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所谓“三红”,是人大红卫兵、人大红卫队和人大东方红公社三个组织的总称。另一群众组织全名为“新人大公社”。
注364 1969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在江西省余江县刘家站建“五七”干校。
注365 方虹的丈夫洪昭光,是我国著名心血管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教授、主任医师。现任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心血管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心血管病防治科研领导小组副组长。以其健康新观念为主要内容的《登上健康快车》《健康忠告》《健康快乐一百岁》等10余本科普健康书籍,总发行量超过300万册。
注36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内蒙古文史资料》第32辑《内蒙古近现代王公录》,1988年12月。
注367 清代和民国年间,蒙旗王公开放蒙地后,设地局收取岁租。
注368 此表据祁韵士等纂《皇朝藩部世系表》及包平提供的世袭表参照制成。见包文汉整理:《清朝藩部要略稿本》附录卷一“内蒙古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314—376页。
注369 帕勒塔(1882—1920)于1906年东渡日本,在日本振武学堂学军事,1909年回到北京,就任清政府陆军贵胄学堂蒙旗监学,后又被清政府任命为科布多办事大臣,未到任即发生辛亥革命,起初不认共和,1912年2月1日又表示拥护共和,并以“自难免误会之端”中的“误会”一词,开脱自己原不认共和的立场。[《政府公报》第80期,民国元年(1912年)七月十九日,载第1册,341页]。
注370 见溥伟:《让国御前会议日记》,《辛亥革命》第八册《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114页。
注371 冯其利先生在《寻访京城清王府》一书中详记了他几度寻访太平仓胡同西口帕王府的经过(参见该书230—232页)。太平仓胡同位于西城平安里。
注372 有关这一段历史,详见毕奥南《关于帕拉塔赴日看病与泛蒙运动》一文,载《蒙古史研究》第九期,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363—367页。
注373 1913年7月,中国军队在察罕通古打败俄国和库伦联军之后,帕勒塔向外交部建议,在阿尔泰就近与俄国进行谈判。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中国代表是帕勒塔,俄国代表是阿尔泰领事库孜敏斯基。1913年10月双方草拟了一个共有6条的《中俄停战临时草案》。
注374 策美迪的父亲名策丹道尔吉。
注375 肃反,指的是自1955年到1956年在全国开展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1955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整个肃反运动的方针是:“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党政机关、团体、工矿企业、部队和学校开展的肃反运动称作机关肃反运动,农村、街道和私营企业等方面开展的肃反运动称作社会肃反。
注376 《新疆五十年》是包尔汉的回忆录,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出版。包尔汉(1894—1991),维吾尔族著名社会活动家、突厥语学者。曾任新疆人民政府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
注377 渥巴锡(1743—1774),厄鲁特蒙古土尔扈特部第七代首领。为摆脱沙俄的奴役和控制,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率部17万余人分成三路启程东返,历经种种磨难,半年后到达伊犁。同年9月乾隆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接见渥巴锡等人,并封其为卓里克图汗。
注378 博乐是新疆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
注379 这里指的应该是郭沫若1966年4月14日在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扩大会议上的检讨发言,说自己“以前所写的东西,严格地说应该全部把它烧掉,没有一点价值”。该发言被《光明日报》拟定了《向工农兵群众学习,为工农兵群众服务》的标题,于4月28日全文刊登。同年《五一六通知》公布后第二天,《解放军报》于头版刊登郭沫若《水调歌头·读欧阳海之歌》的手迹。
