界。
这节里Ruth的本事是在旧约书里The Book of Ruth,她是嫁给一个客民的,后来丈夫死了,她的姑要回老家,叫她也回自己的家再嫁人去,罗司一定不肯,情愿跟着她的姑到外国去守寡,后来她在麦田里收麦,她常常想着他的本乡,济慈就应用这段故事。
(七)“方才我想到死与灭亡,但是你,不死的鸟呀,你是水远没有灭亡的日子,你的歌声就是你不死的一个凭证。时代尽迁异,人事尽变化,你的音乐还是永远不受损伤,今晚上我在此地听你,这歌声还不是在几千年前已经在着,富贵的王子曾经听过你,卑贱的农夫也听过你。也许当初罗司那孩子在黄昏时站在异邦的田里割麦,她眼里含着一包眼泪思念故乡的时候,这同样的歌声,曾经从林子里透出来,给她精神的慰安,也许在中古时期幻术家在海上变出蓬莱仙岛,在波心里起造着楼阁,在这里面住着他们摄取来的美丽的女郎,她们凭着窗户望海思乡时,你的歌声也曾经感动她们的心灵,给她们平安与愉快。”
(八)这段是全诗的一个总束,夜莺放歌的一个总束,也可以说人生大梦的一个总束。他这诗里有两个相对的(动机):一个是这现世界,与这面目可憎的实际的生活,这是他巴不得逃避,巴不得忘却的,一个是超现实的世界,音乐声中不朽的生命,这是他所想望的,他要实现的,他愿意解脱了不完全暂时的生为要入这完全的永久的生。他如何去法,凭酒的力量可以去,凭诗的无形的翅膀亦可以飞出尘寰,或是听着夜莺不断的唱声也可以完全忘却这现世界的种种烦恼。他去了,他化入了温柔的黑夜,化入了神灵的歌声——他就是夜莺;夜莺就是他。夜莺低唱时他也低唱,高唱时他也高唱,我们辨不清谁是谁,第六第七段充分发挥“完全的永久的生”那个动机,天空里,黑夜里已经充塞了音乐——所以在这里最高的急调尾声一个字音foflorn里转回到那一个动机,他所从来那个现实的世界,往来穿着的还是那一条线,音调的接合,转变处也极自然;最后揉和那两个相反的动机,用醒(现世界)与梦(想像世界)结束全文,像拿一块石子掷入山壑内的深潭里,你听那音乐又清切又谐和,余音还在山壑里回荡着,使你想见那石块慢慢的,慢慢的沉入了无底的深潭……音乐完了,梦醒了 血呕尽了,夜莺死了!但他的余韵却嫋嫋的永远在宇宙间回响着……
(十三年十二月二日夜半)
天目山中笔记
佛于大众中 说我当作佛 闻如是法音 疑悔悉已除
初闻佛所说 心中大惊疑 将非魔作佛 恼乱我心耶
——莲华经譬喻品——
山中不定是清静。庙宇在参天的大木中间藏着,早晚间有的是风,松有松声,竹有竹韵,鸣的禽,叫的虫子,阁上的大钟,殿上的木鱼,庙身的左边右边都安着接泉水的粗毛竹管,这就是天然的笙箫,时缓时急的参和着天空地上种种的鸣籁。静是不静的;但山中的声响,不论是泥土里的蚯蚓叫或是轿夫们深夜里“唱宝”的异调,自有一种各别处:它来得纯粹,来得清亮,来得透澈,冰水似的沁入你的脾肺;正如你在泉水里洗濯过后觉得清白些,这些山籁,虽则一样是音响,也分明有洗净的功能。
夜间这些清籁摇着你入梦,清早上你也从这些清籁的怀抱中苏醒。
山居是福,山上有楼住更是修得来的。我们的楼窗开处是一片蓊葱的林海;林海外更有云海!日的光,月的光,星的光;全是你的。从这三尺方的窗户你接受自然的变幻;从这三尺方的窗户你散放你情感的变幻。自在;满足。
今早梦回时睁眼见满帐的霞光。鸟雀们在赞美;我也加入一份。它们的是清越的歌唱,我的是潜深一度的沉默。
