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了敌意。
毕竟他们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兵王,通过层层选拔才进入了第三小队。
像张一帆这样,一加入血红玫瑰骑士团就能够成为第三小队一员,
自然会引起他们心里的不平衡。
更何况——
有传言说邓恩.史密斯准备让潘妮女骑士和张一帆组队。
两两组队是第三小队的传统。
潘妮女骑士之前的队友一直都是队长邓恩.史密斯。
不过邓恩.史密斯即将高升,不可能再像从前一样频繁出任务。
所以潘妮女骑士需要一个新队友。
本来大家都眼巴巴的想着这个位置,潘妮女骑士一直都是第三小队的女神。
大家都说好了公平竞争,用实力说话。
可是现在让一个新来的截胡了,这你让他们怎么受得了?
如果不是邓恩.史密斯强迫他们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不可能过来见张一帆的面。
张一帆走进房间,一股股杀气就冲他而来。
刺骨的杀气,充满了血腥气。
这些第三小队的队员可每一个都是杀人如麻的魔王,灭杀任务不知道做过多少。
过多的杀戮,早已经让他们的气势里带有手下怨魂的仇怨力量。
而且他们一个个自身的实力也很强大,至少都有十阶的实力。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光是被他们盯着都会直接崩溃。
大家本来就是想要给张一帆一个下马威,让这个新兵蛋子老实一些。
必须让他知道
,潘妮女骑士的队友不是这么容易当的。
要是能够吓的他直接逃走,那就更好了。
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张一帆完全没有受到影响。
微笑地看着他们,一脸无视。
他的表现让潘妮女骑士倒有些意外。
看来这个顾川伯爵的实力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差嘛!
看向张一帆的表情也没有之前那么冷淡了。
邓恩.史密斯对这种结果早有预料,
老子看上的人才怎么可能那么简单?
就凭你们这些兔崽子,也想吓住他?
魔王的血裔后代果然不凡。
这些天他重新研究过顾川伯爵的家族谱系,通过研究他发现顾川伯爵的家族的血脉来源是一位已经陨落的深渊魔王。
一位曾经达到了无上神王级别实力的强大魔王。
这还只是他父亲一方的血脉。
张一帆母亲一方的血脉来源更加不得了,
恐惧魔王,
恐惧魔神的血裔,深渊炼魔一族的始祖。
也就是说顾川伯爵身上有着一丝来自恐惧魔神的血脉。
哪怕只是一丝,
邓恩.史密斯看向张一帆的眼神中不知不觉带有一点点敬重,
那也是无穷深渊最强大的存在遗留下来的血脉。
如果对方激活的是这一种血脉,他实在难以想象张一帆的未来会变得多么辉煌。
在查阅教会内部资料的时候,他发现之前返祖的顾川伯爵的母亲就转化成为了一个强大的深渊炼魔,
如今在深渊炼魔一族中很受重视。
光光只是这一点,就值得他全力去进行结交。
不过,
他看了一眼张一帆背后的两把长刀。
为什么顾川会选择长刀这种武器?
他不是一个术师学徒吗?
很明显法杖之类的武器更加符合他的身份。
即便是为了耍帅,刺剑岂不是更好?
长刀这种武器可不容易用好。
他对自己的刀法这么有信心?
这也是他传承中所获得的力量?
这个过程只是一眨眼,
邓恩.史密斯立刻换上了亲密的笑容拉着张一帆的手,向大家介绍:
“虽然我知道大家都已经了解了他的身份,但是在这里我还是需要慎重介绍一下——
顾川伯爵,潘妮未来的伙伴,我们新的同袍。
希望大家能够对他给予你们最大的善意,无论你们之前是怎么想的,
但是现在,我请你们记住,
他,顾川伯爵,就是你们值得信任的伙伴。”
一边说着,目光一边四下扫过。
在场的骑士们一个个低下了头颅,他们没有想到邓恩.史密斯会这么看中张一帆。
这个顾川伯爵的后台到底有多硬?
只有潘妮女骑士出言反对,
“哥哥,我不要和他组队!我宁可一个人一组,我这辈子只有你一个队友!”
语气坚决,表情斩钉截铁。
张一帆这才发现,潘妮女骑士在外表上看和邓恩.史密斯有几分相似。
所以,
这是入队即送妹?
送的还是一个兄控?
