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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兰多_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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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绕穿插着大堆大堆的缎带和气球。有时,她经过一条条大道,两旁是静悄悄的住宅,它们都郑重其事地编着号,“一”、“二”,一直到二三百。这些房屋全都一模一样,仿佛出自同一个模子,都是两根柱子,六级台阶,窗帘整齐地拉好,桌上摆着一家人的午餐,一扇窗里有只鹦鹉望向窗外,另一扇窗里则是个男仆。她被这种单调、整齐划一的风格搞得头晕目眩。后来,她又穿过了几个大广场,广场中央立着一座座闪闪发光的黑色雕像,都是些体态臃肿的男人,纽扣绷得紧紧的,还有腾跃的战马、高耸的柱子、起起落落的喷泉和飞来飞去的鸽子。她沿着人行道走啊、走啊,直走得饥肠辘辘。突然,她的胸口有什么东西扑腾了起来,仿佛在责怪她竟然把它忘了。那是她的诗稿:《橡树》。

她对自己的疏忽感到手足无措,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奇怪的是,这时街上一辆马车也没有,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位老绅士正向她走来。他走路的样子有点眼熟。他走近了一点。她肯定他们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在哪里呢?这位装扮整齐,手里拎着手杖,扣眼里别着朵鲜花,满面红光,大腹便便,白胡子梳得一丝不苟的老绅士,难道是他?哦,老天作证,真的是他!——她的老相识,很久很久以前的相识,尼克·格林!

同一时刻,他也看见、记起并认出了她。“奥兰多夫人!”他惊呼一声,挥帽致意,帽子差点掉到了地上。

“尼古拉斯爵士!”她也叫起来。从他的打扮、举止中,她凭直觉知道,此人如今想必发了迹,一定受封爵士了,而且无疑还顶着许多其他头衔。在伊丽莎白时代,他穷困潦倒,写一行字只能赚一便士,但言语却尖酸刻薄得很,曾对她自己和其他无数人大加挞伐。

他又鞠了一躬,表示承认她的结论完全正确;他不但是爵士,还是文学博士和教授,著作等身。简而言之,他成了维多利亚时代最负盛名的批评家。

遇到多年前曾给自己带来巨大痛苦的人,奥兰多心里五味杂陈,难以名状。难道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当年那个疾病缠身、一刻也安静不下来的家伙?把她的地毯烧出洞,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夜夜给她大讲关于马洛和其他人的逸闻趣事,从日落讲到天明?现在,他却衣冠楚楚,身穿灰色日礼服,扣眼上别一朵粉红色的鲜花,手上还带着相配的灰色小山羊皮手套。正在她惊奇于这一变化的时候,他又鞠了一躬,问她可否赏光与他共进午餐?如此频繁鞠躬稍嫌过火,但总体而言,他对贵族做派的模仿仍然可圈可点。她一边想,一边跟着他走进了一家装潢豪华的餐馆。餐馆里清一色红地毯,白台布,银制调味瓶,和当年他经常光顾的那些小酒馆或咖啡店简直天差地别——那些地方都是沙地,木条凳,用大碗装潘趣酒和巧克力,到处散放着传单和痰盂。直到他把手套整整齐齐地放在桌边,她依然难以相信他和自己记忆里的格林是同一个人。过去足足有一英寸长的中指甲,现在修得整整齐齐。过去胡子拉碴的下巴,现在剃得光不溜湫。过去破破烂烂、总是浸到肉汤里的袖口,现在配上了金袖口。实际上,直到点酒的时候,他精挑细选的神态让她想起很久以前格林对马姆塞白葡萄酒的热衷,才终于让她确信这还是同一个人。“啊!”他轻叹了一声,姿态有点不自然,“啊,我亲爱的夫人,文学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喽。马洛、莎士比亚、本·琼森,这些人是巨人。德莱顿、蒲伯、艾迪生,这些人是英雄。但他们现在都不在了。我们剩下了什么呢?丁尼生,勃朗宁[62],卡莱尔!”他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事实上,”他边说,边给自己倒了杯酒,“现在所有年轻作家都乞食于书商,并且粗制滥造大量可以换钱的文学垃圾,只求卖出好价钱,付裁缝的账单,”他吃了一口开胃小菜,接着说,“这个时代的特征就是矫揉造作的幻想和疯狂的猎奇求新——任何一点都不会被希腊人容忍片刻。”

