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她说自己愿意把他的腿治好——姑且说这是她开出的“筹码”吧。
度假马场的一大好处在于你能赚个盆满钵满。他来这里之前,还从未挣过这么多钱。于是他计划去东部,散尽千金。就是在那儿,又出了些状况。只见东部的城镇规划更加细致,绿意更加盎然,不禁唤醒了他心中对英国家乡的思念,叫他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这着实让他猝不及防,毕竟好多年以来,他从未想过要回英国去。
几个星期里,他一直寝食难安,无时无刻不在与心中重回故里的憧憬做斗争——回家,这是一个孩子气十足的想法——可突然,他缴械投降了。毕竟,他还从未到过伦敦;就这样,去伦敦游览一番成了他回英国的正当理由。
之后,他才住到了皮姆利科的后院,才有了那次街上的邂逅。
[1] 英文原意为“棺材”。——译者注
[2] 圣巴尔多禄茂:耶稣的十二使徒之一(马太福音10:3),斋日为8月24日或6月11日。
[3] 英文中有“顽童”之意。——译者注
[4] 在英国,文法学校是主要向11岁到18岁的学生提供学术教育的公立教学机构,孩子需先参加入学考试,根据他的学术能力决定能否进入文法学校学习,因此大多比较优秀。目前,文法学校也只在英国(164所)和北爱尔兰(69所)才有。
[5] 英国货币单位,一克朗值五先令(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
[6] 法国北部海滨城市,上诺曼底大区滨海塞纳省的一个副省会城市。
[7] 墨西哥港口城市。
[8] 哥伦比亚河的分支,发源于怀俄明州,东西流向。
[9] 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的一座城市。
5
他从床上起来,又从挂在门后的上衣口袋里掏出烟来。
洛丁向他提出建议的时候,他为什么没有大惊失色呢?
难道是他猜到洛丁会提个什么建议?还是因为洛丁的脸让他足够警觉,将此人不可告人的利益纠葛泄露了出来?抑或是这事本就跟他八竿子打不着,他根本不屑为之?
他没有在他面前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也没有说“你这狼心狗肺的家伙,竟然妄想欺瞒亲友去骗人遗产”或者类似的话语。可是,当时他这么做是因为自己对他人毫不在意:别人有罪与否,悲伤受苦也好,幸福快乐也罢,他都不在乎。再怎么说,吃别人的嘴软,他又如何能够义正词严呢?
他走到窗户旁边,站在那儿看着远处的烟囱上,由于薄雾的映衬,泛起了黯淡的绒光。他虽然还没到囊空如洗的地步,可好歹也得找一份工作了,但是这都是他一厢情愿,结果总是令人灰心丧气。似乎在英国,想在马厩揽份工作的人要比能够容纳他们的马厩要多得多。爱马的人越多,驯马师这一行就越来越难做。在骑兵这一兵种退出历史舞台之后,虽然有人就此失去了对生活的兴趣,可仍保持着健壮的体魄、好动的性格,因此,哪怕是在马厩里嗅到了一丁点儿闲余职位的味道,他们准能人潮汹涌地围在竞聘入口的周围。
此外,他也不想“当一天和尚念一天经”。毕竟,就算道路工程让你感兴趣,你也不会只满足于日复一日地铺设柏油路吧!
他也试过接洽几个工作,可没有一个地方对他这么个瘸腿的陌生人感兴趣,何况他还没有别人的引荐。他们何必对他感兴趣呢?要想,他们把全英国最优秀的人才都给瓜分了嘛!当他说自己的驯马经验是在美国习得的时候,似乎希望就更加渺茫了。因为他们会说:“哦,那种牛脾气的马嘛!”说的时候倒还挺和善、客气的——直到他回国以前,他甚至都忘记了自己家乡父老的这种客套劲儿了——只是,他们还是千方百计地暗示他,美国西部那种“不成材便成餐”的驯马方式在他们这里是没有用武之地的。既然他们说得隐晦,他也没机会解释自己其实对美国式的驯马也是嗤之以鼻的。不管怎么样,反正多说总无益。在英国,人们要想录用你,首先就得把你的底细摸清楚。而在美国,由于人们习惯了奔奔走走,情形是大不相同的。可是,在英国,一份工作可以干一辈子,你的价值往往体现在你有多大的本事。
解决之道想必又是要离开这个国家。但是,有一个难以逾越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他并不想走。既然回来了,他就意识到,当初漫无目的地浪迹天涯,不过是为重回祖国埋下了伏笔。他好歹是回来了,不过不是途经迪耶普,而是经由拉斯克鲁斯一路向东;就是这样。当他看见马的时候,感觉自己得偿所愿;可在新墨西哥州和在文法学校一样,他全然找不到一种“归属感”。不过是在两相比较时,他更喜欢新墨西哥州罢了,只此而已。
现在,当他眺望窗外,心里还是觉得自己更喜欢英国。他想在英国铺青叠翠的草地上,找到一份打理英国马匹的工作。
不管怎么说,相比于来到这个国家来说,离开她可是难上加难——何况你还囊空如洗。他曾在考文垂大街的莱昂饭店里跟另一个人同桌吃饭,那人十八个月以来东奔西走,到过许多地方。“工卡!”这个小个子怒骂道,“他们就只会说这个。你的工卡呢?如果你碰巧不是什么‘餐馆侍者联合工会’的成员,那你就连个跑堂的工作也揽不到。我倒要看看,如果船上没有一个人有修船工工卡的话,他们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船只沉没!”
