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能的机会。即使是功成名就之后,李鸿章仍旧接受曾国藩的监督和指导,只是到了曾国藩的晚年,学生才超过了老师。在他们交往的整个期间,李鸿章一直认曾国藩为师,并清楚地意识到他欠了曾国藩一笔大债。1863年李鸿章致函吴棠(仲仙),说他自己是“骥尾之蝇”(a fly on the tail of a famous horse)。[61]
正是在曾国藩的幕府里,李鸿章进一步发展了他的军事技能,认识了西方新式作战武器,并跻身于自强运动。1862年到上海之前,李鸿章还从未到过沿海省份,而且可能也从未与西方人打过交道。关于他实际接触西方轮船的最早记载是1862年2月19日,在安庆,他陪同曾国藩视察曾国藩购买的第一艘外国轮船。[62]作为江苏巡抚暂驻上海的时候,李鸿章开始和西方人频繁接触,有机会亲眼看到西式武器的效验和西方军队的操练,并了解了西方文明的其他一些方面。然而他的思想仍然受着曾国藩的指导,虽然他已经不再是曾国藩幕府的成员。在探讨有关自强以及由于与西方人打交道的需要所产生出来的各种问题时,曾国藩首先考虑的似乎是道德问题;李鸿章也虑及道德问题,但是他更强调实践方面。1862年和1863年间在两人往还的信函当中,曾国藩阐述了他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在战争中人比武器更为重要,在与外国人打交道时,李鸿章应遵行四个字:忠、信、笃、敬。[63]此外,他还告诫李鸿章要注意使他的军队在行为上要“谦”、“抑”[64]。李鸿章对老师道德方面的教导谦恭地表示感谢,他的军队在上海地区的模范行为使当地人感到惊异。[65]然而,李鸿章在不轻视道德问题的前提下,更关心开花炸弹、洋枪洋炮、浮桥及其他为洋人所有而为中国所缺的武器装备。李鸿章的态度是他在上海地区所闻所见和到英、法军舰上数次参观的反映。[66]然而,尽管他们二人在这个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但他们都坚定地相信,作为人,中国人优于西方人,一旦中国的军队用西方的优越武器来装备,中国就能够遏止外来侵略者,维护自己的天然优越地位。[67]与其求实精神相一致,李鸿章力劝曾国藩不要局限于只做一个道德导师,还要担当起自强活动与外交事务的实际领导任务。他指出,由于曾国藩的权力和声望,他是唯一能够实际解决这些问题的人,这种任务对于像李鸿章自己这样辈分低一层的官员来说是异常艰巨的。[68]曾国藩是受人尊敬的老师,李鸿章是顺从的但又是有棱角的学生。
不只是李鸿章欠了曾国藩的债,他的兄弟们也欠了曾国藩的债。他的哥哥李瀚章和弟弟李鹤章都曾在曾国藩幕府中供职,并且李瀚章由此一直升任总督。他最小的弟弟李昭庆在剿捻中曾追随曾国藩。曾国藩死后,李氏兄弟为了表示对老师的敬意,出版了曾国藩的选集,算是尽了学生的一份义务。[69]
梁启超在论述曾、李关系时说,李、曾之间的关系“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70]。如此密切的关系能够在这样两个不同性格的人之间得到发展,这就证明了他们的感情之深,证明了儒家伦常的效验。李鸿章体壮好动、精力旺盛、满怀自信、警觉灵敏、志向远大、讲究实际。曾国藩则中等身材并略为矮胖,性格趋向于谨小慎微,经常期望脱离宦海生涯。不过他为人正直,在多数中国人眼中,他集中体现了真正儒家君子的风范。[71]在这种交往中,二人一定会有一些冲突。李鸿章批评曾国藩犹豫不决。[72]他早年在曾国藩幕府中时就对此颇不耐烦并有反抗精神。然而,随着李鸿章年龄的增长,曾国藩的教诲开始发生作用,其影响可以从曾国藩死后李鸿章的经历中看出来。
李鸿章无疑沾了曾国藩的光,然而他沽幕府制度的光更大。即使没有太平军起义以及因此而产生的扩充幕府制度的需要,曾国藩也很可能使自己成就令名,因为他已经在北京的官场建立了良好的基础,他的品质也更合于正统道德规范。但是,对李鸿章而言,太平军起义、幕府制度及接踵而来的自强的需要,则是他的救命稻草,他的品质决定了即使他以正统面目出现,正统道德规范的约束也会抑制他的发展。
