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刚装上没多久。”
斯特莱克在原地站了几分钟,对着这些气派的城堡式豪宅陷入了沉思。当初,卢拉·兰德里为何选择住在这里呢?“肯蒂格恩花园”静谧、传统、沉闷,显然属于另一类富人的聚居区,例如俄罗斯和阿拉伯政治寡头,拥有乡下庄园的公司大佬,在艺术品收藏中孤独终老的单身富婆。很奇怪,兰德里竟然会选择住在这里。根据罗宾早上读的每一篇文章,这个二十三岁的女孩结交的都是新潮而富于创造力的时装界名人。这些人对时尚的理解主要来自街头,而非沙龙。
“这栋楼房看上去保养得挺好,对吧?”罗宾问。
“嗯,是的,而且没有成群的狗仔队。”
斯特莱克背靠二十三号楼的黑色栏杆,打量十八号楼。兰德里生前所住的房子,窗户比下面几层的高。阳台与其他两层不同,没摆盆栽。斯特莱克从衣服口袋掏出香烟,抽出一支递给罗宾。罗宾摇头谢绝,并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她没见过斯特莱克在办公室抽烟。斯特莱克点上烟,深吸一口,然后盯着十八号楼的大门说:
“布里斯托认为那天夜里有人进入十八号楼,过了一会儿又出来了。那人进去和出来时都没被发现。”
根据之前的观察,罗宾相信没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那栋楼。她觉得接下来斯特莱克肯定会对布里斯托的说法大加讽刺。但结果证明她错了。
“如果真的有人进了那栋楼,”斯特莱克仍盯着十八号楼的大门说,“那么凶手肯定是有预谋的,而且做过非常周密的计划。没人能只凭运气,躲过那么多记者的摄像头,进入设有密码锁的大门,然后避开保安,进入锁住的内门,最后再出来。问题是,”他挠着下巴,继续说,“如果凶手真做过那么周密的计划,就不会采用如此草率的方式来谋杀兰德里。”
罗宾觉得“草率”一词听着非常冷酷。
“把人推下阳台,是一时冲动才会做出的事。”斯特莱克似乎看出罗宾心里在想什么,解释道,“只有头脑发昏才能做出来。”
斯特莱克发现跟罗宾在一起非常惬意。这不仅是因为罗宾把他奉若神明,认真倾听他说的每句话,也从不打断他思考。
更是因为罗宾无名指上那枚小小的蓝宝石戒指好像一个句号,意为:到此为止,别再深入。正是因为这枚戒指,斯特莱克感到自己可以毫无顾忌,稍稍卖弄一番。他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乐趣了,这是其中之一。
“可是,如果凶手一开始就在楼里呢?”
“这种情况更说得通。”斯特莱克回答。罗宾听到这话,觉得非常高兴。“如果凶手一开始就在楼里,那下面这些人都有嫌疑:保安、贝斯蒂吉夫妇、某个偷偷躲在楼里的神秘人。如果凶手是贝斯蒂吉夫妇或保安威尔逊,那就不存在进出大门的问题。他们只需要事后回到该出现的地方。虽然兰德里也有可能没摔死,只是受伤,从而说出真相,但如果凶手真是他们三人中的某个人,我刚才说的情况更说得通——他们跟兰德里发生争吵,然后一时冲动把兰德里推下了阳台。”
斯特莱克抽着烟,继续仔细打量对面的楼房,尤其是二楼窗户和四楼窗户之间的间隔部分。同时,他脑子里主要想着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根据罗宾在网上找到的信息,卢拉·兰德里坠楼时,住在二楼的贝斯蒂吉正在睡觉。贝斯蒂吉的妻子最先发现兰德里坠楼,并坚称案发后凶手仍在楼上,而她丈夫一直站在她身边。
言下之意,至少她不认为丈夫是凶手。但兰德里死时,弗雷迪·贝斯蒂吉是距离她最近的男人。根据斯特莱克的经验,外行总是执着于寻找作案动机,而对专业人士来说,作案机会才是首要的。
罗宾接下来的话,无意中证实了她并非专业人士。她说:
“可是为什么有人要在深更半夜跟她吵架呢?从来没听说过她跟邻居关系不好的传闻,是吧?唐姿·贝斯蒂吉显然不是凶手,对吧?不然她怎么会跑下楼,告诉保安呢?”
