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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的呼唤_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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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陷入了沉思。

他开始胡思乱想,想起家庭、名字,还有他和约翰·布里斯托看似迥异、实则相似的童年。斯特莱克的家族史里也有幽灵般的人物:比如,他妈妈的第一任丈夫。妈妈除了说起自己从一开始就痛恨结婚,平时极少提起他。对于莱达记忆中最模糊的部分,琼舅妈总是记得最清楚。她说,十八岁的莱达刚结婚两周就踹了丈夫。她嫁给老斯特莱克(根据琼舅妈的说法,他因为巡演刚来到圣莫斯)不过是为了条新裙子,换个名字。当然,莱达对自己这个罕见夫姓的忠诚,胜过对任何男人的忠诚。她还将这个名字传给儿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未见过这个姓氏原来的使用者,在他出生之前,那个男人就已消失于他母亲的生命中。

斯特莱克抽着烟,沉浸在回忆里,浑然不觉办公室外天色已经渐渐变得柔和昏暗。最后,他终于挣扎着用一条腿站起来,扶着门把手和玻璃门旁边的护壁板木条,稳住身体,一步步跳出办公室,去查看仍堆在外面的那些箱子。在底下的一个箱子里,他找到舒缓断肢创面灼烧感和刺痛感的膏药。接着,他开始涂涂抹抹,努力修复挎着背包、长时间徒步穿越伦敦造成的伤口。

已是晚上八点,但此刻的天色比两周前的同一时间亮些。斯特莱克坐定时还是大白天。十天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坐进王记中国餐馆。这间餐馆正面是白色的,店门很高,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一个名叫“战而必胜”的游乐中心。重新接上义肢非常疼,踩着它从查令十字街上走过来更是雪上加霜。不过,他不屑使用那对也是从盒子里翻出来的灰色金属手杖。那对手杖是他从塞利奥克医院带回来的“纪念品”。

斯特莱克一边用一只手吃新加坡炒米粉一边检查着卢拉·兰德里的笔记本电脑。电脑放在桌上,翻盖已经打开,旁边摆着啤酒。暗粉红色的电脑外壳上画着盛开的樱花。斯特莱克浑然不觉块头庞大、毛发浓密的自己伏在这个显然是女士专用的漂亮粉红色装置前,形成了一幅多么不协调的画面。不过,旁边那两个穿黑T恤的服务生倒是乐得咯咯直笑。

“费德里科,最近怎么样?”八点半,一个皮肤苍白、头发蓬乱的小伙子问道。这家伙刚来就一屁股坐到斯特莱克对面。他穿着牛仔裤和一件极具迷幻风格的T恤,脚上蹬着匡威运动鞋,身上还挂着个皮包,两根带子交叉在胸前。

“越来越糟了。”斯特莱克咕哝道,“你呢?要来一杯吗?”

“嗯,给我来杯拉格啤酒。”

斯特莱克为客人点了酒。这个他早已习惯的人叫斯潘纳。至于他为何会习惯他,时隔太久,没法再想得起个中缘由。斯潘纳有计算机一级学位,景况要比衣服所示的好得多。

“我不饿,下班时才吃了个汉堡。”斯潘纳盯着菜单,跟服务员加了一句,“我可以来份汤。馄饨汤吧,谢谢。”他又说,“费德,这电脑是你选的啊?有意思。”

“不是我的。”斯特莱克说。

“跟那件事有关,是吗?”

“嗯。”

斯特莱克把电脑转向斯潘纳。后者带着一种好奇又有些轻蔑的眼光审视着这台设备。对他来说,科技并非不可避免的灾祸,而是生活的本质。

“垃圾。”斯潘纳快活地说,“费德,这么久你躲哪儿去了啊?大家都担心死了。”

“他们真好。”斯特莱克含着满嘴的米粉说,“不过,没必要。”

“几天前,我跟尼克和艾尔莎他们几个在一起。那天晚上的话题全都是你。他们都说你转到地下去了。啊,太棒了!”看到汤到了,他高兴地叫了一声,“没错,他们给你的公寓打电话,却不断地被转到答录机上。艾尔莎认为,你的麻烦一定跟女人有关。”

斯特莱克现在觉得,通过这个无忧无虑的斯潘纳让朋友们知道自己感情破裂,或许是最好的办法。斯潘纳是斯特莱克一个老朋友的弟弟。对斯特莱克跟夏洛特那段坎坷的情路,他不仅几乎一无所知,还毫无兴趣。鉴于面对面的同情和事后检讨都是斯特莱克很不喜欢的事,而且他也不想一直隐瞒已经跟夏洛特分手的事实,所以,他承认埃尔莎说得对。她的确料事如神,一语中的。他还说,从此以后,朋友们最好不要再往夏洛特的公寓打电话。

“你这个无赖。”斯潘纳说。不过,他的兴趣很快便从人间苦痛转向科技方面的挑战。没办法,天性如此。他用刮勺般的指尖指着那台戴尔,问道:“这东西你要怎么弄?”