他注视着这个英国人怒气冲冲的蓝眼睛,想起了勒阿弗尔港的那个男人——“你还得有个身份证件啊。”没错,这个世界就是各式证件满天飞。
可惜的是,洛丁的建议又充斥着罪恶。
要是洛丁早点儿提到马儿的话,会不会更能提起他的兴致呢?
不,当然不会;那样太唐突了。说到底都是犯罪,而他根本就不想沾边儿。
“你知道的,这可是滴水不漏的事,”他内心中有个声音对他讲道,“就算他们识破了,也不会起诉你,因为那会成为一桩丑闻。洛丁就这么说过。”
“闭嘴,”他说道,“这可是犯罪!”
也许哪天晚上去看看洛丁的表演会是件很好玩的事。他以前从未接触过演员。坐在台下看一个你知根知底的家伙表演一定会很新鲜。洛丁跟其他人联袂演戏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心中那个声音又说道:“只怕会是个非常聪明的搭档,相信我吧。”
“我倒觉得糟透了,”他说,“我可不想跟他有任何瓜葛。”
“你大可不必跟他有任何瓜葛,”那声音回答道,“你只需到拉特切兹去,然后说:‘看看我吧,我的样子有没有让你们记起某个人来?我在某年某月某日被遗弃在某个孤儿院门口,如今我找回来了,想要份工作。’”
“敲他们的竹杠?你以为一份用敲诈换来的工作,我就会喜欢吗?别傻了。”
“这是他们欠你的,不是吗?”
“不,他们从未亏欠过我,一丝一毫都没有。”
“嘿,别自命清高了!你本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你自己知道的。”
“我可不知道。以前也有过这种‘替身’的事儿。希特勒就有好几个替身。许多名人也有替身。报纸还会没完没了地刊登‘大人物小替身’的照片。外貌看起来是很相像,只是没了大人物的个性特征罢了。”
“得了吧。你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不然,你怎么会跟马儿处得这么好呢?”
“许多人都对马儿有一套。”
“那孤儿院里一共有六十二个孩子,他们哪个像你这样,对优越的工作嗤之以鼻,对富人家的收养不屑一顾,最后还跟马儿结缘了的?”
“可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追求的就是马儿啊!”
“你当然不知道,在你身体里流淌的阿什比血脉才知道。”
“嘿,住嘴吧。”
明天他会去刘易斯城,在那儿专门训练障碍跳跃的马厩碰碰运气。虽说,他的腿是有点儿瘸,但驾驭任何四条腿的动物应该还不成问题。兴许那儿的人对他这么个愿意骑在膘肥体壮的马儿身上,一路风驰电掣,又不怕把脖子摔断的人感兴趣呢!
“锦衣玉食在向你招手,你却还要冒着把脖子摔断的风险?”
“要是我希图安逸,我老早就能过上那种日子了。”
“哦,可以前那种生活里毕竟还是少了马的嘛!”
“闭嘴吧,你这是在白费工夫。”
他开始脱衣服,好似这样能让心中的声音停下来。是的,他会去刘易斯城。那地方虽然离美国很近,可过了六年时间,估计也没人能够认出他来。当然,要是他们能认出是他也没关系;反正他再也不想走回头路了。
“你总可以说:‘对不起,我姓阿什比’吧!”那声音嘲弄道。
“你就不能消停会儿?”
就在他把夹克挂在椅背上时,他想到了那个谦卑有礼的小阿什比。这个尚有大把年华值得追求的人却纵身跳下了悬崖。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父母对他来说真有这么重要?
