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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的呼唤_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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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后面的厕所,在里面待了大约一刻钟。因此,卢拉出事前的十五分钟里,她楼下的大厅完全无人把守,任何人都可以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自由出入。直到卢拉坠楼,威尔逊听到唐姿·贝斯蒂吉的叫喊才从厕所出来。

如果那个神秘人在一点三十九分经过奥尔德布鲁克路和贝拉米路的十字路口,他到达“肯蒂格恩花园”时刚好赶上这个天赐良机。

“他怎么知道保安在厕所的?”斯特莱克揉着额头,嘀咕道,“他能透过大门,看到里面的情况?”

我找德里克·威尔逊谈过话。他会很乐意把知道的情况告诉你。

这句话底下留着那名保安的电话号码。我敢打赌,你肯定给他钱了——斯特莱克想。

斯特莱克放下笔,用夹子把布里斯托的材料夹到刚才的文件夹里,然后关掉台灯,一瘸一拐地走到楼梯平台处的厕所。小完便,对着破洗手池刷完牙之后,他回到办公室,锁好玻璃门,设置好闹钟,脱掉衣服。

借着外面路灯的光线,斯特莱克解开带子,小心翼翼地从发痛的残肢上卸下义肢,取下已经薄得不起作用的胶垫,然后把义肢放到正在充电的手机旁,熟练地钻进睡袋。他在睡袋里头枕双手,盯着天花板,怎么也睡不着。正如他担心的那样,虽然身体极度疲惫,大脑却异常亢奋。而且,旧伤又开始发作了,疼痛难当。

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昨天晚上,他还住在伦敦黄金地段的豪华公寓里,有美女相伴。那美女美得不可方物,见到她的所有男人,无不对斯特莱克既嫉妒又怀疑。

“你干吗不搬来一块住呢?哎呀,布鲁依,难道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吗?干吗不搬来一块住呢?”

斯特莱克从一开始就知道,搬过去同住是个错误。他们早就试过了,结果闹得一次比一次厉害。

“哎呀,我俩已经订婚了,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一块住呢?”

她曾信誓旦旦地说,在经历了差点永远失去他的绝望之后,她已经彻底改变,就像他永远改变了那样——只剩下了一条半腿。

“我不要戒指。别傻了,布鲁依。你得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新事业上。”

斯特莱克不由地闭上双眼。没必要回忆今天以前的事。她又说谎了,而且这次事关重大。斯特莱克再次回顾了事情的经过,就像生怕自己会犯什么低级错误,再次核算很久以前的账目一样。他强打起精神,回想夏洛特的一系列恶习:老是改变日期,拒绝去看药剂师或医生,一让她做出解释就暴跳如雷;根据完全子虚乌有的所谓证据,突然提出分手。在付出巨大的代价之后,他终于对夏洛特也有了深刻了解:谎话连篇,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挖苦人、考验人。

“你他妈的竟敢调查我!竟敢像对待嗑药的新兵蛋子那样对待我!我他妈的不是罪犯,你应该爱我。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连这句话都不相信……”

但夏洛特撒谎成性,爱上她、和她同住,意味着会慢慢被谎言包围,得为了真相而拷问她,得想方设法才能获知实际情况。自步入青春期开始,斯特莱克就得调查个不休,就得通过蛛丝马迹挖掘事情的真相。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爱上一个张口就说谎的女孩(对她来说,说谎就跟其他女人呼吸一样简单),还爱得这么深,这么久?

“结束了。”斯特莱克对自己说,“必须得结束。”

他暂时还不想把这事告诉安斯蒂斯,也没勇气告诉其他任何人。伦敦到处都有他的朋友,他们会热情地接待他,为他准备客房,拿出冰箱里的食物款待他,耐心地安慰他,热心地帮助他。但要想享受舒适的床铺和可口的饭菜,就得付出代价:一等身穿干净睡衣的孩子们上床,就得坐到餐桌旁,开始重温那翻天覆地的最后一次吵架,并忍受朋友的妻子或女友喋喋不休地为他打抱不平,对他表示同情。相比之下,他宁愿选择独自哀伤,哪怕为此吃泡面、躺睡袋。

斯特莱克两年半以前失去右脚,但他现在仍能感觉到那只脚的存在。那只脚就在睡袋里,他可以随意活动那五个不复存在的脚趾。虽然累得筋疲力尽,但斯特莱克过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入睡。睡着后,他做了一个又一个梦,而每个梦里都会出现夏洛特的身影:美若天仙,骂骂咧咧,阴魂不散。

布谷鸟的呼唤 第一部

第二部

因为历经磨难,

我逐渐学会关心不幸之人。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卷一

“‘各类报纸铺天盖地报道卢拉·兰德里死亡的新闻,各家电视台也纷纷开办相关话题的访谈节目,但所有这些报纸和节目中,罕有人提出下面这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关心卢拉·兰德里之死?