斯特莱克正在沉思,过了一会儿才回答:
“布里斯托一再强调,在他妹妹进楼、记者离去后的十五分钟里,保安因为肚子不舒服离开了前台。这意味着在那十五分钟里,大厅是无人把守的。但楼外的人怎么会知道保安威尔逊不在前台呢?大门又不是玻璃做的。”
“再说,”罗宾自作聪明地插嘴道,“得知道密码才能打开大门。”
“人总是习惯于疏忽大意。除非保安经常更换密码,否则许多坏人可能早就摸清楚了。我们去那边看一下吧。”
他们默不作声地走着,一直走到“肯蒂格恩花园”尽头,发现兰德里所住小区背后有条微微弯曲的小巷,名叫“农奴胡同”。看到这个名字,斯特莱克感到非常好笑。整条小巷由鹅卵石铺成,两边是光滑的高墙。路面很宽,可容一辆小车经过。路边分布着许多路灯,没有任何可容藏身的角落。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两扇巨大的电动门前面。旁边的墙壁上有块牌匾,写着“私人车库”四个大字。这里是“肯蒂格恩花园”的地下车库入口处。
继续往前走一会儿后,斯特莱克估计他们差不多到了十八号楼的背面,于是奋力一跳,抓住路边高墙的墙头,做了个“引体向上”,望向高墙里面。高墙那边是一长排受到精心照料的小花园。每栋房子和房子所属的每块修剪整齐的草坪之间,都有一个黑乎乎的楼梯口通往地下室。在斯特莱克看来,任何人要想翻越高墙,必须借助梯子,或找个帮手,用结实的绳子把他吊下去。
斯特莱克顺着墙壁滑落到地上。装了义肢的那条腿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强忍着,没让自己喊出来,但还是不由发出轻声的呻吟。
罗宾看到斯特莱克有点瘸腿,怀疑他扭伤了脚踝,便急切地问候一声。“没事。”斯特莱克回答。
他在鹅卵石路面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右腿和义肢连接处一阵阵钻心的疼。拖着僵硬的义肢,在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路面行走颇为不易。斯特莱克懊悔地问自己,真的有必要上墙吗?罗宾也许算得上漂亮,但完全比不上他刚刚离开的那个女人。
三
“你确定他是侦探?谁都能做那些事。谁都会用谷歌查找信息。”
马修累了一天,又受了一个客户的气,还被新上司数落一顿,所以很没好气。他无法理解自己的未婚妻为何这么幼稚而盲目地崇拜另一个男人。
“用谷歌查找信息的不是他,”罗宾反驳,“是我。他在忙另外一个案子。”
“我不想你被骗。他住在办公室里,罗宾。难道你不觉得有点可疑吗?”
“我告诉过你了,我觉得他只是刚跟女朋友分手。”
“是啊,我敢打赌这是真的。”马修说。
罗宾把马修的盘子叠到自己的盘子上,然后端起来气冲冲地走进厨房,她很生马修的气,也有点生斯特莱克的气。她兴致勃勃地上了一天的网,查找卢拉·兰德里认识的人的信息,但透过马修的眼神,她回头想想,突然觉得斯特莱克交给她的似乎只是一份毫无意义、纯粹打发时间的工作。
“听着,我没别的意思。”马修站在厨房门口说,“就是觉得他有点怪。还有,你下午跟他出去溜达了一会儿,是怎么回事?”
“不是溜达,马修。我们是去查看现场——去看看客户认为发生了某件事的地方。”
“罗宾,没必要装得这么神秘兮兮的。”马修笑道。
“我签了保密协议。”罗宾回过头,厉声道,“我不能告诉你有关案子的事。”
“案子——”
马修又嘲讽地冷笑了几声。
罗宾在狭小的厨房里气呼呼地走来走去,把各种烹饪原料放进橱柜,并把橱柜的门摔得砰砰响。马修看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可能过分了,于是在罗宾把食物残渣刮进垃圾筒时,走到她身后抱住她,把脸埋进她脖子和肩膀的交接处,并握住她留下淤青的那侧乳房,轻轻抚摸——斯特莱克无意间抓伤了罗宾的乳房,这令马修对那个男人心怀成见。马修对着罗宾金黄色的头发柔声抚慰,但罗宾挣脱他的怀抱,把盘子放进洗碗池里。
罗宾感觉自己的价值遭到了怀疑。白天,斯特莱克似乎对她在网上所找的信息很感兴趣,还对她表示感谢,夸她非常干练、工作主动。
“你下周有几个正儿八经的面试?”马修问。这时,罗宾打开冷水龙头。
“三个!”她气鼓鼓地刷洗最上面的盘子,叫声盖过水流冲刷盘子的声音。
一直等到马修去了客厅,罗宾才关掉水龙头。她发现订婚戒指上卡了一块冰冻豌豆的碎渣。
四
周五上午九点半,斯特莱克来到夏洛特的公寓。他觉得自己晚了半个小时,夏洛特怎么样都应该离开了——假如她真的打算离开,而不是躺在什么地方等他。宽阔的街道,街道旁一栋栋富丽堂皇的白色楼房,一棵棵悬铃木,一家估计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的肉店,一家家挤满中上阶层人士的咖啡馆,一家家豪华餐厅——在斯特莱克眼中,这一切总是显得有点不真实、不自然。也许在心底,斯特莱克一直都知道他不会一直待在这里,他不属于这里。