幕府制度的法家方面——它对专业化原则的坚持和它适应新形势的应变能力——使它在内乱外患时期为中国召集才干之士成为可能,这些才干之士经常被排斥于正人君子的圈子之外,在和平安定时期被视为下九流人物。但是,不论其职能特性如何,这个制度是正统社会的产物。渗透着这个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习惯,结果是它不能够充分发挥其潜在能力、成功地支撑住独具特色的中国社会。幕府制度是在私人关系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从社会的眼光看来,这一点使得其他一切都黯然无光,但在19世纪它却被用来做这样一项工作,这项工作要求对国家绝对忠诚,不得存有任何私心。它使那些不合于正统道德规范的人升为高官要员,但是并不能把他们从正统道德观念的窠臼中解放出来。19世纪后半叶的时代需要和幕府制度的灵活性,给了李鸿章进一步发展其不合于正统道德规范的那部分才能和得到财富、权力、声誉的机会,但是正统道德观念又注定了他的努力是去保卫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李鸿章可以名副其实地被称作是幕府制度最伟大的产儿、幕府制度最熟练的运作者和幕府制度最后一个伟大的实践者。
[1]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2,页5a—b。(以下简称《李集·函稿》)
[2]全增祐前引文,第31期,第34页;吴汝纶:《李文忠公墓志铭》,载《李集·卷首》,页67b;房兆楹、杜联喆:《增校清朝进士题名碑录》,哈佛燕京学社汉学索引丛刊,增刊第19辑,第170页。
[3]《曾集·年谱》,第6页;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4页,它证实了这一记述,但是其依据似乎来自李书春:《李文忠公鸿章年谱》(《史学年报》,第1期,第100页),而李书春的根据又是《曾集·年谱》。
[4]李鸿章:《李文忠公遗集》,载李国杰编:《合肥李氏三世遗集》,卷6,页16。(以下简称《李集·遗集》)
[5]《李集·函稿》,卷3,页23a,1863年5月30日致曾国藩。
[6]韦息予:《李鸿章》,第1页。该书说李鸿章进京前是优贡。
[7]黄云:《续修庐州府志》,卷31,页10a;立德夫人:《李鸿章的生平和时代》,第5页。立德夫人说,李鸿章在北京通过了乡试,但她却把这件事放在了1845年。她还说李鸿章1848年中的进士,似乎在计算时间上漏掉了一年,因为实际上是1847年(见房兆楹、杜联喆前引书,第178页)。
[8]张仲礼:《中国士绅》,第21页。
[9]见李鸿章:《李鸿章家书》,第13页。李鸿章在那封信中告诉他母亲他是如何成为曾国藩的弟子的。该信未署日期,但据内容判断应为1843年。然而,该书的可靠性值得怀疑,因此不足信。
[10]薛福成:《李傅相入曾文正公幕府》,载左舜生辑:《中国近百年史资料初编》,第160页。
[11]薛福成前引文,第160页。
[12]同上;黄云:《续修庐州府志》,卷96,页2a。
[13]司百读:《李鸿章与淮军》(博士论文),第11页。引自《曾文正公书札》,卷4,页20a—b;吴汝纶:《李文忠公神道碑》,《李集·卷首》,页62a。
[14]司百读前引书,第11页。引自《曾文正公书札》,卷3,页35b—36a。丁未年即李鸿章中进士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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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清史列传》,卷59,页23b。
[16]同上;张仲礼:《中国士绅》,第27—28页。
[17] 《清史列传》,卷59,页23b;张仲礼:《中国士绅》,第27—28页。
[18]余玉笛前引文,第16页。引自《清史列传》,卷59。
[19]同上,第56页。引自《曾集·年谱》和《清史列传》,卷59。
[20]《清史列传》,卷59,页23b。
[21]黑尔前引书,第208—209页。
[22]余玉笛前引文,第76页。引自《清史列传》,卷59。
[23]《李集·函稿》,卷12,页6b。
[24]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4页。
[25]薛福成前引文,第160—161页。
[26]余玉笛前引文,第69页。引自《曾集·年谱》。
