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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鲸梦_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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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鲸梦

内容简介

19世纪中叶,一艘从英国约克郡出发的捕鲸船志愿者号,乘风破浪,向格陵兰岛进发。在捕鲸生意日渐衰落的时日,船长深信,只要一路北上,就一定能找到鲸鱼聚集的蓝海,为他过去的厄运画下句点,大赚一笔从此收山。 然而,这是一段注定有去无回的旅程,暴风雪的无情肆虐,船上的人各怀鬼胎,本应前途光明的军医萨姆纳,在医药箱里隐藏了巨大的秘密 凛冬将至,暗夜无边,又有谁最终能逃过命运的安排? 一段不愿提及的隐痛过往,一段北海凛冬的冰封之旅。 每个人都需要经历一场暴风雪般瑰丽壮阔的伟大救赎。

1

瞧瞧这个人。

他踉跄着从克莱珀森的院子里出来,在塞克斯街上走着。他凝神闻了闻各种怪味杂糅的空气——混合着松节油味、鱼腥味、芥末味、黑铅味、一直都能闻到的坟场上的死人味,再加上早晨刚倒的尿罐子的臊臭味。他打了个喷嚏,摸了摸脑袋上粗硬的头发,又整了整裤裆。他闻了闻自己的手指,然后慢慢地挨个把它们吮了一遍,把指头上残留的食物的味道咽下肚,让他最后的那点钱物有所值。在卡特屋小巷的尽头,他转而向北,走上了温克米利街,经过德拉极点酒馆、鲸油蜡烛加工厂和油坊。越过鳞次栉比的仓库屋顶,他看见摇晃的主桅杆和后桅顶端,听见码头装卸工的吆喝声和制桶厂的木槌重击声。他趔趄地走着,肩膀蹭着平整的红砖墙。一只狗从他身边跑了过去。一辆高高堆着圆木的马车从一旁经过。他又深吸一口气,舌头沿着嘴巴里杂乱无章的两排牙齿舔了一遍。他感受到自己身体里涌出一种新的欲望。这逐渐苏醒的欲望虽然还很微弱,但却迫切,新的需求渴望得到满足。他的船会在第一道曙光来临前出发,但在那之前还有一件事必须要做。他环视四周,头脑有些发蒙,忘了是什么事。他闻到了屠户家里猪血的腥味,注意到一条脏兮兮的裙子在随风摇摆——他想到了和肉体、动物、人类有关的那些欲望。但他又一转念,觉得并不是那种欲望。他很笃定:还没到时候,那种渴望目前还没那么重要,也没那么急迫,是另外一码事。

他原地晃悠了两步,转身向酒馆走去。在早上这个时间,酒馆里总是酒客稀少,显得空荡荡的。屋内火苗低低地匍匐在炉子里。空气中飘着一股煎炸的味道。他翻遍了衣兜,但是除了一些面包屑、一把折叠刀和半便士硬币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朗姆酒。”他说。

他从柜台上把半便士推了过去。

酒保低头看看硬币,又摇了摇头。

“明天早上我就要走了,”他解释道,“坐志愿者号走。我会给你开张期票。”

酒保哼了一声:“我看着像傻子吗?”

男人耸耸肩,想了想。

“抛硬币决定吧!看看我这把好刀是否能换来一小杯朗姆酒。”

他把折叠刀放在了吧台上。酒保拿起刀来仔细看了看。他打开折叠刀,用拇指肚测试锋刃。

“这可是把好刀,”男人说道,“我用它就从没失手过。”

酒保从自己的衣兜里拿出了一个先令,在他眼前晃了晃。酒保飞快地把硬币抛起来,又拍落在吧台上。两个男人都看了硬币。酒保点点头,将那把刀放进了自己的背心口袋。

他说:“现在你可以滚蛋了。”

男人的表情没有一丝改变。他没有表现出愤怒或惊讶之情,就好像失去那把小刀不过是他预先设想的一个更加宏大周密的计划的一部分而已。过了片刻,他弯腰把自己的高筒防雨靴脱下来并排摆在吧台上。

他说:“再扔一次。”

酒保翻了个白眼,转过脸去。“我可不想要你的破靴子。”他说。

“你拿了我的刀,”男人说,“你不能现在说不玩就不玩了。”

“我就是不想要你的破靴子!”酒保又说了一遍。

“你必须玩!”

酒保说:“我想玩就玩,不想玩就不玩!别人管不着!”