“不,他不过是个可怜虫,而你有机会取而代之,把拉特切兹打理得更好。”
他往盆里倒了些冷水,使劲洗了把脸;来自孤儿院的训导差不多已经像军训一样,让人刻骨铭心。当他用那条已是“薄若蝉翼”的土耳其毛巾擦脸时——这毛巾旧得不像话,还没等他把脸擦干,自己就先湿了个透——他暗想:“不论怎样,我都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真得找个管家之类的人。”他对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概念全都来自于美国电影。
总之,这事儿真叫人难以想象。
所以,他最好放弃这个念头。
有人说,如果你翻来覆去地琢磨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这事儿反倒会变得合乎情理起来。
可他觉得还是要挑个时间去看看洛丁家的那些照片,这总没有什么坏处吧?
他一定要看看那个“孪生兄弟”到底长什么样。
他并不喜欢洛丁其人,可去看看他又没什么害处,何况他又渴望看看拉特切兹的照片。
是啊,他要去见洛丁了。
没准儿是后天吧,在他去过刘易斯城之后。
或者,明天就去。
6
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桑达尔先生马上就将结束下午的工作,他的心思开始转移到每天都要考虑的例行问题上来——是搭四点五十五分的公车回家,还是搭五点一刻的呢?这恐怕是唯一一个锻炼到他脑力的问题了。要知道,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是雷打不动两种人:要么是自己做主,然后用一种义正词严的口吻告诉他们的律师,自己想要怎么怎么解决难题;要么就是毫无难题可言。这个乔治亚式风格的办公室掩映在悬铃树的树荫之下,从来没有什么出乎意料的新闻或是离奇不幸的事件能够打破这儿不紧不慢的节奏。甚至客户的死对他们来说也算不上新闻,老实说,这也算是他们意料之中的事——合乎法理的遗嘱会放在合适的契约箱里,一切都会按规矩办事。
家庭事务辩护就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主营项目。因此,他们是遗嘱的保管者、秘密的守护者;可算不上是处理问题的好手。这也就是面对即将到来的风波,桑达尔先生根本谈不上是最佳的应对人选的缘由。
“就这些吗,默瑟?”他朝助手说道,那人正送走一位顾客。
“还有一位在候客室里等,先生。是年轻的阿什比先生。”
“阿什比?拉特切兹的吗?”
“是的,先生。”
“噢,好呀,好呀。默瑟,你能带壶茶来吗?”
“好的,先生。”接着默瑟转向顾客,“您请进,先生。”
年轻人进了房间。
“哎呀,西蒙,我的好孩子。”桑达尔先生一边说,一边同他握手,“见到你真高兴。你是有事找我,还是只是……”
他的声音消散在一阵狐疑之中,接着他注目凝视,伸过去拉椅子的手犹豫地停在了半空中。
“我的老天!”他惊呼,“你不是西蒙。”
“说对了,我不是西蒙。”
“可……可你说你是阿什比家的人。”
“如果你也这么想的话,那就省事不少了。”
“啊哈?务必请原谅我,我都有些糊涂了。我还不知道阿什比家有个堂亲什么的呢。”
“据我所知的确没有。”
“是吗?那——请原谅我——你算哪门子的阿什比呢?”
“帕特里克。”
桑达尔先生精致的小嘴儿张得老大,紧接着又像金鱼一样合了起来。
他一改刚才那副承蒙绿荫庇护、优哉游哉的形象,转而变成了个十分焦虑、错愕不堪的小律师。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紧紧地盯着这个“阿什比”的浅色眼睛不放,心里捣鼓不出一个能够用在这种场合的恰当言辞。
“我觉得咱们还是坐下来谈吧。”好不容易迸出了这些话。他指了指客户专用的椅子,然后才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松了口气,就如同是多日泛舟于汪洋大海之中,总算找着了一处可供抛锚停泊的港湾一样。
“现在,让我们厘清一下事情的原委,”他说道,“唯一的那个帕特里克·阿什比在十三岁时就死了,那是——我想想——八年前的事情了,错不了的。”
“你凭什么认为他死了呢?”
“他自杀了,还留了张告别的字条。”
“那字条上提到自杀了吗?”
“很遗憾,我记不得上面的词句了。”
“我也记不准了。可我大致能够告诉你。上面写的是:‘我受够了。请别为我生气。’”
“是啊,是啊,大意就是这样。”
“这些话哪里又提到了自杀?”
“可那意思就是要自杀——大家都能自然而然地推测出来——这字条可是在悬崖顶上男孩的大衣里找到的。”
“可悬崖上的小路是通往港口的近道。”
“港口?你的意思是说……”
“那是个要离家出走的字条,不是自杀遗书。”
“可——可是那上衣又怎么说呢?”
“你总不能把字条搁在露天的地方吧?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留在什么口袋里。”
“你是真的很认真地要告——告——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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