注380 饹炸盒儿是北京著名小吃,以绿豆面为主要原料,内包素菜,形方如盒,香脆可口。
注381 如马大正《清末土尔扈特蒙古郡王帕勒塔述论》(载《庆祝王钟翰先生八十寿辰学术论文集》,辽宁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629—630页)、《卫拉特蒙古简史》(下)(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十四章)、段续《帕勒塔传略》(《新疆地方志》1998年第4期)、吐娜《第一位东渡扶桑的蒙古王公》[《新疆日报》(汉)2000年7月27日第B03版]、周学军《旧土尔扈特蒙古郡王帕勒塔家系订补》(载《西域研究》2000年第3期)、帕哈尔丁·热合曼都拉《从乌苏大地走出来的将军——帕勒塔》[《亚洲中心时报》(汉)2001年12月6日第4版]、毕奥南《关于帕勒塔赴日看病与泛蒙运动》(载《蒙古史研究》第9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注382 《镇迪道就帕勒塔进京年班沿途应付事给吐鲁番厅的札》(1902年11月23日),引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等编《近代新疆蒙古历史档案》,新疆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304页。以下简称《档案》。按,据《清德宗实录》卷505“光绪二十八年九月甲戌”条记载,因赶不上当年年班,实际上帕勒塔是第二年才赴京的。
注383 《镇迪道就巴雅尔进京朝觐事给吐鲁番厅的札》(1890年9月25日),《档案》296页。
注384 《镇迪道就巴雅尔送儿媳赴求学事给吐鲁番厅的札》(1906年5月30日),《档案》143页。
注385 (日)田源天南编《清末民初中国官绅人名录》“帕勒塔”条,台湾文海出版社1996年版。
注386 《镇迪道就巴雅尔送儿媳赴求学事给吐鲁番厅的札》(1906年5月30日),《档案》143页。按,此赴京福晋是侧福晋,阿勒泰地区蒙古人,曾陪同帕王赴日本,日语娴熟。育有一儿三女(其中两女夭折),后来深居北京干面胡同帕邸,1973年去世。关于侧福晋说明出自笔者对帕勒塔孙女策美迪女士的访谈。
注387 吴忠信《主新日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抄件),引自“卅四年四月四日星期三阴历二月二十二日”条。
注388 《镇迪道就帕勒塔购枪弹回省沿途放行事给吐鲁番厅的札》,《档案》399页。
注389 《宣统政纪》“宣统二年六月己卯、八月庚辰”条;《政治官报》,《折奏类》,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初五日,第九百九十八号。
注390 《宣统政纪》“宣统三年十二月丁酉”条。
注391 溥伟:《让国御前会议日记》,载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八),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盛京时报》宣统三年(1911年)十二月初六日四版、初八日七版载:那王、帕王“议论极为激昂,绝对不认共和……”
注392 渤海寿臣辑《辛亥革命始末记》“要件”。五族民报社1912年初版,见《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20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84年版)。
注393 《宣统政纪》“宣统三年五月甲辰”条。
注394 《蒙古王公会议赞成共和》,《大公报》1912年2月10日。
注395 《驻北京代办致外交大臣紧急报告》(1912年4月4日),见陈春华译《俄国外交文书选译——关于蒙古问题》,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按,此章程可能是指后来由政府公布的“蒙古待遇八条”。
注396 包尔汉:《新疆五十年》,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版,18页。
注397 参见《辛亥以后十七年职官年表》。
注398 帕勒塔列名的蒙古王公联合会施行帝制请愿书,见全国请愿联合会编《君宪纪实》第1册,北京法论印字局代印,1915年,63—64页。他还参加了拥护帝制的筹安会,参与过“呈请改定国体,咸谓共和不宜于中国”的呼吁。参见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武汉出版社1991年版)第2卷,999页;张建军《清末民初蒙古国会议员及其活动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114—117页。按,平心而论,帕勒塔当时已经疾病缠身,并无太多精力参与活动,更多的是被潮流裹挟。