就在他们俩争论的当儿,有个设得兰人靠在吧台的另一端看着他们。这家伙戴着一顶款式普通的帽子,穿着污迹斑斑的帆布裤子,两眼通红,醉意蒙眬。

“我给你买一杯酒,”他说,“只要你们能闭上该死的嘴。”

男人回头看看他。他以前在勒威克[1]和彼得黑德[2]跟设得兰人打过仗,所以知道设得兰人不是什么聪明的战士。但是他们固执顽强,不会被轻易击败。眼前这个人的腰带上插着一把生锈的鲸脂刀,人也看上去相当暴躁易怒。男人迟疑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谢谢你的酒,”他说,“我跟妓女疯狂了一整夜,现在都被榨干了。”

设得兰人对酒保点了点头。酒保只好一脸不情愿地倒了一杯。男人从吧台上取下他的高筒防雨靴和酒杯,走到了靠近炉火的一个长椅边。几分钟后,他双膝蜷缩在胸口躺了下来,慢慢进入了梦乡。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看到那个设得兰人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旁跟一个妓女聊天。妓女长着一头黑发,胖乎乎的,还有一脸的斑点和一口黄牙。男人认出了她,但是想不起她的名字。他想:贝蒂?海蒂?埃斯特?

设得兰人叫进了一个在门口晃悠的黑人男孩,给了他一个硬币,然后打发他去伯恩街,上鱼贩子那里去买盘蛤蜊。男孩也就九岁、十岁的样子,身形十分纤弱,一双黑眼睛大大的,肤色浅棕。男人在长椅上伸直四肢,把仅存的最后一点儿烟叶装进烟斗里,然后点燃它,静静看着。他觉得自己完全生龙活虎了,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在皮肤下的松弛感,心脏就在胸腔里一下一下地跳动。设得兰人想亲一下那个女人,但回应他的却是带着拒绝意味的放肆尖叫。赫斯特!男人记起来了,这个女人的名字叫赫斯特。他还想起这女人在詹姆斯广场有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房间里摆放着一个铁床架,一个罐子和脸盆,还有一个用来冲洗精液的印度橡胶球。想到这里,他站起身来向两个人坐着的地方走了过去。

“你再给我买一杯酒。”他说。

设得兰人对他匆匆一瞥,摇摇头,就又转过头去面对赫斯特了。

“再给我买一杯,然后我就不会再来烦你了。”

设得兰人不搭理他,男人也不肯离开。

他固执得近乎傻气,又有点老辣无耻。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的收缩跳动,还闻到酒馆里常有的那种味道——屁臭和烟味交织在一起,而洒掉的啤酒则四处飘香。赫斯特抬头看看他,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的牙齿与其说是黄色,倒不如说是灰色;她的舌头颜色看起来就像猪肝。设得兰人把自己的鲸脂刀从腰带上拔出来放在桌上,站了起来。

他说:“给你买酒?我立刻就能把你的蛋给割下来,你信不信?”

设得兰人身材瘦高,手脚灵活。他的头发和胡子都涂了海豹油,看起来湿乎乎的,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水手舱里才有的气息。男人忽然意识到,现在他必须得弄明白自己的根本需求,还得弄清它们会折腾到何等地步。赫斯特再次咯咯笑了起来。设得兰人拿起刀,把冰冷的刀刃贴在男人的颧骨上。

“我能把你的鼻子割下来喂猪!”

这个主意让他大笑起来。赫斯特也跟着笑起来。

男人看起来却一点儿也不生气。这依然不是他所等待的时机。这只不过是个无聊却很有必要的插曲罢了。酒保捡起一根木棍,握住木棍的一端。

“你,”他用木棍指着男人说,“你这个婊子养的、瞎话溜舌的下流胚,你给我滚!”

男人看看墙上的钟,时间才过中午,而他还有十六个小时的空闲可以用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那些可以再次让他获得满足感的事情。他能感受到身体告诉他的那些欲望。有时候它们窃窃私语,有时候它们娓娓道来,有时候它们疾声呐喊。它们从来就没个安静的时候。如果它们安静了,他就会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被别的什么浑蛋杀死了,不过是这么回事儿。

他突然朝设得兰人靠近——他要让设得兰人知道,自己并不害怕他。然后,他又退了回来,转向酒保,抬起下巴说:“还是拿你那柴火棍儿捅你自己的屁股吧。”

酒保对他指指门,男人随之离开了。他走开的时候,刚才那个男孩正好带着一盘蛤蜊回来。那些蛤蜊装在锡纸盘里,热气腾腾,香气袭人。他们对视了一眼,男人感到他的心脏为一种新的欲望多跳了一拍。

