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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邻居日记:简·萨默斯日记I_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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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活着的那一个孩子,我后来再没听到过他们的消息。她死前,我会去陪她坐坐,我因为不敢吃家里的东西而饿得要晕倒,她因为家里没有吃的而在慢慢饿死,我们同病相怜。那段时间糟糕透了,糟糕透了——我不懂为什么人们要说‘美好的旧时光’,旧时光糟糕极了,除了对我父亲那种人来说……”莫迪没完没了地说她的父亲。

我问:“你另一个姐妹呢?”她说:“她嫁人后就离开了家,我们不怎么有她的消息,她躲着父亲呢,父亲也不喜欢她的男人。有一次我去她那儿,说,波莉,缪丽尔妹妹快饿死了,她的孩子也快饿死了,而她只是回答,啊呀,我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分给她。但是她的橱子里塞满了肘子、馅饼、蛋奶沙司。

“缪丽尔死后,我就无处可去坐坐了,我能不吃就不吃,因为我知道食物里有毒药。她会上楼到我的房里来——他们把我安排在楼上的阁楼里,就好像我真是个用人一样——端着牛奶和肉汤,说,喝掉,喝掉,我把这些东西倒在痰盂里,然后蹑手蹑脚地下楼倒痰盂,这样她就不知道了。我能吃出那些汤汤水水里的毒药味,我知道那里面加了毒药。有的时候我出去捡人家喂鸟的面包,不过我怕被人看到。是这样的,我们家算有点名望,父亲有各种往来,买得起马车,行为潇洒,而她有她的酒吧,大家对我们看法不差。我是留在家里的大小姐,大家都羡慕我过得舒适。但实际上我睡的是房子顶层阁楼里的一张薄床,没有一丝暖气,从来没有一件新衣服,没有一件我自己的衣服,有的都是她的旧衣服改的,而且不敢吃东西。后来,有一天晚上,这一切终于维持不下去了。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病得太厉害,太虚弱,爬不起来。她端来满满一杯甜牛奶,说,我就在这儿等你喝完。我不想喝,我说。我不想喝。但是她说,我就坐在这儿。

“她穿着一件粉色的丝绸睡袍,上面缀着羽毛,领子是灰色的天鹅绒荷叶边,脚上是粉色的高跟拖鞋。她爱吃好喝,长了不少肉,脸色通红,一边叹气一边说,哦,我的天哪,那些楼梯,哦,我的天哪,这上头真冷。可她从来没想过我天天都要在那些楼梯上爬上爬下,也没想过我就住在这冰冷的地方。而他们卧室所在的那层明明还有两间空卧房。后来我玛丽姑妈和我说,他们当然不会让你和他们住一层了,他们可不想让你听到他们那些破事。哪些破事?我说,因为我从不在乎那一切,我痛恨那一切,我像我母亲,对那些事干脆不闻不问。再说,他们又没有结婚:她还有个丈夫躺在哪家医院,因此她没法嫁给我父亲。现在我回头看看,对那时的状况啧啧称奇:那时的人们循规蹈矩,但是她和我父亲非婚同居,我却记不得她因此受过什么苦。当然了,就算有我也不会注意到:因为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想办法不在家里吃东西上。那天晚上,我最终还是不得不把那牛奶喝了,尽管那味道令我作呕。然后我装作睡着了。她终于行动迟缓地下了楼。我把手指伸进喉咙催吐,把牛奶吐了出来。然后我把衣服装进母亲的小包,悄悄地离开了那所房子。

“我身无分文,尽管我帮他料理家务,给他打扫房子,什么都做,他却从来没给过我钱,从来没有过。我去了姑妈居住的村庄。那个地方现在算伦敦的一部分了,你不会知道不久前它还是个村子,比尼斯顿还远。我到那儿的时候,街上满是车马,一片喧嚣。我走着,几乎就要瘫倒。我到了她家门口,按门铃,按了又按,她出来时正好抱住我,没让我倒下。她说我可以和她住,等我身体好了能挣钱了再回报她。她给我父亲写信,说莫迪来和她住一阵子。她是这么写的。而我父亲什么都没说,尽管我等了又等,希望能听他哼一声。好几年他都当我不存在。姑妈给我补身子,让我吃东西。她自己也穷,没法给我吃她说我该吃的那些东西,奶油啊,红酒啊,诸如此类吧,但她尽力而为。我那会儿又瘦又小,走几步路就会发抖,但是我身体渐渐好起来了,姑妈给我在西区一家女帽店找了个当学徒工的机会。她从我父亲那儿拿到了钱。我不知道她说了什么,但是她拿到了钱。”