啧啧啧,
如此厚待,还真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了。
要不是两人天然敌对,他还真想交邓恩.史密斯这样一个有妹的朋友。
“无论如何,我这辈子都不会和他组队!”
一边说着,潘妮女骑士气鼓鼓的摔门而去。
震耳欲聋的回音在房间里回荡,似乎是在表达潘妮女骑士心中的不满。
“这个丫头被我从小惯坏了,顾川伯爵不要见怪。不过无论如何,我都会亲手把她送到你的手上。”
邓恩.史密斯很尴尬的看向张一帆。
这让张一帆有那么一点点过意不去。
你这么做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啊!
原本还想离开无穷深渊之前背后抽刀子想办法临走之前弄死几个的……
要不干脆放过他们?
不过,
你想怎么把妹送我手上?
就在这个时候,邓恩.史密斯又一次拍了拍手。
一个金发女郎从门外走了进来。
一头迷人的金发,蓝色的眼睛和丰厚的嘴唇,身姿摇曳,
是一位魅力十足而且美貌动人的绝世美人。
又是一个金发美人,难道邓恩.史密斯还有一个姐姐?
这么大方让他怎么好意思呢?
“这是书记员康斯坦丝小姐,她会带你去领取属于你的圣物。”
邓恩.史密斯的声音将他拉回了现实。
第312章斩魔刀
“圣物?”
张一帆咀嚼着这个新名词,似乎很厉害的样子。
“我们击杀驱逐的恶魔生物回归深渊之后会留下一些遗蜕。
这是一种相当神奇的物质,具有被击杀的恶魔部分力量。
将这些东西带回教廷,在女神的力量下,这些遗蜕会演变成为圣物。”
说到这里,邓恩.史密斯停顿了一下,
“不过这些圣物相当危险,里面经常残存着那些恶魔生物的意志。
即便是我们也需要小心使用,并且不需拿回来检查,才能够确保无误。
曾经就有女神的骑士因为被圣物污染,成为那些恶魔生物的傀儡的事情发生过。”
张一帆恍然大悟。
所谓的遗蜕应该指的是那些恶魔生物投影形成的灵魂结晶。
在这个世界被击杀,被遣送回地狱的恶魔生物并不是没有任何的损失。
他们用来投影的灵魂力量会被遗落在这个世界。
只要通过简单的处理,就能将这些灵魂结晶转变成为魔兵。
这些所谓的圣物,必然指的是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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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魔兵里的恶魔生物原本的意志很难祛除,会因此产生污染同化自然在所难免。
张一帆跟着那位金发碧眼的康斯坦丝小姐一步一步朝着军营深处的圣物保管处走去。
绝大部分的圣物都保存在萨琳娜教廷,只有很少一部分会运到军营来提供给骑士们进行选择。
……………………
张一帆看着自己手中的圣物,一把斩魔刀。
斩魔刀长约三尺九寸,刀身细长古朴,通体血红,
造型精美,看上去有些像前世的苗刀,刀刃极为锋利,比他手中的制式长刀不知道要好多少。
斩魔刀,零级圣物,
攻击目标之后对目标产生伤害印记。
攻击拥有伤害印记的目标,会产生流血效果。
副作用:灵魂侵蚀。
斩魔刀会对使用者不间断施加幻术效果,一旦意志判定不通过,就会受到影响改变使用者的感官。
斩魔刀的实用性很强,是由一只刀魔的灵魂结晶变化而成。
按照它的威力,至少应该被评为一级圣物。
只可惜灵魂侵蚀的副作用太可怕。
已经有不止十个获得斩魔刀的骑士被幻觉迷惑,对着自己的团队大下杀手。
近几十年来,这把刀一直被封闭保存。
拿在手上挥舞了几下,长短轻重正合适,刀柄抓在手上也特别舒服。
“就这把了,给我登记上!”
张一帆决定。
关键是以他现在新人的身份,现阶段只能够领取零级圣物。
这把刀已经是他能够找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你就不再想想?”
保管员芬恩先生问道。
对这把刀他的印象太深刻了,四十年前他刚刚来到这里当保管员的那一天,正好是这把刀被送回的日子。
一个新人血红玫瑰骑士被这把刀控制,杀死了十几个同一小队的战友。
包括他当时的队长。
那个新人骑士就叫做邓恩.史密斯。
如果不是史密斯家族的力保,邓恩.史密斯当时就被击杀了。
命运实在太可怕了。
“你还是考虑一下其他圣物吧?这一把刀可是出了名的不祥之刃……”
老芬恩继续劝说道。
“怎么,这把刀不允许选吗?”
