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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的呼唤_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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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说她也应该用罗谢尔的手机给她舅舅或达菲尔德打电话。因为卢拉用另外一个号码给他们打电话或许就是他们之间约定的一个暗号。但她一整天都是用自己的手机给这两个人打电话。所以,她用罗谢尔的号码是给另外的人打电话,她不想让媒体知道这个人。我有罗谢尔的手机号码。找到她用的网络就能查到所有东西。手机是镶着水晶玻璃的粉红色诺基亚。不过,你应该找不到了。”

“嗯,因为它已经沉到泰晤士河底。”沃德尔说。

“当然不是,”斯特莱克说,“它应该被凶手拿走了。凶手把罗谢尔扔进河里之前,得先把手机拿到手。”

“胡扯!”卡佛嘲笑道。但沃德尔似乎对他的理论很感兴趣。不过他还是有些怀疑,所以摇了摇头。

“兰德里打电话时,为什么想让罗谢尔也在场?”斯特莱克又问道,“为什么不在车里打?罗谢尔无家可归、穷得要死,她为什么不把兰德里的事卖给媒体?他们肯定出了一个好价钱。她干吗不卖?兰德里都死了,还能造成什么伤害?”

“因为她正派?”沃德尔设想。

“嗯,这是一种可能,”斯特莱克说,“另外一种可能是,通过勒索凶手,她可以赚得更多。”

“胡扯。”卡佛悲叹道。

“是吗?她那件提线木偶外套值一千五百英镑。”

一阵短暂的沉默。

“可能是兰德里给她买的。”沃德尔说。

“卢拉死的时候那件衣服还没上市,她怎么给罗谢尔买?”

“兰德里是模特,她有内部渠道啊,该死的!”卡佛插嘴道,仿佛在生自己的气。

“为什么,”斯特莱克说着,倾身向前,卡佛的体味像瘴气一般罩住他,“卢拉·兰德里要绕道去那家店待十五分钟?”

“她在赶时间。”

“究竟为什么要去那里呢?”

“她不想让那个女孩失望。”

“罗谢尔身无分文、无家可归。通常,卢拉会在见面之后让司机顺便把罗谢尔送回住处。那么,这次她为什么要让这样一个姑娘穿过整座城市来见她?把她拖进更衣室,十五分钟后,还让她自己回家。”

“因为卢拉是个被宠坏的婊子。”

“如果她是个被宠坏的婊子,为什么还要去那里?她完全可以不去。因为值得,因为她想做成什么事。如果她不是一个被宠坏的婊子,那她肯定处于某种情绪中,行为才会这么反常。我们有个活生生的见证人说卢拉的确在电话上求某人,让其凌晨一点以后去她公寓找她。她去瓦什蒂之前,也的确有张蓝色的纸。但之后那张纸就没人见过了。她在那张纸上写了什么?又为什么要在见罗谢尔之前在汽车后座上写?”

“可能是——”沃德尔说。

“那不是什么该死的购物清单,”斯特莱克重重地捶着桌子,低吼道,“也没有人提前八小时写自杀留言,在写完之后还去跳舞。她写的是一份该死的遗嘱,你还不明白吗?她把这份遗嘱带到瓦什蒂,让罗谢尔做见证人……”

“胡扯!”卡佛说。但斯特莱克再次忽略了他,对沃德尔说:

“……她告诉过西娅拉·波特,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她兄弟,不是吗?她要让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她当时一定在思考这件事。”

“为什么要突然立遗嘱?”

斯特莱克犹豫片刻,坐回去。卡佛瞥了他一眼。

“想不出来了?”

斯特莱克长叹口气。他想起那个酩酊大醉、极度不舒服的夜晚。想起昨晚的纵情欢愉。还想起不到十二小时前,吞下的那半块奶酪腌黄瓜三明治。他觉得太累了,整个人似乎像被掏空了。

“如果我有确实的证据,早就拿来给你了。”

“现在,自杀率在上升,你知道吗?这个罗谢尔很抑郁。她那天过得很糟糕,想起她朋友走的路,就学着跳了河。所以,伙计,我们再回到你的结论上。你说有人图谋不轨,将她们……”

“……从边上推下去的,是的,”斯特莱克说,“人们总这么说。在现今这个时代,这么做真是品位太差了。唐姿·贝斯蒂吉的证据呢?”

“还要我说多少次啊,斯特莱克?我们已经证明她不可能听到什么,”沃德尔说,“这点早就确证无误了。”

“不,你们没有确证,”斯特莱克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愤怒,“你们整件案子的基础都他妈大错特错。你们要是认真对待唐姿·贝斯蒂吉说的话,彻底突破她,让她把该死的真相说出来,罗谢尔·奥涅弗德就不会死!”