钟楼中飞下一声宏钟,空山在音波的磅礴中震荡。这一声钟激起了我的思潮。不,潮字太夸;说思流罢。耶教人说阿门,印度教人说“欧姆”(O——M),与这钟声的嗡嗡,同是从撮口外摄到合口内包的一个无限的波动:分明是外扩,却又是内潜;一切在它的周缘,却又在它的中心:同时是皮又是核,是轴亦复是廓。“这伟大奥妙的‘Om’”使人感到动,又感到静;从静中见动,又从动中见静。从安住到飞翔,又从飞翔回复安住;从实在境界超人妙空,又入妙空化生实在:——
“闻佛柔软音,深远甚微妙。”
多奇异的力量!多奥妙的启示!包容一切冲突性的现象,扩大霎那间的视域,这单纯的音响,于我是一种智灵的洗净。花开,花落,天外的流星与田畦间的飞萤,上绾云天的青松,临绝海的巉岩,男女的爱,珠宝的光,火山的溶液:一个婴儿在他的摇篮中安眠。
这山上的钟声是昼夜不间歇的,平均五分钟时一次。打钟的和尚独自在钟头上住着,据说他已经不间歇的打了十一年钟,他的愿心是打到他不能动弹的那天。钟楼上供着菩萨,打钟人在大钟的一边安着他的“座”,他每晚是坐着安神的,一只手挽着钟槌的一头,从长期的习惯,不叫睡眠耽误他的职司。“这和尚”,我自忖,“一定是有道理的!和尚是没有道理的多:方才那知客僧想把七窍蒙充六根,怎么算总多了一个鼻孔或是耳孔;那方丈师的谈吐里不少某督军与某省长的点缀;那管半山亭的和尚更是贪嗔的化身,无端摔破了两个无辜的茶碗。但这打钟和尚,他一定不是庸流不能不去看看!”他的年岁在五十开外,出家有二十几年,这钟楼,不错,是他管的,这钟是他打的(说着他就过去撞了一下,)他每晚,也不错,是坐着安神的,但此外,可怜,我的俗眼竟看不出什么异样。他拂拭着神龛,神座,拜垫,换上香烛,掇一盂水,洗一把青菜,捻一把米;擦干了手接受香客的布施,又转身去撞一声钟。他脸上看不出修行的清癯,却没有失眠的倦态,倒是满满的不时有笑容的展露;念什么经;不,就念阿弥陀佛,他竟许是不认识字的。“那一带是什么山,叫什么,和尚?”“这里是天目山”,他说,“我知道,我说的是那一带的,”我手点着问。“我不知道”,他回答。
山上另有一个和尚,他住在更上去昭明太子读书台的旧址,盖着几间屋,供着佛像,也归庙管的,叫作茅棚。但这不比得普渡山上的真茅棚,那看了怕人的,坐着或是偎着修行的和尚没一个不是鹄形鸠面,鬼似的东西。他们不开口的多,你爱布施什么就放在他跟前的篓子或是盘子里,他们怎么也不睁眼,不出声,随你给的是金条或是铁条。人说得更奇了。有的半年没有吃过东西,不曾挪过窝,可还是没有死,就这冥冥的坐着。他们大约离成佛不远了,单看他们的脸色,就比石片泥土不差什么,一样这黑刺刺,死僵僵的。“内中有几个”,香客们说,“已经成了活佛,我们的祖母早三十年来就看见他们这样坐着的!”
但天目山的茅棚以及茅棚里的和尚,却没有那样的浪漫出奇。茅棚是尽够蔽风雨的屋子,修道的也是活鲜鲜的人,虽则他并不因此灭却他给我们的趣味,他是一个高身材、黑面目,行动迟缓的中年人;他出家将近十年,三年前坐过禅关,现在这山上茅棚里来修行;他在俗家时是个商人,家中有父母兄弟姊妹,也许还有自身的妻子;他不曾明说他中年出家的缘由,他只说“俗业太重了,还是出家从佛的好,”但从他沉着的语音与持重的神态中可以觉出他不仅是曾经在人事上受过磨折,并且是在思想上能分清黑白的人。他的口,他的眼,都泄漏着他内里强自抑制,魔与佛交斗的痕迹;说他是放过火杀过人的忏悔者,可信;说他是个回头的浪子,也可信。他不比那钟楼上人的不着颜色,不露曲折;他分明是色的世界里逃来的一个囚犯。三年的禅关,三年的草棚,还不曾压倒,不曾灭净他肉身的烈火。“俗业太重了,不如出家从佛的好;”这话里岂不颤栗着一往忏悔的深心?我觉着好奇;我怎么能得知他深夜趺坐时意念的究竟?