注399 《镇迪道就棍噶扎拉参回甘肃洮州诵经事给吐鲁番厅的札》,《档案》299页。
注400 《镇迪道就取回棍噶扎拉参圆寂后所遗案牍事给吐鲁番厅的札》,《档案》300页。
注40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14辑,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689页,长庚等第681号附片。
注402 《总统策令蒙藏院奖叙甘肃普佑寺僧众》(1914年12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宗卷号1045—767。按,乌苏八音沟承化寺20世纪40年代仍按季向新疆省政府申领僧人口粮,有时因乌苏县储粮不够,新疆省政府拨付粮款使其自购。见《督办公署就八音沟承化寺自购食粮事给省政府的咨》(1938年4月)、《承化寺为申领粮事致财政厅的呈》(1941年11月15日)、《财政厅为承化寺给养食粮折发大洋事致省政府的呈》(1941年11月27日),载《档案》262、109、110页。
注403 《总统策令蒙藏院奖叙甘肃普佑寺僧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宗卷号1045—767。
注40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14辑,第689页,长庚等第681号附片。
注405 《曲屯等为请棍噶札拉参转世活佛来新事致省政府的呈及刘孟纯的拟办签》(1946年6月24日),《档案》344页。
注406 吴忠信《主新日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抄件),引自“卅四年四月四日星期三阴历二月二十二日”“卅四年三月卅日星期五阴历二月十七”条。按,吴忠信所记是他与承化寺扎萨克喇嘛曲屯、丁曾喇嘛、西日甫喇嘛(左旗代理郡王)、东克尔寺二喇嘛曲鲁穆、右旗亲王托音喇嘛嘉穆措、普庆寺喇嘛代表党都尔及喇嘛塔伦都与祁土穆等亲自接谈。
注407 吴忠信《主新日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抄件),引自“卅四年四月四日星期三阴历二月二十二日”条。
注408 赛福鼎《赛福鼎回忆录》,华夏出版社1993年版,67页。
注409 《乌苏县为报德恩沁阿拉什亡故事致督办公署等的电》(1938年11月4日)、《省政府就德恩沁阿拉什遗爵承袭事给督办公署的代电》(1938年11月9日)、《杨金为报德恩沁阿拉什病故事致省府的呈》(1938年12月9日)、《夏律瓦为报拟由吕日甫暂代贝勒职务事致省政府的呈》(1939年1月7日),《档案》75、78、80、82、84页。
注410 《满楚克札布等就撤尼玛职务事致省政府的呈》(1935年11月14日),《档案》40页。
注411 《焉耆区、塔城区、伊犁区呈报参加蒙古勒代表大会代表名录》(1937年2月27日)、《塔城行署为报该区参加蒙哈柯代表大会代表名册事致大会筹委会的呈》(1939年9月15日),《档案》422、433页。
注412 《省教育厅就省立女子学校新收蒙族学生待遇事致省政府的函》(1936年11月2日)、《省政府省立女子学校新收蒙族学生待遇事给财政厅等的指令》(1936年11月4日),《档案》156页。
注413 《杨金为恳请禁止偷运贩卖古尔图地方所产食盐事致省政府的呈》(1937年2月19日),《档案》255页。
注414 《督办公署为杨金拨地安插札哈沁蒙民事致省政府的咨》(1938年7月16日),《档案》369—310页。
注415 《乌苏县为吊唁杨金事致省政府的呈》(1941年2月19日)、《塔城行署为报杨金病故事致省政府的呈》(1941年3月13日),《档案》106—107页。
注416 《反帝会为加木粗捐助蒙文分会羊只事致省政府的呈》(1942年1月22日)、《反帝会为报加木粗等为蒙文会捐助钱物修建俱乐部事致省政府的呈》(1942年1月28日)等,《档案》188、191—193页。
注417 《省政府就敏珠策旺多尔济移交印信事给东部落护理印务的照复》(1932年2月3日)、《敏珠策旺多尔济就随带罗宗丹巴札木苏等赴藏叩佛请领护照事致金树仁的禀》(1932年2月9日)、《省政府就发给罗宗丹巴札木苏等赴藏护照事给敏珠策旺多尔济的照复》(1932年2月11日),分别见《档案》324—325页。
注418 《库尔勒设置局为报敏珠策旺多尔济等过境事致省政府的快邮代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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