卡佛也异常愤怒,所以把斯特莱克多扣留了一个小时。他为了表达不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告诉沃德尔,让他一定要看着这个“小罗克比”走出警察局。

沃德尔一言不发地把斯特莱克送到前门。

“我需要你做一些事。”斯特莱克在出口处停下来,说。他们可以看到已经变暗的天空。

“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已经够多了,兄弟,”沃德尔苦笑道,“我得忍受他好几天了,”他拇指一伸,指了指暴跳如雷的卡佛,“全都怪你。我告诉过你那是自杀。”

“沃德尔,除非有人把那个该死的混蛋抓住,不然,还有两个人随时都可能被干掉。”

“斯特莱克……”

“要是我能证明卢拉坠楼那晚,唐姿·贝斯蒂吉根本不在公寓里呢?要是她在别的地方呢?别的可以听见那一切的地方?”

沃德尔抬头望向天花板,闭上眼。

“如果你有证据……”

“现在还没有,但过几天就有了。”

两个人又笑又闹地从他们身边走过。沃德尔摇摇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不过,他还是没有转头去看。

“如果你想要警察这边的什么东西,给安斯蒂斯打电话。欠你情的人是他。”

“这事安斯蒂斯做不了。我需要你给迪比·马克打电话。”

“你说什么?”

“你听到了。他不会接我电话的,知道吧?但他会跟你说话,你有这个权力,而且,听你上次讲,他好像也喜欢你。”

“你想说卢拉·兰德里死的时候,迪比·马克知道唐姿·贝斯蒂吉在哪儿?”

“不,他当然不会知道,他当时在‘军营’夜总会。有人从‘肯蒂格恩花园’送衣服到克拉里兹酒店给他,我想知道他拿到的是什么衣服。说得更具体一点,盖伊·索梅送给他的是什么。”

斯特莱克对沃德尔仍然没有念出“居伊”的读音。

“你想知道这个……为什么?”

“因为监控录像里,有个奔跑的人就穿着了件迪比的运动衫。”

沃德尔愣了一下,但紧接着就怒了。

“那种东西满街都是,”他顿了顿,“那种印有GS的衣服很常见啊——反光运动服和运动长裤,多得不得了。”

“那是一件定制的连帽衫,全世界只有一件。给迪比打电话,问他都从索梅那儿拿到了什么。我就想知道这个。沃德尔,如果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你会站在哪边?”

“别威胁我,斯特莱克……”

“我没威胁你。我只是觉得,一个已经杀了好几个人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还在不紧不慢地计划着下一个该杀谁——不过如果你担心的是文件问题,那下一具尸体出现之前,那些抱自杀理论的人的确不怎么好对付。沃德尔,在更多人被杀之前,快给迪比·马克打电话。”

十一

“不行,”当晚,斯特莱克在电话上坚决地说,“这事儿越来越危险了。监视不是秘书该干的活。”

“去牛津的康乃馨酒店,去亚非学院,也不是我该干的活啊!”罗宾说,“但我做了这两件事,你不是很高兴么!”

“谁也别去跟踪,罗宾。我想,马修也不会乐意你这么干的。”

罗宾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手机贴在耳边,心想:斯特莱克都没见过她未婚夫,怎么就记住他的名字了呢?以她的经验来看,男人一般都不会记得这种事情。马修就经常忘记别人的名字,连他刚出生的外甥女叫什么他都不记得。不过她想,斯特莱克肯定接受过相关训练,所以能记住这样的细节。

“我干吗需要马修同意,”她说,“管他的,反正又不危险。你也不觉得厄休拉·梅会杀人的……”

(罗宾几不可闻地在最后加了两个字:“对吧?”)

“嗯,但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对她的行踪感兴趣。不然可能会让凶手觉得不安,我可不想再有谁被从高处扔下去。”

罗宾可以听到自己薄睡裙下的心怦怦直跳。她想:他可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但却不会告诉她。其实她有点害怕知道凶手是谁,一时间根本无法思考。

电话是她打给斯特莱克的。几个小时前,她收到一条短信,说他被强制带去伦敦警察厅了,让她五点钟以后锁好办公室的门。从那以后,罗宾一直都心绪不宁。

“如果你还是睡不着的话,就给他打电话。”马修说。他的语气不是太强烈。在不了解任何细节的情况下,他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还是坚定地站在警察那边。

“听着,我想让你帮我个忙,”斯特莱克说,“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给约翰·布里斯托打电话,告诉他罗谢尔的事。”

“好的。”罗宾盯着那个大大的毛绒玩具象说。那个毛绒玩具是八年前她第一次和马修过情人节时,他送给她的礼物。现在,这个送礼物的人正在客厅里看晚间新闻。“你打算做什么?”