佛于大众中说我当作佛闻如是法音疑悔悉已除
初闻佛所说心中大惊疑将非魔所说恼乱我心耶
但这也许看太奥了。我们承受西洋人生观洗礼的,容易把做人看太积极,入世的要求太猛烈,太不肯退让,把住这热虎虎的一个身子一个心放进生活的轧床去,不叫他留存半点汁水回去;非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决不肯认输,退后,收下旗帜,并且即使承认了绝望的表示,他往往直接向生存本体的取决,不来半不阑珊的收回了步子向后退;宁可自杀,干脆的生命的断绝,不来出家,那是生命的否认。不错,西洋人也有出家做和尚做尼姑的,例如亚佩脑与爱洛绮丝,但在他们是情感方面的转变,原来对人的爱移作对上帝的爱,这知感的自体与它的活动依旧不含糊的在着,在东方人,这出家是求情感的消灭,皈依佛法或道法,目的在自我一切痕迹的解脱。再说,这出家或出世的观念的老家,是印度不是中国,是跟着佛教来的;印度可以会发生这类思想,学者们自有种种哲理上乃至物理上的解释,也尽有趣味的。中国何以能容留这类思想,并且在实际上出家做尼僧的今天不比以前少(我新近一个朋友差一点做了小和尚)!这问题正值得研究,因为这分明不仅仅是个知识乃至意识的浅深问题,也许这情形尽有极有趣味的解释的可能,我见闻浅,不知道我们的学者怎样想法,我愿意领教。
十五年九月
鹞鹰与芙蓉雀(By W. H. Hudson)
(我有一次问泰戈尔在近代作者里他最喜欢谁,他说他就喜欢赫孙。)
有一天早上,跟着一群衣服整洁的人们走道,无意中跑进了一处大教堂,我在那里很愉快的耽了一个时辰,倾听一位大牧师讲道的口才。他讲天才,这题目并不是约书上来的,并且与他的讲演别的部分也没有多大的关连;这只是一段插话,在我听来是十分有趣的。他开头讲我们生活上多少感受到的拘束,讲我们内在的想望。那是命定没有实现的一天,只叫生命的短促嘲弄,正当讲到这一点的时候——竟许他想着了他自己的身世——他的话转入了天才的题目;他说一个人有了天然的异禀往往发现他的身世比平常人格外的难堪;原因就在他的想望比别人的更高,因此他所发现的现实与他的理想间的距离也就相当的加远了。这是极明显的,谁都知道;但他说明这层道理所用的比喻却真的是从诗的想像力里来的。平常人的生活他比作关的笼子里的芙蓉雀的生活。讲到这里,他忽然放平了他那威严的训道的神情,并且从他那深厚、响亮的嗓音——假如我可以杜撰一个字——“小成了”一种脆薄的荻管似的尖调,竟像是小雀子的轻啭,连着活泼的语言,出口的快捷,适应的轻灵的姿态与比势,他充分的形容了在金漆笼子里的那位柠檬色的小管家。喔,他叫着,她的生活是多么漂亮,多么匆忙,她管得着的事情又多么多!看她多么灵便的从这横条跳上那横条,从横条跳到笼板上,又从笼板跳回横条上去!看她多么欣欣的不时来了啄一嘴细食,要不然高兴一摇头又把嘴里的细食散成了一阵骤雨!看她那好奇的神情,转着她那亮亮的眼珠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一点新来稀小的声响,她都得凝神的倾听,眼前什么看得见的东西,她都是出神的细看!她不能有一息安定,不叫就唱,不纵就跳,不吃就喝,扭过头去就修饰她的羽毛,至少每分钟得做十多样不同的勾当:这来忙住了,她再也没工夫去回想她的世界是宽是窄——她再也不想想这笼丝圈住了她,隔绝了她与她所从来的伟大的世界,风动的树林,晴蓝的天空,自由轻快的生涯,再不是她的了。
这番话听着很俏皮,实际上也对,当场听的人全都有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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