我回到家已接近十点,一肚子都是莫迪喝的那种浓红茶,现在觉得有点犯恶心,吃不下东西。感同身受,这显然是针对那厌食症,我觉得莫迪母亲去世以后,她得的就是这个毛病。我洗了个快速而高效的澡,写完了这些,现在我得上床睡觉了。但是我真的想把我关于杂志社事务的想法写下来。

我告诉莫迪我明天晚上不去,但是我周四晚上绝对会去和她喝茶。

周三

乔伊丝不在办公室,也没有留言。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杂志社里的气氛有些令人不安,有一点让人想咯咯傻笑,就像面临什么不测事件的学校一样。一整天,菲丽丝和我两人都在一起工作,关于该做点什么让大家平静下来,我们啥也没说。我们的对话一直保持简短、有效。但是,啊,她是那么年轻,那么年轻,那么黑白分明,那么非此即彼,那么不取即舍。酷酷的、俏生生的小嘴。俏生生的、干练的微笑。菲丽丝买了自己的公寓,我们——杂志社——帮了忙的。她为工作而活,除了我外,还有谁更清楚如何做到这一点?她认定自己就该当杂志主编。为什么不呢?

我写下这段,为此觉得很惊讶。

现在我准备写写我的职业生涯,这几天我先是因乔伊丝的事而震惊,而紧张,后来又因和菲丽丝在一起,需要时刻保持警觉清醒,因此我心里对我这职业的一切特别清楚。

我中学毕业就直接工作了。没上过大学,家里的钱不够。再说我也达不到上大学的标准!上大学从来就不是我的一个选项。

我刚开始做《小妇人》的工作时——我和乔伊丝给那一时期的杂志起了这个名字,是个缩略表达——对于能够在新闻界找到一份如此光鲜的工作,我感到无比欣慰,没指望能寻到更高的枝了。1947年,战争阴影还在。杂志粗糙笨拙,因为战争的缘故,用的是劣质纸:登的净是如何用粗肉和蛋粉做菜的窍门。如何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这是乔伊丝对它的描述。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对此感到烦、烦、烦透了。我们那会儿都多么渴望摆脱战争余波,摆脱配给制,摆脱这沉闷枯燥的气氛。那时的编辑也是个女的。我那会儿还不怎么挑剔我的上司,我的最高目标不过是做制作人的秘书,没有更高的眼界。我对南希·韦斯特林汉姆压根就没想法。上面的都是些大神、女神。我现在觉得她正适合那时期的杂志。作风老派,就像我的母亲和姐姐,能干、尽职、善良——我真觉得是那样,善良、和蔼可亲,而且我猜她这一辈子脑子里就没有冒出过一个原创的想法。这也只是我的猜测:如果我有什么后悔的,那就是我那时候没醒过来,弄清楚周围到底在发生什么。当然了,那时我还没学会如何去看周围在发生什么:就是一个组织的内部事务如何发展,该关注什么,事情到底是怎么运转的。

他们的确是对杂志进行了改进,纸张质量提高了,专题文章活泼了些,但这些还不够。他们需要一个新的编辑,我那时应该发现的,应该关注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如何观察局势:我沉醉在青春、自我魅力,以及个人成功里。在学校的时候谁都不觉得我有能力,我的父母也绝对没这么认为过。但在我们杂志社里,我却没什么拿不起放不下的。很快,谁要是生了病,或是不称职,能接手的就是我了。我记不得生命中还有什么能比那更让我快乐和满足的:那种宽慰,那种轻松愉快,就因为能处理一件新工作并且知道自己能做好。还有会穿着打扮这件事。当然了,五十年代可算不上时装雅服的好时光,但就连那个时候,我的穿着也能吸引大家的目光。我那会儿走的是性感风格,不过是冷峻的性感,只稍稍有一点倾向于戏仿:就是说,我预见了六十年代,还有我们都有点嘲讽自己穿着的做派。

我现在非常想知道当初鲍里斯到底怎么当上主编的。不过现在为时已晚。我问过如今还在我们那儿的老员工,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问什么,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不是那样的。

不管怎么说,1957年鲍里斯当了主编,他代表了“新思潮”。但是他没那个能力。那个时候我的地位和菲丽丝现在的一样:大家都寄予厚望的聪明姑娘。不同的是,我那会儿不自知。我喜欢啥都精通擅长,也不介意不分昼夜地工作。我热爱自己做的一切。那个时候我做的事已经大大超过了我的本分,与付我的工资、描述我职务的说法并不相符。当时我是制作部的秘书。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关注周围到底在发生什么了。最显而易见的事实便是鲍里斯不起什么作用。和蔼友好、谦恭有礼、摩登时髦——这些他倒都是。南希辞职,人家让她走,在那以后,理事会指派他来做主编。他用的是现在摄影师们用的那间大办公室,有一张大桌子,一个配了秘书的秘书,还有一个公关小姐。他总是在开会,打电话,用午餐,接受关于女性杂志职责和功能的采访。“妇女解放”这个概念尚未诞生,不过我以前一直没意识到这点,是写这些的时候才想到的。