“警方已经看过了。”尽管附近只有他俩不说广东话,斯特莱克仍旧压低声音,“不过,我还想听听别的看法。”

“好的技术人员警方可多得是。难道,我还能找到他们找不到的东西?”

“他们有可能找错方向。”斯特莱克说,“而且,就算找到了什么东西,他们也可能不知道它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似乎对她最近的电子邮件最感兴趣,而我已经看过那些邮件了。”

“那……你到底要我找什么?”

“所有发生在一月八日的操作,以及跟那天有关的操作。最近的因特网搜索记录之类。我没密码,而且除非万不得已,我也不想去找警察要。”

“这没关系。”斯潘纳说。他没有写下斯特莱克的指示,而是把它们敲进了手机里。他比斯特莱克小十岁,很少会用到笔。“不过,这是谁的笔记本电脑啊?”

斯特莱克告诉他后,斯潘纳说:

“那个模特?哇!”

不过斯潘纳对人总是兴趣淡漠,不管是死人,还是名人,跟他钟爱的稀有漫画、科技革新和斯特莱克听都没听过的那几个乐队比起来,都得靠边站。喝了几勺汤后,斯潘纳打破沉默,高兴地问斯特莱克打算付他多少工钱。

斯潘纳夹着那台粉红色笔记本电脑离开后,斯特莱克也一瘸一拐地回到办公室。那天晚上,他仔细清洗了右腿断肢的创面,为红肿发炎的瘢痕组织抹上药膏。几个月以来第一次,他在钻进睡袋前吃了片止痛药。躺着等待疼痛消减时,他琢磨着到底要不要去康复中心,接受某位顾问医师的治疗。有人反复向他描述了截肢者的克星——阻塞综合征:皮肤化脓和坏肢肿胀。他想,自己是不是已经开始有早期症状了?但他实在不想回到那个满是消毒水味道的走廊,也害怕那些医生面对这截小小的断肢时,那种淡漠的表情。这条义肢还要做些必要的细微调整,所以尽管他巴不得离得远远的,也还是得去那个满是白大褂的狭小世界。他害怕听到让那条腿休息休息的建议,害怕再也寻不回正常的步态,只能用拐杖,也害怕行人盯着他束起的裤腿,以及小孩们的尖声盘问。

和往常一样,他的手机还是放在行军床旁边的地上充电。“嗡嗡”的震动声提示有短信进来。任何事都是好的,只要能让他暂时忘掉抽痛的腿。斯特莱克在黑暗中摸索一阵,抓起地上的手机。

请在方便时给我回个电话,就说几句,好吗?夏洛特。

斯特莱克不相信千里眼和心灵感应。不过,他立刻产生的荒谬念头是:夏洛特不知怎么的,感应到他刚刚告诉斯潘纳的那些话。通过将他们分手的事正式摆上台面,他牵动了那根绷紧的、无形的,但仍旧维系着他俩的线。

他盯着那条短信,仿佛那就是她的脸,仿佛通过那个小小的绿色屏幕,就可以看到她的表情。

请(我知道无须如此,但我在请求你,友好地请求。)就说几句(我很想跟你谈谈,我有十分正当的理由。所以,让我们轻松、迅速地做完这件事。不争吵。)方便时(我肯定,离开我,你的生活一定很忙碌。)

或者,也可以这样解读:请(斯特莱克,你要是拒绝,就是王八蛋。你伤得我还不够深吗!)就说几句(我知道你想见面。好吧,别担心,会有最后一面的。等我跟你这个难以置信的混蛋彻底玩完儿时。)方便时(好啦,让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每一次,要优先考虑的不是军队就是其他什么该死的事,从来都不是我!)

现在是方便的时候吗?他问自己。他躺在那儿,仍旧疼得厉害。看来,药还没起作用。他瞥了一眼时间:十点十一分。她一定还没睡。

他把手机放回旁边的地上,任它静静地充电。接着,他把一条毛茸茸的胳膊举到眼前,彻底挡住窗缝里泻进来的路灯灯光。事与愿违的是,他脑海中浮现出了第一次看见夏洛特的情景。牛津的一场学生派对,她独自一人坐在窗台上。如此美丽的女人,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两旁无数男人赞叹的目光、过于吵闹的笑声和说话声、指向她那静默身影的各种夸张动作,以及其余的一切,都从他眼中消失了。

凝望着房间那头,十九岁的斯特莱克心中再次涌起一股熟悉的热望。小时候,每次琼舅妈和特德舅舅的花园里积起前一晚下的雪,他都想第一个踩上去。第一个在那诱人的光滑表面,踩出一个又深又黑的洞。他要破坏它!