“不,我亲爱的夫人,”他一面接着说,一面对侍者端上来请他过目的烤鲽鱼点点头表示赞许,“那个伟大的时代结束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年代。我们必须珍惜过去,崇拜那些继承了古典遗风的作家——这种作家,现在还是有几个的——他们效法古人,写作不为金钱,而是为了——”听到这里,奥兰多几乎要接着他的脱口而出:“永裕!”实际上,她敢发誓,他的这些话和三百年前几乎只字不差。虽然列举的名字变了,但实质没变。虽然受封了爵士,但他仍是当年那个尼克·格林。但与此同时,他身上还是有那么一点变化的。他喋喋不休地说,要追随艾迪生(以前是西塞罗,她想),早上躺在床上(她为此感到骄傲,因为他之所以可以这么做,全拜她按季度给付的年金所赐),翻来覆去地诵读最优秀的古代作品至少一小时,才开始动笔写作,这样作品才不会被这个粗俗的时代所玷污,或被我们母语如今可悲的境况(她相信他在美国住了很长时间)所拖累——他的这些言论,与三百年前的格林并无两样,她不禁问自己,他身上的变化究竟在何处?他的身材变肥胖了;但他已年近七十。他的穿着更光鲜了,因为文学显然已经变成了一门欣欣向荣的行业;然而不知怎的,他身上曾有过的那种焦躁不安的活力消失了。虽然他的故事依然精彩,但却少了过去那种流畅自然。没错,他还是不停地提到“我亲爱的朋友蒲伯”或“我出色的朋友艾迪生”,但他的身上多了一种令人感到压抑的“体面”气质,而且比起其他诗人的丑闻八卦来,他如今似乎更乐于与奥兰多谈论她自己那些贵族亲戚的言谈举止。

奥兰多感到一股难以名状的失望。这些年来,文学在她心中(她与世隔绝的状态,她的阶级,她的性别都可以为这一点开脱),一直狂野如风,热烈如火,迅疾如闪电,行踪不定,不可捉摸,而现在,文学却成了一个穿灰色套装的老先生,嘴里还闲谈着某个公爵夫人的轶事。她的失望是如此剧烈,以至于把胸口的一颗纽扣都迸开了。于是,《橡树》的诗稿掉了出来,落在桌子上。

“一份手稿!”尼古拉斯爵士惊呼道,并戴上金边夹鼻眼镜,“有意思,真有意思!让我看看这份手稿。”在隔了三百年后,尼古拉斯·格林再次拿起奥兰多的诗稿,在咖啡杯和酒盅之间读了起来。不过这一次,他的评价与当年大相径庭。他一边翻读,一边说,这诗让他想到了艾迪生的《卡托》,又说,它可以和汤姆森的《四季》[63]相媲美。他很欣慰地发现,这首诗丝毫没有沾染现代精神的坏习气,纯粹地探索真理、自然与人性;在这个充满无耻的怪癖的时代里,这一点显得尤为可贵。当然,这诗稿应该立即出版。

奥兰多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总是把诗稿揣在怀里四处走动,这做法让尼古拉斯爵士忍俊不禁。

“但,你对版税怎么看?”他问。

听闻此言,奥兰多立即联想到白金汉宫,以及碰巧住在里面的几位忧郁的君主。

尼古拉斯爵士笑得更开怀了。他解释说,他的意思是,如果他给某某先生(这里他提到了几个知名出版社的名字)写一个便条,他们就会很乐意把这份诗稿列入出版名单。他或许能为她商定前两千册百分之十,两千册以后百分之十五的版税。至于评论么,他可以亲自联络一位先生,他是当今最有影响力的评论家;再写封信恭维一下——位编辑的妻子——比如略微称赞她的诗几句——总没什么坏处。他还可以给某某打个电话……就这样,他絮絮叨叨地说啊说啊。但奥兰多一句也没听懂,而且依照以往的经验,她也不大相信他有什么好心。然而,她却不得不屈服,因为这不仅是他的希望,更是诗稿本身的炽烈愿望。于是尼古拉斯爵士整理好这一束染了血迹的诗稿,小心翼翼地按平放到上衣口袋里,唯恐它弄皱了自己的衣服。又是一番客套后,两人告别了。

奥兰多又走在了大街上。胸口之前放诗稿的地方一下子空了,这让她觉得有点不适应。既然诗稿已经送了出去,她唯一可做的事也只有随意思考些什么——比方说,人类命运中难得的机缘巧合。她手戴结婚戒指,独自走在圣詹姆斯大街上。曾经是咖啡馆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家酒店。现在正是下午三点半,阳光明媚,这里落着三只鸽子,那里有一只杂种小猎犬、两辆轻便马车和一辆带轿厢的马车。那么,“生活”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猝不及防地闯进了她的脑海,没有一点预兆(除非是因为遇见了老格林)。而每当遇到这种突如其来的问题,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拐进最近的邮局,给她的丈夫发个电报(他在合恩角)。至于这一行为究竟说明她与丈夫的关系如何,是好是坏,读者可以自行判断。旁边就有一个邮局。“我的天谢尔”,她写道,“生活文学格林谄媚——”她接下来的话全用他们两个发明的暗语写成,可以在寥寥数语中传达最复杂微妙的精神状态,但却让电报员看得一头雾水。电报以“拉提根,格鲁姆夫卜”结尾,给全部内容做了个漂亮的总结。因为这个上午发生的事情不但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且读者也一定注意到,奥兰多经历了一次成长——但不一定长成了更好的人——而“拉提根,格鲁姆夫卜”就概括了这样一种极其复杂的精神状况,读者如果非常非常用心的话,或许可以发现这种状况究竟为何。