“‘不可否认,她非常漂亮,而漂亮女孩有助于报纸销售——自从达纳·吉布森[1]为《纽约客》创作美女插画(达纳·吉布森笔下的女人全都双目微睁,妖娆撩人),历来如此。

“‘而且,她的皮肤是黑色的,更确切地说,是牛奶咖啡那样的淡棕色。我们老是听到,在只关注外表的模特界,她的成功代表着整个行业的进步。(对此,我有几个疑问:她的成功完全不是因为模特界可能正流行淡棕色的肤色?继兰德里之后,不是突然有大量黑人女性步入模特界吗?她的成功不是彻底颠覆了我们对于女性美的传统观念吗?如今,黑皮肤芭比娃娃要比白皮肤芭比娃娃畅销?)

[1] 查尔斯·达纳·吉布森(1867-1944),美国插图画家,因创作美国女孩形象“吉布森女孩”闻名。

“‘当然,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兰德里的亲友肯定万分悲痛。对此,我深表遗憾。不过,作为旁观者,我们虽然关注此事,但并不会感到失去亲友的悲痛。每天都有年轻女性死于非命(即非正常死亡):出车祸而死、嗑药而死。偶尔,为获得像兰德里这些模特所炫耀的“傲人”身材,绝食而死。对于这些女孩,看过相关报道之后,我们转眼就会忘记她们普通的面容,把她们的死抛到九霄云外,难道不是吗?’”

罗宾停下来,呷了口咖啡,清了清喉咙。

“真能扯。”斯特莱克嘀咕道。

他坐在罗宾的办公桌尽头,把几张照片粘到一个文件夹里,并依次标上序号,然后在文件夹后面的索引部分写上每张照片的简介。这时,罗宾对着电脑屏幕,继续往下读。

“‘我们对兰德里之死表现出了极大兴趣,甚至为此感到伤心难过。为什么会这样,我们需要反思。我敢说,直到兰德里跳楼自杀的那一刻之前,要是可以的话,无数女人愿意跟她交换人生。血肉模糊的尸体清理完之后,许多少女哭着来到兰德里住所(价值四百五十万英镑的顶层豪华公寓)的阳台下,献上鲜花。那些渴望成名的模特,听闻卢拉·兰德里死于非命,可有一个迷途知返的?’”

“继续。”斯特莱克说,“我说的是写文章的那个人,不是你,”说完,他又急忙补充道,“那个人是女的吧?”

“嗯,一个叫梅拉妮·特尔福德的人。”罗宾一边回答,一边拉动屏幕,返回文章开头。屏幕最上方的头像是个双下巴中年妇女,一头金发。“后面的要跳过去吗?”

“不,不,继续往下读。”

罗宾再次清了清喉咙,继续往下读。

“‘毫无疑问,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指的是刚才那个问题。”

“嗯,我知道。”

“好的,呃……‘在埃米琳·潘克赫斯特[1]去世百年之后,整整一代少女孜孜以求的,不过是想成为纸上的洋娃娃,虚构一些所谓的精彩人生,以掩饰内心的失落和痛苦,而正是内心的失落和痛苦,导致兰德里跳下顶楼阳台。对这些少女而言,外表就是一切。卢拉·兰德里尸骨未寒,设计师居伊·索梅就向媒体宣布,卢拉·兰德里是穿着他设计的连衣裙跳楼的。结果,卢拉·兰德里死后不到二十四小时,那款连衣裙就被抢购一空。卢拉·兰德里穿着索梅设计的连衣裙跳楼自杀,对索梅来说还有比这更好的广告吗?

[1] 潘客赫斯特(1858-1928),英国妇女选举权的积极倡导者。

“‘其实,我们哀悼的,不是那个女孩。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她就像达纳笔下的吉布森女孩,只是画像而已。我们哀悼的,是众多小报和名人杂志上那个耀眼的画中人——向我们推销衣服、提包和名流的生活,最后却用死亡的方式,证明所谓的名流生活如同肥皂泡,虚幻而短暂。说句心里话,我们真正怀念的,是那个画中人接连不断、离经叛道的八卦新闻:吸毒、酗酒、纵欲,频繁更换各式名贵华服和各类危险男友。