“我去派恩伍德的制片厂,跟弗雷迪·贝斯蒂吉聊聊。”

“怎么去?”罗宾说,“他们不会让你靠近他的。”

“不,他们会的。”斯特莱克说。

罗宾挂了电话以后,斯特莱克一动不动地在昏暗的办公室坐了一会儿。从伦敦警察厅回来的路上,尽管还想着罗谢尔肿胀尸体里那些未消化完的麦当劳,他仍旧毫无障碍地吞掉了两个巨无霸、一大包薯条和一杯麦旋风。此刻,胃里咕噜作响的胀气声,加上这些天来已被他忽略的“十二号”咖啡酒吧低音号的咚咚声,似乎便是他的脉动。

西娅拉·波特凌乱不堪、却非常女性化的公寓,她那娇喘连连的大嘴,以及紧紧缠绕在他背上的白皙长腿……现在,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此刻他脑中全是矮胖庸俗的罗谢尔·奥涅弗德。他还记得她才离开自己五分钟,就开始噼里啪啦地打电话的样子。他们把她从河里捞起来的时候,她身上穿的就是当时的那套衣服。

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他非常肯定。罗谢尔给凶手打了电话,说她刚和一个私家侦探吃完饭。于是,通过那部亮闪闪的粉红色手机,他们约好晚上见面,一起吃顿饭或喝点什么东西。夜色中,他们溜达到河边。他想到那座灰绿中带金色的哈默史密斯桥,罗谢尔还说自己在那片区域有了一套新公寓。那是个有名的自杀胜地:桥栏矮,下面就是湍急的泰晤士河。而她,是不会游泳的。夜色中,两个争吵的情侣、一辆绝尘而去的汽车、一声尖叫和一片水花。谁看得到?

如果凶手意志坚定、运气很好的话,应该没有人看见。而这恰恰是个意志非常坚定、运气极好的人。毫无疑问,辩护律师肯定会要求递减责任[1]。因为在斯特莱克的从业经历中,这样自负而不切实际的凶手并不多见。他想,或许能在病理学上找到一些解释,这应该属于某种躁狂症。但是,他对心理学可不太感兴趣,跟约翰·布里斯托一样,他想要的——是正义!

[1] 指免除患精神病或精神不健全的被告应负的部分罪责。

在幽暗的办公室里,他的思绪突然不受控制地回到过去,想起他最亲的那个人是怎么死的。露西认为,那个人的死影响了斯特莱克的每一场调查,扭曲了他经手的每一件案子。但她错了,大错特错。他和露西的人生以及他们所有的记忆,被明显地分为两个时期:他们的母亲去世之前和去世之后。露西觉得,他是因为莱达的死,因为不相信继父无罪,才跑去参加皇家宪兵队的。他职业生涯中见到的每一具尸体,都会让他想起母亲。见到的每个凶手,似乎也都会让他想起自己的继父。母亲的死驱使他不断调查其他死亡案件中申辩无罪的情况。

然而,早在最后一根针刺入莱达的身体之前,斯特莱克就渴望从事这份职业了。早在知道妈妈(以及其他所有的人)终有一死之前,他就明白有些凶杀案比任何谜题都难解。真正无法忘怀的人是露西,她的记忆就像萦绕在棺材里的苍蝇,久久挥之不去。所有非自然的死亡都会让她激动不已地想起过早离世的母亲。

不过,今晚他又要做露西认为是他的习惯的事了。他又想起莱达,并把她跟这件案子联系起来。超模莱达·斯特莱克。谈到她时,人们总会提起那张最出名的照片,也是他父母唯一的一张合影。照片里,她穿着黑白两色的衣服,心形脸,闪亮的黑发,还有一双狨猴般的大眼睛。两人中间隔着一个艺术商和一个贵族出身的花花公子(一个自杀了,另一个得了艾滋病),还有他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卡拉·阿斯托尔菲。乔尼·罗克比站在最右边,中性而狂野,头发几乎跟莱达的一样长。他的母亲戴着马蒂尼眼镜,抽着烟。缭绕的烟雾中,这位模特显得比其他所有的人都时髦漂亮。

除斯特莱克外,其他人似乎都觉得莱达的死虽然可悲,却一点也不让人意外。因为她一直过着极不正常的危险生活。即使那些认识她最久、最了解她的人,发现她因吸毒过量而死,也觉得这就是她命定的归宿。人们几乎都认为他母亲一直游走在生活边缘,终有一天会越过边线,冰冷、僵硬地死在一张被褥肮脏的床上。

她为什么会这样,却没人解释得清。特德舅舅(趴在厨房水槽上,一言不发,筋疲力尽),或琼舅妈(坐在她那张小餐桌前,愤怒地红着眼,搂着露西。露西那时候十九岁,趴在她肩头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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