直到用钥匙打开大门,斯特莱克仍以为夏洛特会在里面等他。但一迈进门槛,他就知道里面空无一人。房子里寂静无声、冷冷清清,好像久已无人居住。斯特莱克通过门厅往里走,脚步声显得异常响亮。
客厅中间放着四个纸箱,箱盖开着,让他可以检查。斯特莱克那些便宜但用得着的个人物品胡乱堆在箱子里,看着好像是要拿去义卖的捐赠品。他拿起上面的几样东西,以便查看底下的情况。但粗粗一看,似乎所有的东西都完好无损,没被摔烂、撕碎或涂上油漆。同龄人早已拥有房子、车子、各种家具、电视、洗衣机、山地自行车、花园和割草机,而他只有四箱破烂和一段“无与伦比”的回忆。
斯特莱克所站的房间布置得很有品位:古色古香的小地毯、浅粉红色的墙壁、雅致的深色木制家具、再也放不下书的书柜。他发现和周日晚上相比,唯一的变化在沙发旁的玻璃茶几上。周日晚上,玻璃茶几上摆的是他和夏洛特的合影——两人在圣莫斯[1]的沙滩上欢笑。现在,那张合影不见了,原来的银制相框里变成夏洛特亡父的黑白遗像,冲着他慈祥地微笑。
壁炉台上方挂着一幅夏洛特十八岁时的肖像油画。画中的她有一张像佛罗伦萨天使那样的脸,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夏洛特家非常富有,请得起画家为子女作画,让子女青春永驻。对斯特莱克来说,那种家庭完全是陌生的,而且像是危险的异域。他不知道夏洛特家到底多么有钱,但通过夏洛特,他明白钱多到那种程度也会招致不幸和痛苦。夏洛特的家人虽然优雅、谦和、时尚、博学,只是偶然炫一下富,却比他的家人更加疯狂、怪异。他和夏洛特最初走到一起,就是因为家庭的影响使两人产生了强烈共鸣。
[1] 英国西部港口。
斯特莱克抬头望着夏洛特的画像,脑中不由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当初画这幅画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让那双绿褐色的大眼睛看着他离开。夏洛特知道被十八时岁的她盯着,在空无一人的房子里走来走去是什么感觉吗?她知道这幅画比她人在这里还管用吗?
斯特莱克转过身,大步走去查看另外几个房间,但并未发现任何属于他的东西。
夏洛特把他的一切,小到牙线,大到军用皮靴,全都扔进那四个纸箱。斯特莱克特别仔细地打量一下卧室:深色的地板、白色的窗帘、精致的梳妆台,一切都显得平静而从容。和那幅肖像画一样,床好像也是活的,仿佛在说:记住这里发生的一切,那些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斯特莱克把四个纸箱一个接一个搬到门阶上。搬出最后一个纸箱时,他遇到了住在隔壁的邻居:穿着竖起领子的橄榄球衫,正在锁自家大门。每次夏洛特说句什么俏皮话,哪怕一点也不好笑,都会惹得那人笑得喘不过气来,而且笑声像驴叫。
“被扫地出门了?”那人假笑着问。
斯特莱克当着那人的面,重重地关上夏洛特住所的门。
接着,他站在门厅的穿衣镜前,拿出自己的钥匙扣,取下属于夏洛特住所的那几把门钥匙,轻轻地放到半月形桌子上那碗百花香旁边。镜子里,他的脸布满皱纹,而且看着脏兮兮的。右眼仍然肿着,黄一块紫一块。寂静无声的房子里,响起十七年前的一个声音:“斯特莱克,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像你这样的‘阴毛头’大老粗,他妈的怎么配得上那样的女人啊?”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能站在夏洛特的家里。不过,这是他最后一次站在这里了。
那个瞬间,斯特莱克心底升起一股冲动(如同五天前促使他去追夏洛特的冲动一样),真想最后再疯狂一次:在这里等她回来,然后双手捧住她那漂亮的脸蛋,对她说:“我们再试一次吧。”
但他们早已试过无数次了,一而再,再而三。两人想在一起的渴望,每次刚开始时都像汹涌澎湃的潮水,但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退。结果,过去留下的丑陋残骸就会再次显现,把他们试图重建的一切全都笼罩在重重阴影之中。
斯特莱克最后一次关上夏洛特住所的大门。那个笑起来像驴叫的邻居已经不见了。斯特莱克把四个纸箱搬下台阶,搬到路边人行道上,等待出租车。
五
斯特莱克告诉罗宾,她上班最后一天的上午,自己可能要迟点才能到办公室。他把备用钥匙给了罗宾,让罗宾自己开门进办公室。
斯特莱克随口就说出“最后”两个字,令罗宾感到微微有点伤心。这两个字的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