[27]薛福成前引文,第161页。
[28]薛福成前引文。
[29]李书春:《李文忠公鸿章年谱》,载《史学年报》第1期,第103页;余玉笛前引文,第71页。引自《曾集·年谱》;黑尔前引书,第213页。
[30]薛福成前引文,第161页。
[31]吴卫平(音):《淮军的崛起》,载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中国论文集》第14卷,第32—33页。引自《曾集·奏稿》,卷14,第25页;李书春前引文,第103页。
[32]余玉笛前引文,第10页。引自《清史列传》和《续碑传集》,卷39。
[33]同上,第55页。
[34]薛福成前引文,第161—162页。
[35]薛福成前引文,第162页。
[36]吴卫平前引文,第32页;《曾集·年谱》,第88页;《李集·卷首》,页12b。
[37] 《曾集·奏稿》,第436—437页;《曾集·年谱》,第89页;薛福成前引文,第162页。
[38]薛福成:《书合肥伯相李公用沪平吴》,载左舜生辑:《中国近百年史资料初编》,第164页。
[39]实际上,李鸿章并未亲自返回安徽募勇。——译者
[40]黑尔前引文,第242页;李剑农前引书,第77页。
[41]黑尔前引文,第242页;李书春前引文,第103—104页。
[42]罗尔纲前引文,第248页。
[43]李少陵:《曾国藩》,第81页。
[44]黑尔前引书,第288—289页。
[45]太平天国幼主原名洪天贵,后加“福”字,称“洪天贵福”。——译者
[46]巴勒斯:《左宗棠》,第170—173页。
[47]芮玛丽:《同治中兴》,第103页。
[48]司百读:《李鸿章与淮军》,第245页。引自《曾文正公书札》,卷24,页30b。
[49]同上书,第245页。
[50]《李集·函稿》卷6,页23b。
[51]蒋湘泽:《捻军》,第115页。引自《曾文正公书札》,卷25,第33页。
[52]同上。
[53]同上。
[54]同上书,第137页。
[55]蒋湘泽前引书,第137页。
[56]同上;《李集·函稿》,卷8,页52a。
[57]《李集·函稿》,卷8,页52a。
[58]同上;蒋湘泽前引书,第138页。
[59]《李集·函稿》,卷6,页22a。(李鸿章原话为:“设有警变,只有自将而已。”——译者)
[60]黑尔前引书,第320—321页;《李集·遗集》,卷4,页9a。
[61] 《李集·函稿》,卷3,页21a。(李鸿章原话为“幸附冀尾”。——译者)
[62]陈其田:《曾国藩:中国轮船业的创始者》,第38页。
[63]《李集·函稿》,卷1,页25b;卷2,页46b。
[64]同上,卷1,页36b。
[65]同上,卷1,页12a。
[66]同上,卷1,页20b;卷2,页46b;卷3,页17a。
[67]《李集·函稿》,卷1,页32a,33a;卷2,页46b,47a;卷3,页17a。
[68]同上,卷1,页20a;卷2,页43a。
[69]蒋湘译:《捻军》,第147页。
[70]李少陵前引书,第80页;梁启超:《论李鸿章》,第81页。
[71]马士:《太平天国纪事》,第415页。尽管该书是部小说,但是作者在中国生活多年,还曾一度在李鸿章手下工作,因而有很高的可信度。
[72]萧一山:《曾国藩传》,第194页。
第五章
李鸿章幕府的三大支柱
幕府制度的存在完全依赖于官僚政治体制,这种官僚政治体制的痼疾为幕府制度提供了存在的根据,幕主的职位、财富和个人品性则成为幕府制度赖以寄托的三大支柱。正如“幕府”一词本身所示,没有地方官职,自然不会有幕府。如果幕主不是地方官员,他的追随者和朋友们亦不能被视为幕友。此外,幕府的规模几乎直接与幕主的职位及其管辖范围紧密相关。一个地方官只有拥有个人财富才聘得起幕友,而其财富通常是与其做官相伴而来的。最后一个支柱是幕主的品性。一个幕府能否顺利开展工作,它是为善还是作恶,取决于幕主的个人品性。坏官可以使自己声名狼藉,使幕府声誉扫地,而好官则可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时也使其幕友步步高升。李鸿章位高权重,腰缠万贯,意志坚强,但是他还有一些无法描述的性格特点,而这些性格特点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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