“‘各家低俗杂志对兰德里的葬礼进行了大肆报道。其受关注程度丝毫不亚于任何名人的婚礼。这些低俗杂志全靠名人为生;对于兰德里之死,杂志出版人肯定比大多数人悼念她的时间更久。通过这些杂志,我们得以瞥见各类名人伤心流泪的模样,但所有照片中,兰德里家人的照片却是最小的,因为出乎意料,他们的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不过,有个女孩真的令我非常感动。有个男记者问了她一些话。她可能没发觉对方是记者,说自己在一家治疗机构遇到兰德里,然后跟她成为了朋友。那女孩悄悄地在教堂靠后的一排长椅就座,向兰德里道别,然后悄悄地离开。她不像认识兰德里的许多其他人那样利用兰德里的生平往事获利。通过这个女孩,我们发现,真实的卢拉·兰德里可能也有动人的一面:能跟一个普通女孩建立诚挚的友情。至于我们其他人——’”

“她提到那个女孩的名字了吗?”斯特莱克插嘴道。

罗宾默默地浏览了文章剩下的部分。

“没有。”

斯特莱克摸着胡子没刮干净的下巴。

“布里斯托没有提兰德里在治疗机构结交朋友的事。”

“您认为,她可能会提供重要的信息?”罗宾急切地问道,并转动旋转椅,朝向斯特莱克。

“那女孩是在治疗机构,而不是夜总会认识兰德里的。跟她谈谈,可能会有所收获。”

斯特莱克没有其他事可让罗宾做,于是只叫她在网上查找兰德里亲友的信息。在这之前,罗宾已给保安德里克·威尔逊打了电话,约他周五早上跟斯特莱克见面,见面地点定于布里克斯顿区的凤凰餐馆。这天只收到两份通知单,一份最后通牒,没有人打电话来。办公室里只要能按字母顺序排列、能根据种类或颜色分门别类的东西,罗宾已全都整理好了。

头一天,罗宾用“谷歌”搜索的能力给斯特莱克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他给罗宾布置了这项毫无意义的任务。于是,约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罗宾找了关于兰德里及其亲友的各种新闻和文章,读给斯特莱克听。斯特莱克边听边整理一大堆收据、话费单,以及跟手头唯一另外一个案子相关的照片。

“关于那个女孩的信息,要再找找看吗?”罗宾问。

“好啊。”斯特莱克看着一张照片,心不在焉地回答。那是张两个人的合影:一个是矮胖的秃顶男人,西装革履。另一个是年轻貌美的红发姑娘,穿着紧身牛仔裤。男人是杰弗里·胡克先生,但那姑娘一点都不像胡克太太——布里斯托没出现以前,胡克太太是斯特莱克唯一的客户。斯特莱克把照片粘到与胡克太太相关的文件夹里,并在照片上标注序号“十二”。与此同时,罗宾转回去,重新面对电脑屏幕。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办公室里鸦雀无声,只听得到罗宾点击图片和用短指甲敲击键盘的声音。斯特莱克背后,里间的门关着,从外面看不见里面的折叠床和其他生活用品。罗宾来之前,斯特莱克用廉价空气清新剂在办公室狂喷一通,所以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人造酸橙香气。为了完全不让罗宾察觉出他对她的好感,斯特莱克在罗宾的办公桌尽头坐下之前,假装刚看到罗宾手上的订婚戒指,然后礼貌而不露声色地跟她聊了五分钟,刨根问底地打探她未婚夫的情况。谈话中斯特莱克了解到,罗宾的未婚夫名叫马修,刚获得会计资格证。罗宾为了跟马修一块生活,上个月才从约克郡搬来伦敦。当临时工只是她找到固定工作前的权宜之计。

“您觉得她会在这些照片里吗?”问完,过了片刻,罗宾又补充道,“兰德里在治疗机构认识的那个女孩?”

电脑上,显示着满满一屏幕大小完全相同的照片:每张照片拍的都是一个或多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由左往右,走向葬礼现场。每张照片的背景都是公路防撞护栏和面部模糊的人群。

其中,有张照片最惹人注目。照片里的金发女孩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扎着马尾辫,戴着由黑色网状织物和羽毛做成的精美头饰。斯特莱克认得那女孩,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西娅拉·波特——一名模特,陪伴兰德里度过了在世上最后一天的大部分时光。她也是兰德里的朋友,和兰德里合拍了她职业生涯中极为著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波特非常漂亮,但神情阴郁。她似乎是独自去参加兰德里葬礼的,因为没人挽着她的纤纤玉臂,或扶着她修长的后背。

波特的照片旁是两个人的合影,底下的说明文字写的是: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及其夫人唐姿。贝斯蒂吉长得像公牛,短腿,厚胸,粗脖子,灰白的头发剪得极短,满脸皱纹和黑痣,挂着两个大眼袋,顶着活像肿瘤的蒜头鼻。但他身穿名贵的黑大衣,又挽着骨瘦如柴的年轻妻子,显得高大威武,仪表堂堂。唐姿竖起毛皮大衣的领子,戴着巨大的圆形太阳镜,完全看不到她的真容。

第一排最后一张照片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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