“你在干蠢事!”斯特莱克宣布要去跟她搭讪时,朋友这样警告他道。

斯特莱克表示同意,但还是一口喝干第七品脱酒,坚决地朝窗边的她大步走去。他隐约意识到周围有人在看,或许正等着哈哈大笑。他块头很大,看起来就像个打拳击的贝多芬,而且T恤上还满是咖喱酱。

她抬头望向走到面前的他。她的眼睛大大的,一头长发乌黑柔软,低胸衬衣露出半个雪白的乳房。

斯特莱克的童年怪异而动荡。不断地告别和结识各种各样的孩子和青少年,让他练就了一身高超的社交技巧。他知道如何适应环境,知道怎样让人们哈哈大笑,知道怎样让自己与任何人打成一片。那天晚上,他的舌头却打了结。不过,他还记得当时自己似乎轻轻摇晃了两下。

“有什么事吗?”她问。

“嗯。”他扒下T恤,把咖喱酱指给她看,“你知道有什么好办法去掉这个东西吗?”

她忍不住(他看到,她的确努力忍了)“咯咯”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名叫杰戈·罗斯的“阿多尼斯”[1]冲进来。斯特莱克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富家子弟。他身后跟着一群同样出身优渥的朋友。然而,他们却发现斯特莱克和夏洛特肩并肩坐在窗台上,正聊得火热。

[1] 即美少年。

“夏洛,亲爱的,你走错房间了。”罗斯说。他用满是宠溺的口吻宣布着主权:“里奇的派对在楼上。”

“我不去,”她说着冲他露出一个笑脸,“我要帮科莫兰洗T恤。”

就这样,她为了科莫兰,公然甩了自己英国哈罗公学的男朋友。那是斯特莱克十九年的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刻:他当着众人的面,从墨涅拉俄斯眼皮底下带走特洛伊的海伦。在震惊和喜悦中,他没有质疑这个奇迹,而是接受了它。

后来他才意识到,这看似巧合或命定的东西,全都是她一手操纵的。数月后,她向他坦白:为了惩罚罗斯犯下的过错,她故意走错房间,并在那儿等待一个男人——任何一个男人——跟她搭讪。所以他,斯特莱克,只不过是个折磨罗斯的工具而已。那天凌晨,她带着报复和愤怒的心情跟他上床,却被他错当成激情。

于是,第一个夜晚发生的那些事,就成了他们后来分分合合的原因:她的自我毁灭,她的轻率,她的决意伤害,她虽不情愿却真的被斯特莱克吸引,她隐秘的疗伤之地——她在那里长大,对它抱着一种又蔑视、又尊崇的感觉。于是,这段让斯特莱克十五年后还躺在行军床上追忆的感情,便这样开始。此刻,他觉得身体越发疼痛,衷心希望自己能彻底走出她的记忆。

第二天早上,罗宾抵达办公室时,发现玻璃门再次被锁上。她用斯特莱克给她的备用钥匙进门。然后,她走到同样锁着的里间门外,静静地站着,侧耳细听。几秒钟后,她听见一阵低沉的鼾声,虽然有些模糊不清,但肯定是鼾声无疑。

她面临一个微妙的问题。他们都心照不宣地不提斯特莱克的行军床,或其他任何显示他住在这里的东西。可另一方面,罗宾又有些非常紧急的事要跟这位临时老板谈。她犹豫了,该怎么办呢?最简单的办法肯定是在外间办公室弄出声响,吵醒斯特莱克,也给他足够的时间整理好自己和里面那个房间。但这样太费时间,她的消息可等不了那么久。于是,罗宾深吸一口气,开始敲门。

斯特莱克立刻惊醒过来。最初的一刻,他迷茫地躺在那儿,渐渐适应窗口流泻下来的日光。接着,他想起读完夏洛特短信后,自己就把手机放在一边,完全忘了设闹钟。该死!

“别进来。”他大吼。

“要喝杯茶吗?”罗宾隔着门问。

“嗯,嗯,太好了。我马上就出来喝。”斯特莱克大声说道,并第一次庆幸自己在里间的门上也安了把锁。那下半截义肢还靠在墙上,除了一条平角内裤,他身上什么也没穿。

罗宾匆匆去给水壶加水,斯特莱克则奋力钻出睡袋。他飞快地穿好衣服,毛手毛脚地套上义肢,将行军床折起来塞进角落,再把桌子推回原位。十分钟后,她再来敲门时,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外间办公室,身上一股强烈的除臭剂味儿。而罗宾则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一脸兴奋。

“你的茶!”她指着一个冒着热气的马克杯说。

“太棒了,谢谢。等我一下。”说完,他便到楼梯平台上的厕所撒尿去了。解开拉链时,他看见镜中的自己——衣冠不整、胡子拉碴。他又一次安慰自己说:我这头发,梳不梳都一样。

“我要跟你说件事!”罗宾说。这会儿,他再次穿过玻璃门,走进办公室,连声道谢,端起那杯茶。

“什么事?”

“我找到罗谢尔·奥涅弗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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