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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吉·马奇历险记_第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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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那些评论家们,施瓦茨也对此怦然心动。他开宗明义,言简意赅地评述了这部小说:“索尔·贝娄的这部新小说是一种新颖的书籍。”他毫不吝惜赞美之词,并将它与马克·吐温和约翰·多斯·帕索斯那些最伟大的成就相提并论,而该书的精华,即语言和风格,也迅速地吸引和触动了他自己:

奥吉·马奇从现代都市的大街小巷中冒了出来,并以一种讥讽夹杂着嘲讽的赞同和认定,凭借着对肯定和拒绝的喜剧性超越态度来邂逅经验的现实。

的确,他对保守派的移民复仇态度是非常明确的:

这在小说里还是第一次表现出来,美国社会的流动性已经被转化成一种精神能量,而这种能量注定不会飞翔,不会背井离乡,不会被放逐和谴责,所以也就注定了没有亨利·詹姆斯那令人烦恼的超智能,或者说没有沃尔特·惠特曼那极度兴奋的喝彩。

施瓦茨,也就是贝娄《洪堡的礼物》中那个主人公的灵感原型(“让我进去!我是一位诗人!我有一个大人物!”),他钦佩奥吉这个人物拥有崇高的品质,这令某些评论员简直难以置信:他坚持毫无准备地投入,或者就像奥吉一样“被招募”。在充满敌意的评论家之中,有一个叫做诺曼·波德霍雷茨的,他最近,也就是在二〇〇〇年的时候,重温了这种争执,而且——几乎是令人难以置信地,但是却也可能是无意识地——附和了亨利·詹姆斯的反犹太主义,指控贝娄“扭曲并且折磨了语言”!

如果我已经十分成功地梳理了这些来龙去脉,那么我希望自己已经协助解释了,为什么《奥吉·马奇历险记》仍然为现代美国文学树立了一个样板。正如它塑造并且改变了犹太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时间观念一样——所以它依然在等候着读者和评论家们的光顾,并且帮助他们思考自己对美国的看法。(这种信号效应可以从马丁·艾米斯的作品中显现出来,他在一九八七年写下了:“无论何种奇迹,《奥吉·马奇历险记》就像《雨王亨德森》一样,总是表现得像一场演讲,其主题就是命运连接着社会底层人士的方言词库。”一九九五年,他又开始撰写了下面这段散文:“《奥吉·马奇历险记》是一部伟大的美国小说,这一点毋庸置疑。所有的痕迹都已经在四十二年前淡化了,此次探究只是弥补了以前很少涉猎的那些东西,并且终结了所有这一切。”也许这一切并不是毫不相干的,但是事情却发生了急剧的逆转,金斯利·艾米斯告诉读者们,大家充分感受到了贝娄那“快乐的情绪,温文尔雅的脾气,那夹杂着嘶嘶声的对话,以及其中蕴含的活力”,并以此向原著表示致敬。二十年之后他又写道:“我相信,贝娄是一个乌克兰裔的加拿大人,一方面,这并不符合他的语言习惯,而另一方面,他又深受其影响。看着他在这两者之间尝试着选择自己的方式,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又陷入了信任危机,他觉得在美国的每一个人,“不是犹太人就是笨蛋。”)奥吉自己简直就是“旅行者的私生子”。他早就告诉过我们,“各种各样工作”是他生命中的“罗塞塔石”。但是,关于资格的意识却一直深藏在他的脑海之中,而且他也一直在为此而奋斗,这样他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笨蛋。“据我猜测,”他的其中一个朋友这样说道——或者说准确地猜测道——“你也许患有高贵综合征,你不肯调整自己以适应现实情况。(……)你想要接受,可是你又怎么知道你接受的是什么呢?你接受这一切必须有几分傻气。(……)你应该接受从亲身经历中得出的数据资料。”对此奥吉自信满满地回答道,也许比其自身感觉还要更加自信,“我要想一死了之是完全不对的。如果你亲身经历得来的资料是这样,你就应该把这种资料丢弃一旁,不予理会。”

即使他仍然被困在芝加哥的家里,不知怎么地,他也知道,生活和美国都必须得更加丰富多彩,奥吉用神圣和英勇的光环覆盖了他那平庸的周遭环境。首先,他对一段描写犹太母亲的叙述大加赞赏:

属于那些被强力的爱所征服的女人中的一个,就像那些被变成鸟兽的宙斯所占有、后来还得躲避他那狂怒的妻子的女人。这并不是说,我可以把我那身材高大、性情温和、衣着破旧、整日忙忙碌碌的妈看作是逃避此等河东狮吼的大美人。

当然还有老艾洪,当地一位既跛脚又畸形的组织者、调停者和记录者,同时他也是一位作者,奥吉(“我把艾洪放入这些伟人之列,可不是开玩笑。”)把他与凯撒、马基雅弗利、尤利西斯和克罗伊斯相提并论。这是因为奥吉从一次微不足道、毫无价值,但却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行为中死里逃生之后,是艾洪给他上了令人印象深刻的一课:

那样你就给自己招了灾啦。对,一点没错,奥吉,会打死一两个警察。你知道,杀死警察的,打从抓进警察局起,会尝到什么厉害——脸会被揍得不成样子,手会被打得稀烂,还有比这更厉害的,这还只是你人生的开始哩。你别对我瞎说,你这只是小孩子想闹着玩。你干那种勾当到底为的什么?