“那倒不是……”
“那就是这把刀了,登记一下吧!”
张一帆不容置疑说道。
不过就是一只神祇级别的刀魔的灵魂结晶里的一点点残魂,在万象战场的时候,哪怕是活的在他眼里也只是合成材料。
他还怕一个死物?
以他的灵魂强度,那点点残魂还没有靠近他就会被燃烧干净。
要不是怕太过于高调,他甚至能够干脆用意识将那点点残魂完全泯灭。
即便是现在,刀魔的残魂如今一直躲藏在斩魔刀深处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鸟。
根本对他没有一丝威胁。
老芬恩见劝说无效,只好叹了一口气,拿出纸笔进行登记。
看来这下子又有人要倒霉了。
…………………………
看着张一帆手中那把熟悉的斩魔刀,邓恩.史密斯有些失态,
“你怎么会选择这样一把刀?”
声音尖锐,和平时沉稳的模样完全不同。
神情紧张,忐忑不安,脸色变得苍白无比。
当年的那件事,一直都是他心中永远的刺。
他原以为这辈子不可能再见到这把该死的魔刃,可是现在……
看着手中拿着斩魔刀的张一帆,他几乎有了想要训斥对方的欲望。
只是他还是忍住了。
“这把刀有什么不对吗?”
张一帆对对方的反应觉得很奇怪。
“没……没有……不过这一把刀一直有不祥之刃的名号,拿在手上太过于晦气……”
邓恩.史密斯说道,对当年的那件事他不想再提起,只能隐约其辞。
“不过就是一点点刀魔的灵魂残余,算不上什么麻烦。
只不过是从前的主人灵魂强度太弱罢了。”
张一帆不屑一顾说道。
就算刀魔残魂隐藏的再深,在他无比强大的灵魂力量面前,一样只有化作灰烬的份。
张一帆的自信,让邓恩.史密斯感觉稍微好了一点。
毕竟是魔神血脉,或许和他这种凡人真有不同的地方。
不过邓恩.史密斯已经有些后悔将潘妮安排成为张一帆的队友。
好在潘妮并没有同意和张一帆组队,要不干脆直接装傻,放弃对潘妮的劝说?
这一把刀之后针对共同组队的队友下手,如果一直是孤家寡人的话,应该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就在这个时候,门突然打开了。
一身戎装的潘妮冲了进来,拉着张一帆的手就往外跑。
“速度快点,紧急事件,我们要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莉萨小镇!”
“磨磨蹭蹭的,当什么血红玫瑰骑士?”
“会不会骑马?什么,不会?我的天哪!不会骑马,你当什么骑士?
你有召唤物?可以用他当坐骑?那行,给我跑快一点!”
留在屋子里的邓恩.史密斯表情凝固。
说好的打死都不愿意组队的呢?
女人说话怎么就这么不能信呢?
邓恩.史密斯心中充满了担忧,不会出什么大事吧?
第313章无人小镇
尼克是一个酒鬼,家住莉萨小镇。
莉萨小镇离公国主城莫姆堡不远,是一个盛产棉花的小镇。
老天眷顾,这里的土地非常肥沃,只需要稍微动手就能够收获大量的棉花,换取不菲的钱财。
所以这里的居民,基本上都很有钱,
尼克除外。
家里的棉花田早就被他用来换钱买酒喝,帮别人打工那是不可能的。
干活又累,拿的又少。
辛辛苦苦一整天,也弄不到多少酒钱。
在经历了一段四处借贷的日子之后,尼克干脆当起了小偷。
只是现在,他吐出了一颗带牙的血沫。
就在刚才他被打了,只是因为他偷了昆娜家的一只母鸡。
倒在地上痛的佝偻起来,张嘴大口呼吸着。
这些人出手好狠!
牙齿都被他们打掉了几颗。
莉萨小镇估计是呆不得了,他现在在这里简直就是人人喊打。
这些小气鬼,家里这么有钱,他借两个用来买酒怎么了?
这些黑心肠的人渣!
又是一口唾沫,重重地往地上吐去。
只可惜神殿的汤尔神父也不是那么信任他了,自从他上次诬陷多利是一个恶魔失败之后。
咦,这是什么东西?
他突然看到地上有一块金属反光,在阳光照射下格外显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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