电报发出去了,但最快也要几个小时才能有回复。而现在,她看着天上骤然飞旋的流云想道,合恩角很可能正刮着大风,所以,她的丈夫很可能正爬到桅杆顶上,或是砍掉船上朽烂了的圆木,甚至独自在一条小船上,身边只剩一块饼干。于是,她走出邮局,转进了另一家店铺,这种店铺如今遍地都是,自然无需特别描述,但在奥兰多眼里,它却神奇到了极点:这是一家书店。迄今为止,奥兰多见过的都是作品手稿;她曾手捧棕色的粗糙纸页,上面有斯宾塞潦草的字迹;也曾见过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亲笔。实际上,她收藏了数目颇巨的四开本和对开本手稿,里面经常附着一首献给她的十四行诗,有时还夹了一绺头发。但这家店里数不胜数的书卷让她大感惊诧。它们鲜亮,整齐划一,而又注定不能长久,因为它们似乎都印在薄纸片上,用纸板装订。莎士比亚的全集只要半个克朗,而且可以装在口袋里带走。纸上的字小得难以辨认,但无论如何,这仍是一个奇迹。“著作”——她认识的、听说过的、没听说过的许许多多作者的著作摆满了一个个书架。更多的“著作”乱糟糟地堆在桌子上,椅子上,她拿起来翻了几下,大多是尼古拉斯爵士或其他人评论他人著作的“著作”,这些书的作者,有很多奥兰多都没听说过,但她无知地认为,既然他们的作品得以印出来并装订成册,那他们一定也是些大作家了。于是她下了个惊人的命令,让书商把店里所有值得一看的书全部送到她家里。说罢,她走出了店门。

她来到了海德公园。她过去很熟悉这个公园(就在那棵被劈成两半的树下,汉密尔顿公爵曾被莫汉勋爵一剑刺穿)。她的嘴唇开始下意识地把刚才的电报内容编成毫无意义的旋律,唱出声来:生活格林谄媚,拉提根,格鲁姆夫卜。弄得几个公园管理人很疑虑地上下打量她,直到他们发现她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才断定她精神正常,没什么毛病。在一棵大树下,她摊开从书店带出来的一打报纸和评论期刊,趴在地上,双肘支起身子,聚精会神地探索这些文字大师们如何操练散文写作这门技艺。因为她还被一种古老的轻信主宰着,即认为铅字是神圣的,在她眼里,即使是一张周报上模糊的字迹也有几分不可亵渎的光彩。于是她侧躺在手肘上,开始读尼古拉斯爵士的一篇诗歌评论文章,被评论的诗集主人是她的老相识——约翰·邓恩[64]。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位置离蟒湖很近。无数条狗的吠声在她耳边响起。马车轮子不断从她身边经过。头上的树叶沙沙作响,像在叹气一般。不时有镶了边的裙子和猩红色的紧身裤在她眼前几步远的地方穿过草坪。一个巨大的皮球砸在她的报纸上弹了起来。紫罗兰色、橙黄色、鲜红色、蓝色的光透过树叶的缝隙,一闪一闪地照在她的翡翠戒指上。她读完一句话,仰头看看天空;她仰头看看天空,又低头看看报纸。生活?文学?要把两者融为一体?可是那该有多么难啊!因为——又过来了一条猩红色的紧腿裤——艾迪生会怎么办呢?那边有两只狗立在后腿上跳舞,如果兰姆见到了会怎么形容?因为读尼古拉斯爵士和他的朋友们的评论文章(她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阅读),让她产生了这样一种印象——这时她站起来,走了几步——即人永远、永远也不应该说出自己真正所想的东西。(她站在蟒湖边。湖水是青铜色的,湖面穿梭着轻舟。)读这些文章让她有种极其不适的感觉,它们让人觉得,你必须一直模仿其他人的风格写作(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眶)。她用脚尖推开一只小船,想道,我没法这样(如同所有文章一样,尼古拉斯爵士的文章在隔了十分钟后,连同他房间的陈设、他的头颅、他的猫、他的书桌、他写作当天的具体时刻等等,一起浮现在她的脑海里),我想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去看、去思考:坐在书房里,不,不是书房,是发了霉的起居室里,一坐就是一整天,和漂亮的年轻人交谈,给他们讲些“绝对不要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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