紧接着,艾洪就开始扮演起奥吉那下落不明父亲的角色,并且向自己的听众奥吉宣泄了如火山般迸发出来的爱意,但是当时的他非常睿智,所以根本就没有承认这一点:

“别做傻瓜,奥吉,生活才给你布下第一个陷阱,你就失足掉进去了。你们这些在苦境中长大的小伙子,天生是使监狱常满的料——还有教养院、收容所之类的地方。州当局旱就为你们预订好面包和豆子了。他们知道一定有些人到监牢里去吃的。他们也知道,预计能敲出多少铺路的碎石,可以指望哪些人来敲,预料什么人会到公共卫生所去接受疳病治疗。他们所预料的人,都来自这儿周围和全市类似的地区,以及全国各地相同的地区。这几乎已是命运注定的。要是你也让自己被这种命运所注定,那你就是个大傻瓜了。就像人们预料的那样,那些凄惨糟透的地方正等着你去哩——那些监狱、诊疗所和施食站知道什么人是天生的失败者,这些人很快会油尽灯枯、老朽无用,像个屁似的一下子变得无影无踪,毫无目标地鬼混一阵就完蛋了。要是你也这样,没人会觉得奇怪的。你现在摆的就是这个架势。”

接着他补充说,“不过我想,我会觉得奇怪的,(……)”

在艾洪完成他的说教之前,他又提及了另外一桩事情。“可是当我在考虑问题,在真正考虑问题的时候,我并不是个卑鄙的人。”这位台球房的王者和骗子天才说道,“最终,当然不能靠思考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和生命,但是要是你好好想一想,这世界就是最低的安慰奖。”

我认为,在这部小说里面,这应该算是一个转折点。有时候,小说在戏剧性的统一上颇有难度。为了这个正处于成长之中的小男孩,艾洪对监狱里的各种阴暗面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并且唤醒了我们记忆深处那些无所不在的暴力行为、不公正现象和愚蠢的举止。他对下层阶级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而我们对他的理解,似乎与我们阅读托马斯·格雷《墓园挽歌》时的感受相同:这是一个可能会成为伟人的人所拥有的潜质,只是尚未发挥出来而已。同样,他也感受到了自身所具备的资格,况且他还拥有对人生进行反思的本能。无论如何——这就是通俗的美式英语——而不是社会底层者的俚语。

所以当奥吉冲破藩篱,重新出发之时,他已经不再是赣第德或者科波菲尔,而这部小说也并不等同于霍雷肖·阿尔杰的故事。最后,奥吉很多处于社会底层的亲戚确实是在“那些机构中”终了一生的,他们之中的所有人都不幸地被言中了,还有一个家庭——即奥吉那个智力迟钝的弟弟“家”——也是如此地令人痛心。贝娄眼里的芝加哥和厄普顿·辛克莱笔下的《屠场》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即使是在和平繁荣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贝娄也只能回忆起各种欲望和遭受剥削的苦涩,在搭乘火车遭遇偷窃时遇到的流浪汉所散发出来的恶臭,各种尖锐的阶级斗争,以及在所有非黑种人都被荒谬地归类为“高加索人”之前的那段日子里,贫穷白人之间尖锐的种族分歧。(西蒙煤场的其中一位司机害怕在“东欧人”住宅区的附近撞倒小孩子——正是这种对抗噩梦的办法,现在则被用来对付芝加哥的南部黑人。)

在奥吉干过的所有零星工作中(这些行当包括管家、卖鞋子的售货员和卖颜料的售货员,以及文学上的高级检查员),这三种得到最佳描述的职业都间接或者直接地表现了他内心的抗拒。在所从事的这些工作中,他感触颇深:作为一个为上层阶级服务的小狗美容师,他觉得有种被浪费的荒诞感;作为一个出版书籍的偷窃者,他在经典名著方面的知识逐渐得到了增长,甚至还让他结识了不少拥戴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作为美国产业工会联合会的一名工会组织者,他也感受到了美国劳工运动的波澜壮阔。劳工运动确实也曾短暂地联合了所有的行业和种族,共同为诉求伸张正义。这些运动式的活动和扎克雷起义般的小插曲,在分类和拟声方面唤醒了贝娄那无穷的力量和潜能:

来的有在各家旅馆工作的希腊人和黑人女服务员、勤杂工、看门人、衣帽间职工、女招待(……)各式各样的人物不断到来,地下管道工、管仓库的、烧锅炉的都纷纷露面,还有维修工、快餐店职工,还有头戴凹顶软毡帽、俨如大公爵的法国人,自称是“美容厨师”,活像是个歌手,不摘下手套就在名片上签名。此外,还有一脸瘾君子苍白脸色的吸毒老头,手持早期世界产业工人工会会员证的人物,拿着介绍信来说明她们所提要求的东欧移民妇女,各种各样有着饱经沧桑面孔的人,体弱多病的人,醉醺醺的人,有的茫然失措,有的天真无邪,有的一瘸一拐,有的缓缓而行,有的精神错乱,有的固执偏激,从全身烂透的麻风病人到充满活力、腰肢笔挺的漂亮女人。因此,要是这些人跟组成薛西斯国王或君士坦丁大帝大军殿后的那些人没有相同之处,那么新鲜事物就一定产生了。但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是有一种古老陈旧之感。我以为幸福和欢乐是永远不变的,可是它们的反面会有多大的变化呢?

后来,当奥吉在墨西哥漂泊时,他遇到了反对派的化身,列夫·托洛茨基本人:

我被这位了不起的名人搅得心情激动。我相信,他之所以使我这般激动,是由于他那一瞬间留下的印象——不管他乘的是多么老式的汽车,他的随员是如何古怪——他使你感受到巨星的指引,最崇高的思想,用最普通的词句阐明人间最深奥的道理。要是你也和我一样,潦倒到远离高高在上的明星,漂泊在不同的航道上,只是在浅水湾里划着小船,从一个蛤耙爬到另一个蛤耙,一旦看到深水的汪洋,内心当然是格外激动的。

(为了试图和托洛茨基见上一面,贝娄自己也曾经去过墨西哥。他是在这个老人被暗杀的第二天到达那里的,看到了那具沾满鲜血,却依然拥有一头白发的尸体。在这部小说早期的一篇草稿中,奥吉报名参加了放逐异教徒的工作。)

但是,反对只是奥吉内心的准则之一。而另外一个准则,如果不出所料,那就是爱情和性欲。坦率地说,年轻的马奇先生经常被自己的性欲所左右,他更喜欢用粗俗和直白的措辞来表达这种喜好,他曾一度提到“多漂亮的姑娘”,还有一次提到另一个女孩,她的美德就是“毫不畏惧地议论”自己所从事的活动。偶尔,他也会拥有狂热的性欲,或者身陷温柔乡之中。(纪尧姆的女朋友,那个小狗美容师,是个“十分丰满的大块头,臀部肥大柔软,一扭一扭的,非常撩人,胸脯像一块硕大的奶酪。”)在这部小说里,几乎没有比索菲·杰拉狄思更甜美的女孩子了,这个希腊工会里忠诚的小激进分子,一点也不让他觉得意外,(“她有一双勤劳的手,但是干粗活并没有影响她的美貌。我甚至一分钟也没法装出我没有迷上她。”)然而,他最终遇上了西亚·芬彻尔。

西亚豢养了一只老鹰,名唤“卡利古拉”。而且她希望奥吉去帮助她的“男人”,那只老鹰,训练它去捕捉墨西哥的那头成年蜥蜴。奥吉对这个计划举双手赞同,因为他已经疯狂地爱上了这个女人,他之所以爱她爱得这么彻头彻尾,是因为她对他也非常倾心——而这恰恰就是他的软肋。他可以欣赏这只鸟的华丽,但是,要把这只鸟培养成为一个训练有素猎手的计划却又让他颤栗不已。最终,这只高贵的鸟——卡利古拉,却被证明是只“鸡”(用西亚轻蔑的话来说)。它既不会和石器时代的蜥蜴进行战斗,也不会服从命令。有一次,西亚看到奥吉对此毫不介怀——事实也确实如此,奥吉在背地里早就偷偷地默许了它的种种行为——从那以后,西亚对奥吉的崇敬就消失殆尽了。并不是所有的评论家都欣赏这部小说里这些冗长而不可或缺的章节,甚至还有许多评论家也在冥思苦想这只鸟的重要性。(里面的老鹰象征着美国吗?如果它不是叫做卡利古拉,那么就不是了。如果它不是一只鸡,那么它也不是美国的象征。)但是,我认为这个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表现了奥吉被迫去赞美这些事物,尤其是一些这么高贵的,并且不被自己所驯化的东西。这种代价是高昂的,当他失去西亚时,他遭受了可怕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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