他走回了塞克斯街。现在,他不愿意想起志愿者号,不愿意想他在甲板上躺下来休息的时光,也不愿意想起过去数周里他在甲板上不停地收拾、装货——种种艰苦劳作,甚至也不愿想起即将开始的该死的六个月的远行。他现在只愿意想此时此刻——这里的石窟广场、土耳其浴室、拍卖行和制绳厂。他的双脚踏在鹅卵石上,而约克郡那诡秘莫测的茫茫天宇就笼罩在他的头顶。他并非没有耐心或天性狂躁的人。他在必须等待的时候,是会选择等待的。他发现了一处围墙,就坐在了上面。他感觉饿了,就开始吮吸一块石头——就这样消磨掉几个小时的时光。人们从他的面前走过,边走边打量他,但是没人主动同他说话。他看着地面上的影子在变长,心想也快是时候了。这时突然下了一阵急雨,然后雨停了,云彩在阴暗的天空中缓慢移动。最终他看到设得兰人和赫斯特时,几乎是黄昏时分了。赫斯特正唱着一首民谣,设得兰人一手拿着酒瓶,一手粗鲁地搂着她往前走。他看到他们拐进了霍奇森广场。他等了一小会儿,然后从角落里拐进了卡罗琳大街。还没到夜晚,但是他觉得天色已经足够暗了。摩门教堂的窗户透出灯光,空气中有股煤灰和动物内脏的味道。他抢在他们前面赶到菲什小巷,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溜了进去。后院空无一人,只有堆积成山的脏衣服,还有马尿散发出的刺鼻的氨水味。他靠着黑洞洞的门口站着,手里攥着半块砖头。当赫斯特和设得兰人走进后院的时候,他等了一会儿以便锁定目标,然后快步向前,把那半块砖头狠狠地拍向设得兰人的后脑勺。

原来骨头是很脆弱易碎的。血从设得兰人头上喷了出来,同时可以听到一种声响,就好像一根湿火柴棍儿嘎巴一声断了似的。设得兰人失去知觉,跌倒在地。他的鼻子和牙齿在鹅卵石上磕断了。男人在赫斯特发出尖叫声之前用鲸脂刀抵住了她的喉咙。

他断喝道:“我能像割鳕鱼似的割断你的脖子!”

她失神的眼睛看着他,然后她举起两只脏手,表示屈服。

他把设得兰人的衣兜搜刮干净,拿走了钱和烟,其他的都扔得远远的。环绕着设得兰人脑袋的那摊血还在逐渐扩大,但他依然有微弱的呼吸。

“我们得把这个浑蛋挪走,”赫斯特说,“不然我可就倒大霉了。”

“那就挪走。”男人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他感到心情变得轻松了一些,好像周围的世界变广阔了。

赫斯特用双臂抱着设得兰人,试图拉动他,但是他太重了。她在血上滑倒了,摔倒在鹅卵石上面。她嘲笑了自己一番,然后笑声又很快变成了呜咽。男人打开落了一层薄薄的煤灰的门,抓住设得兰人的后脚跟,把他拖了进去。

“明天他们会发现他的,”他说,“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走得远远的了。”

她站了起来,酒精的作用还在,所以她踉跄了两下。她试图把自己衣服上的脏泥拭去,但这显然是徒劳的。男人转身打算离去。

“给我一两个先令,可以吗,亲爱的?”赫斯特对他说,“为了我们共同的麻烦。”

他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四处搜寻,好不容易才找到那个男孩。男孩的名字叫艾伯特·斯塔布斯,就睡在北桥下面的砖石涵洞里,靠残羹剩饭维生,偶尔也会帮聚集在码头的小酒馆里等船来的醉鬼们跑跑腿,挣上几个小钱。

男人要请他吃东西,还把自己从设得兰人那里偷来的钱亮给他看。

“告诉我你想要什么,”他说,“我都会买给你。”

男孩无言地回望他,表情好像一只躲在自己的小巢里受惊的动物。男人注意到,男孩身上没什么味道——身处肮脏环境之中,他依然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干净和整洁。好像他那天赐的深色皮肤是某种保护色——而不像一些人所相信的那样,是一种罪恶的象征。

“你简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男人告诉男孩。

男孩向他要了朗姆酒,他从衣兜里把油腻腻的半瓶酒给了他。男孩喝酒的时候,眼睛轻轻眨着。男人看着他,感觉到自己那种残忍寡言的性格也渐渐软化了不少。

“我的名字叫亨利·达拉克斯,”男人聊起了自己,并且令自己的声音尽可能温柔一些,“我是个鱼叉手,在志愿者号上做水手。”

男孩点了点头,但是没什么兴趣,就好像长久以来一直听人这么说似的。他的发型沉闷土气,但皮肤却异常澄澈可人,在淡淡的月光下,好像精心打磨过的柚木那样闪闪发亮。男孩没有穿鞋,由于长时间与地面接触,他的脚底黑乎乎的,还起了厚茧。达拉克斯现在很想碰碰他——摸摸他的脸庞或者肩头。他想:那会是个信号,也是一个让关系开始的方法。

“我在酒馆时看到你了,”男孩说,“你没有钱。”

“我现在跟那时候不一样。”达拉克斯说。

男孩点点头,喝下更多的朗姆酒。也许他差不多有十二岁了,达拉克斯想,一般来说他这样的人发育速度是比较迟缓的。他把酒瓶从男孩的嘴边拿开。

“你应该吃些东西,”他说,“跟我来。”

他们默默无语地并肩前行,沿着文康利和斯科拉特街往上走,路过鲸骨小酒馆和木材厂。最后,他们在弗莱彻面包店前停下来。达拉克斯就站在那里,等着男孩狼吞虎咽地吃下一个肉派。

男孩吃完后,擦擦嘴,从喉咙深处咳出一口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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