事实是,其他的人在做他应做的工作,我也是其中一员。杂志社的正式人事结构不符合实际情况。杂志是稍微有点起色,但是起色不大,而且好好先生什么都说得含含糊糊的。我们没想清楚过,多半还是照老规矩办事,不过是换了质量好点的纸,加了些像样的照片。

乔伊丝一来,我们就意识到了我们在做什么,在为谁工作。市场分析,专家报告;这些我们当然都认真做了,但是我们还有了自己的想法。杂志的支柱和基础,以及我们最感兴趣的,是资讯。节育、性、健康、一般的社会问题。我们手头几乎所有关于这些话题的文章都不可能刊登在《小妇人》上,一切都得重新包装。杂志的这部分工作由我负责。至于服饰、食物、酒、装潢部分,变动的是摄影质量。实际内容没变,时尚归时尚、食物归食物,变的是如何展示它们。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杂志上登许多这样的文章:《我是一个寡妇:我如何带大两个女儿》或者《我嫁了一个下身截瘫者》或者《爱丽丝双目失明却办一所商学院》:太低档了!要向上爬一个台阶,《莉莉丝》特意把这个放在了规划里,而我们做到了。

我以前说过,乔伊丝六十年代中期来了以后,她改变了我:她也改变了其他的一切。现在我感到有意思的,是这些变化逆袭了公司架构。她是制作部经理,我是她的助手。我们用的就是我们现在用的这间办公室。主管杂志的是我们。我们觉得清清楚楚的是我们在经营它,但鲍里斯却没注意到。乔伊丝以前总说,她干前一份工作时,什么事都得帮老板做,还得让他觉得是他自己在做。所以对于她来说现在也没什么变化。我们对那会儿那个状态不仅毫无怨言,倒是十分担心人们会注意到。他们当然注意到了。现在我们很纳闷,那会儿自己怎么会以为别人不会注意到。说到底,我们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改造杂志。我们以前会去参加两周一次的理事会会议,安静地坐在一边,鲍里斯坐在首席,理事会代表们坐在另一头,我们几乎不开口。开会前我要向鲍里斯简明扼要地交代他该说什么。

当时杂志实际的架构是乔伊丝和我主管一切,摄影师们的地位渐渐上升,因为他们其实是六十年代才跃居一线的。所有的决策都是在我们的办公室里做的,屋里总是挤满了人。突然——乔伊丝只来了两年——她被提为主编,拥有完全的决策权。新的模式,新的一切。她很聪明:不少杂志太“摇摆的六十年代”了,因此一败涂地,但是乔伊丝创立的模式——我们创立的模式——生存了下来。

几乎转瞬间真实架构就和正式的官方架构统一起来了。鲍里斯走人之后,他那死气沉沉得厉害的大办公室就给了摄影师们,它立刻就活了过来。而我和乔伊丝用的那个房间变成了编辑室。那时我才意识到,当实际情况与正式结构不一致的时候,做一件事要投入多少精力,带来多大的精神紧张。现在,看看其他公司、其他企业,我经常发现有这种不一致的现象。

那么在这个结构内,有什么在成长呢,未来是什么?现在我知道不会是乔伊丝和我了!但我不知道会不会真是我和菲丽丝。我看不到,是不是因为我陷在当下太深?在我看来,事情变化太快,几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或者好像是这样;但实际上变化是在内部慢慢发展起来的。我看不出内部有什么变化:但是我经常思考这个问题。

我知道的,就是目前可用的资金大大减少,所以也许得舍弃我们那富丽堂皇、轻松活泼,甚至是放肆鲁莽的模式或者说配方,换一种更为严肃严格、专业专注的。

专业专注于什么?唉,要是我能预见就好了!想到我们也许得做起“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的营生,我一点都不开心,一点都不想参与。衣服穿一辈子——唉,这个已经开始了——牛肉当作奢侈品而非主食,买珠宝作为投资……上上期里,我们刊登了战争时期的食谱,当作个笑话,但对于我们这些战时和战争刚结束时年纪尚轻的人来说,那可不是个笑话。我听到打字室里的姑娘们哈哈大笑,菲丽丝在打趣那个把肉做成五香肉丸好多吃些的诀窍。我可以拿莫迪记忆中的食物做一个特写。我想,要是听到莫迪追忆儿时的食物,打字室里的屋顶可能要给笑塌下来的:莫迪说她小的时候,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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